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135章(第6/7页)色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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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伏的倒吸气声,我想,我又吓到人了。彪悍的女打手忘记了打我,狠踢了一脚,将我踹出了酒馆。

    我嘴角轻轻仰起,吐了一口混合了血水的口水,四个嘴巴子换了顿饭,很值得,不是吗?将面纱带上,快速离开那里,怕这次露面会引来官兵的巡查,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漫无目的走着,没有银子,只能选一处避风的破庙,席卷在草堆的一角,浑身瑟缩的颤抖着。破庙里再也不可能有哥哥,有鸡腿,有十二个兄弟的嬉闹,同样是破庙,为什么这里如此的冷?这夜,竟然比我的心,还冰人。

    混混噩噩过了一夜,糟糕的身体烧得厉害,叫嚣似得痛,勉强撑到当铺,将上好的外衣换成了可怜的几块碎银,身子被寒冬的猛风剐得瑟瑟发抖,有丝苦笑,如果我用这银子买了药,就要挨饿,但若不买药,就要先病死。似乎从花蛛蛛那里走出来,就注定了自己无法成活的命运,但我却一点也不后悔,他不是我什么人,没有一直养我的义务,就算他是我的什么人,我也不能一直拖累他的不自由。更何况,他为什么跟着我,我从不知道答案。

    一步一瑟缩,一步一摇晃,最后,还是用所有的钱,抓了药,在垃圾中,拣起个破个大口的陶罐,又晃回到那间破庙里,困难的拾来柴,咬着牙点上火,抱着自己的腿,看着那微弱的火光一点一点的跳动,然后一片一片的燃烧,除了冷,感觉不到其它。

    将询水,倒入药材,熬成半陶罐的苦涩,强忍着吐的冲动,咽了下去,明天,也许一切会好。

    迷迷糊糊的在破庙里又挺了一日,夜幕降临与旭日东升,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我的世界,已经黑得一塌糊涂,混噩不分时节。

    我一直觉得这身子没有那么金贵,索幸她没有给我丢脸,虽然仍旧发烧昏迷,却还活着。

    撑起身子,再次将自己的衣服到当铺里换成了粗布,得了十个铜板,本以为可以买三个包子,还能剩一个铜板,却不知道包子已经不是十前的包子,已经水涨船高,要五个铜板一个。而我,已经不在是那个有着嫩乎乎脸的可爱小娃,没有人会给我讲价的机会。曾经,五岁的我迷茫,最少我还知道有个‘朴山’可以让我去找,现在,却成了真正的游荡幽魂。

    我买了一个爱吃的肉包子,捧在脏兮兮的手心里,游荡在街道上,又开始失神。脸上不再需要遮挡,已经肮脏得像钻了下水道,这是我的杰作,这样很好,至少我可以忽视自己严重毁容的事实,单纯地忘却一些不想记忆的东西。

    突然马儿嘶鸣,马腿扬起,在我面前气愤地跺着脚,我吓得扔掉了包子,抬起慌张的脸,看见一位若仙子般的美人,让我有片刻的恍惚失神。那男子有着行若流水的眼,柔顺而岱的眉,高贵优美的鼻子,挂着笑意的菱形美唇,青丝飘飘,云袖浮动,有股无法染指的飘渺气质。

    那美人对我笑了,笑得分外开心,让我觉得天上还是有些阳光的,让我以为美人心肠一定是美的。

    那美人玉指抬起,指了指我,我一愣,僵硬在当场,他笑得格外开心:“喂,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美啊?”

    我下意识的点头,美,是很美。

    那美人笑得更开心了,突然甩出一鞭子,抽到我脸上,笑得分外开心:“给你留个纪念,很开心吧?”

    我被抽得云里雾里,脸上火辣辣的疼,捂住脸抬眼继续看他,明白了美丽与恶毒的混合词,就是他!

