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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灭口的事李阳从前又不是没干过,这一次哪怕是对自己曾经亲如手足的兄弟下手,他也没有半留情的意思。可怜殷少华,曹俊毅和姚兴三人还被蒙在鼓里,欢天喜地来吃送别酒,头上这个大瘟神要走,他们以后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地担心他找上门来,可以安安心心过日子了,那高兴在脸上是藏都藏不住。
李杨看着面前这三个人毫不掩饰的喜色,心中最后一丝不忍也淡去了。兄弟是什么,就是拿来出卖的,有了老婆孩子热炕头,以前他尽心尽力对他们的好,都被通通抛到后脑勺去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李阳一贯是个有城府的,哪怕早已经动了杀心,在酒桌上却是半不显,只是一杯接一杯的灌他们三个人喝酒。那三只糊涂鬼还笑得开怀,来者不拒呢,很快就喝得烂醉如泥了。
请客吃饭的地方是应常乐挑的,新开业并且地处偏僻的农家院,就连他们开来的车,都是提前用假身份信息从租车公司租来的,当然那三个人都没有自己开车来,而是坐了他们两个人的车。实际计划到这一地步,李扬是********想要这三个人死,应常乐除了跟着李阳一条道走到黑以外,没有别的退路。
于是酒足饭饱之后,李扬和应常乐搀着三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男人,由应常乐先带他们去几天前早已踩好儿的出租屋,李扬则到市区后自己打车回家。先将殷少华友情提供的三只大鱼缸拉过来。
先后几次,轻手轻脚神不知鬼不觉的,他们将人和鱼缸都弄进出租房。就出租房装的那个烂木头门,在惯犯李阳的眼里,根本连层窗户纸都不如。李阳毫不手软地将三人勒得死透死透的,应常乐则负责给鱼缸里加水,倒氢氧化钠,然后两人再合力将尸体一一扔进去。做完这一切后,蹑手蹑脚的离开。
弃尸的地,是他们千挑万选后选中的。一楼把边儿。没有物业,没有监控,因为以前出过事,所以一直没人住。他们觉得当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早就变成一副骨架了。那时神仙也查不出来到底死者是谁。∧∧∧∧,$.c∨o一万步就算查出来了,李阳估计也早已经远走高飞,隐姓埋名重新开始了。还哪里去寻人去。
没想到不过转了天,出租屋却因为遭遇意外失火,三具尸体被提前发现,打烂了李阳好一手如意算盘。他开始着手准备离开c市,也嘱咐应常乐尽快收拾东西,应常乐当着他的面答应的好好的,不到两天时间却突然变卦,而且支吾了半天也没有明白到底因为什么,最后李阳逼得急了,应常乐一咬牙一跺脚扔下一句“反正我是不走了,大哥自己走吧”,转身一阵风似的跑了,把李阳气了个倒仰,暗骂自己当初有眼无珠,看错了人,居然养了这么一群白眼狼。
一不做二不休,多杀一个对李阳来根本没什么区别,应常乐是最后一个得知当初他所作所为的人,死了也好,他就能完全放下心来。
应常乐软弱了一辈子,当了李阳一辈子的应声虫,他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现在李阳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他觉得太恐怖了。那么多年的兄弟,只不过是不愿意跟着他一起走抛妻弃子而已,算什么大罪过呢?可是李扬眼都不眨一下,就痛下杀手杀害他们,只为了杜绝那么可怜的几乎没有的被这些兄弟供出去的可能。
他也不想一想,现在他们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谁还愿意翻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到处往外呢?李阳是得不到好,但他们这些人哪一个不是帮凶,又能得到什么好?
李扬半旧情不念,当应常乐看着李阳将这三个弟兄一一勒死的时候,他有一种浓浓的兔死狐悲的感觉。今天李阳可以这么对他们三个人,谁知道哪一天他没有安全感了会不会又这么对应常乐自己呢?像李阳这么自私自利的人,哪里会顾忌别人的感受。
应常乐是想要迷途知返的。从这么多年他一直低调着一个人生活就可以看出来,他实际上不是一个有大志向的人,富即安,有口饭吃,有间屋住,他就心满意足了。所以这次他拿出自己全部的勇气,终于对李杨出了不这个词。
当然,不久后他也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李杨表面上的大气,不会为难应常乐的。希望他以后在c市好好的生活下去,毕竟兄弟一场,当然,更希望应常乐能够做到守口如瓶。要李阳以前王老虎这个外号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别人不知道,应常乐却是门清,那是因为他最擅长的一手,满面笑容不动声色地置人于死地,前脚对你笑得笑魇如花,后脚就能让你断手断脚,像条癞皮狗一样跪地求饶。
应常乐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管是他还是李阳年纪都大了,人都上了年纪的人,心肠会相对来软一,不爱干些打打杀杀的事,怎么李扬这么多年了却一丁儿都没变呢?
应常乐太了解李扬了,所以在他拒绝李扬后的几天努力哪儿也不去就在家老老实实的呆着,为了安全起见,连睡觉枕头底下都放着一把刀,就为了防着李阳突然下黑手。
可是左等右等都不见动静,前两天李扬还打了个电话过来已经买了离开的火车票,以后兄弟就不会再联系了。
难道自己对他真的是特别的吗?应常乐放下戒心,又开始想起李扬对他的好。想着自己年少的时候,因为身材矮经常被人欺负,都是李阳帮他出头为他打架,有一次还被几个人高马大的混混打得满脸是血。他这么多年跟着李扬,感情也不是一都没有的。想想他对殷少华他们那么绝情,再想想对自己也算有情有义。
应常乐是有那么一愧疚的,他这个人,好听叫没有主见,难听就是个软烂心肠什么事情撑不下来,别人给阳光就灿烂的主儿。为自己失去了一个待自己亲如手足的哥哥而懊恼也不过是一会儿的工夫,没多久应常乐便将李扬抛到了脑后不再去想。
他当初离开c市和现在想留下,实际上都是有他自己目的的,并不完全是因为李杨。应常乐恋爱了,哪怕有难言之隐。应常乐的心智还是很正常的。他是一个男人,会喜欢一个女人再正经不过。哪怕不能干什么,软玉温香抱满怀也是好的,尤其是他已经快50岁的年纪终于碰上一个不嫌弃她的女人。这几率。比彗星撞地球也高不到哪儿去。
最初李扬来找应常乐的时候。他刚刚跟自己心爱的女人摊牌,告诉她自己不是个健全的男人,对方两天没有回信。应常乐便绝望了。这种事他经历的多了,被女人拒绝也不是头一回,可是想想自己的人生,快五十岁了一事无成,干着一份不算体面的保安工作,形单影只,谁都看不起他,c市没有任何值得他留恋的东西。所以李阳提出要带他走的时候,他才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哪知道就在前天,心爱的女人又开始联系他,是已经仔细的想过了,哪怕知道应常乐的隐疾,也愿意和他在一起。
那个女人也是五十岁的人了,第一任丈夫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打掉了她的第二个孩子,她终于忍受不了,快刀斩乱麻地离了婚,自己带着女儿过活。自那以后她对男人就有些不清到不明的恐惧感,因此一直没敢再嫁,直到碰上了应常乐。
应常乐的性子有些软弱,面瓜一样的人,就是以前跟着王老虎在家乡称霸的时候都没怎么真正动过手,反倒让她觉得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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