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6章 诏谕中原(第2/2页)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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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商议后,行营以皇帝和朝廷名义向各军和地方颁布通告,称:人性皆可与为善,用夏变夷,古之道也。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

    在告知各族百姓平等外,又诫谕将士若所经之处及城下之日,勿妄杀人,勿夺民财,勿毁民居,勿废农具,勿杀耕牛,勿掠人子女。民间或有遗弃孤幼在营,父母亲戚来求者即还之;对守法商贾不得骚扰、抢夺,买卖公平,更不能强征赋税,扰乱经济。

    而后又晓谕中原百姓,朝廷对新收之地,实施与江南相同的政策,按照人口分配土地,征收相同的赋税,不会予以加征和强征。同时罢免以往所拖欠元廷的赋税,废除不合理的借贷,解除与权贵、豪门地主的依附关系,实现耕者有其田,居住有其屋。

    对于那些顽冥不化,坚持与王师为敌者,罪大恶极者要坚决予以歼灭,家产充公。而归顺王师的则可以保留其私财和土地、对其家眷加以保护,朝廷视其功劳予以封赏,继续加以重用。对于士子则可以参加朝廷组织的科考,或直接征辟入仕为官,予以量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