    这美人见我没喊疼,顿时神清气爽,露出个绝美脱俗的笑,感慨道:“原来我美得会让人不知道疼,呵呵……”然后一驾马,跑得无影无踪。

    而好巧不巧的,还把我的包子踩得稀巴烂,想收起来吃都是不可能的。

    放下捂着脸的手,我转身,趿拉着破鞋,又去买了一个包子,如果今天再不吃东西,我一定会再次昏倒。

    很多时候,不是不气,不是不恨,不是不想撕碎狂吼粉碎砸毁!可我现在一无所有,有的,只是这条随时会离我而去的小命,受尽冲动惩罚的我,已经懂得隐忍。隐忍很难过,很煎熬,会痛苦吗?不会,没有什么比恨自己更让人痛苦了。

    先是小心翼翼,然后是大口狠吞下唯一的那个包子,继续无目标的游荡……

    游荡的日子不太好过,和人打过架,为抢半个长毛的馒头,最后我赢了,很骄傲,却在转身后流下了一滴泪;被人打过,因为我蹲在了他们的地盘,还随意小便,不交保护费;狗咬过我,我咬过狗,最后一比一,平手,它现在是我唯一的朋友,唯一肯听我说话,听我指挥的生物,虽然我看不出来它原本的样子,就像它看不出我的,但我想,无论什么时候,它一定会一直跟着我,认出我,因为我们是患难兄弟,一同抢过别人的包子,一同欺负过占我地盘的乞丐,一同吓过对我恶骂的畜生!

    要我说,它才是人,一个不会因我变丑变美就会惊讶的人。因此,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人’,很特别是不是?我喜欢和‘人’在一起,就像它喜欢和我一起一样。我们喜欢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它有双即漂亮又特别的沽蓝色眼睛,样子有点像哈士奇,但基于它的皮毛实在是和我邋遢的样子成正比,让我无法透过事物的伪装看到物体的本质。它总会呜咽地拱拱我的脖子,被我一脚踹飞后,又会老实的回到我身边,继续用爪上的嫩肉挠我脸,我知道它饿了,可我也饿啊,只能忍着。被闹得无法入睡时,我就噌的坐起,摸黑给他抓虱子,喂它吃,然后告诉它,虽然虱子身体小点,但好歹算块肉,也很香。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半个月的光阴,而这半个月里,我竟然没有死,真是历史加在我身上的另一种神奇。

    但好运不是时时都有的,不是总有人会扔出一泄可以下咽的东西,已经三天了,我和‘人’滴米未进,已经饿得魂飘飘。两个人蹒跚在清冷的街道,不知不觉间出了城门,向下一个未知的地方走去。虽然官府仍旧紧张的找脸上有伤的女子,但我这邋遢的样子已经在城门口转了好久,久到根本就没人会瞥我一眼,久到我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是那个脸被毁容的女人。

    我迷迷糊糊走着,‘人’迷迷糊糊跟着,反正我走到哪里它就会跟到哪里,我不理它,它更没有力气和我闹。

    穿越在一片连绵起伏的山脉间,一切静得有些死亡的恐怖。

    突然,眼前一晃,一只毛绒绒的兔子蹿了出来,‘人’精神一震,眨眼间,已经追在兔子后面,誓死要弄死它充饥。我眨眨眼睛,不敢相信,‘人’的速度竟然可以这么快,它一定是偷吃了什么东西,没有给我!不然怎么如此精神抖擞?我撒开腿,牟足了劲,无比开心的盯着‘人’的后屁股,撒欢狂追了出去。兔子哦,想想都流口水。

    两条腿真的不如四跳腿,追着追着,竟然跟丢了,只能寻着‘人’的脚印,咬着牙跑,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它身上,誓死要吃到兔子肉!

    跑啊,跑啊,突然听见一声悲鸣,呼吸一紧,有种不要的预感涌上心头,加足所有的力气,狂奔到‘人’身边,见它身中一剑,呜咽的倒在血泊之中,正用不舍的目光凝视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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