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千兵万马避白袍(第1/1页)阳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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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将听令,纷纷结阵,太极乱环阵,模仿太极阴阳鱼的结构,由十个人结成一个圈,将敌人围在其中,一百人结成十个圈,分别将敌人的两百人分割开来,各自围住。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这乱环阵的妙处却在以一围二,以十围二十。当然,如果不是胡人乱了阵脚,王阳明也不敢轻易使出这个阵法,毕竟以寡敌众,往往需要集中优势兵力,像乱环阵这样的打法,其实很冒险。

    胡人见已被围住,骑兵的冲击力再难发挥,反倒容易被夏人给砍了马腿,当下各自下马步战。王阳明见白刃战的时机已到,自背后抽出藏锋重剑,大喝道:“出兵器,短兵相接!”

    众人纷纷拔出武器,这些武器就是王阳明特地向伯颜讨要的那些优良兵器了。果然双方一交上手,夏人大占便宜,夏人的兵器轻而易举地就能刺破胡人的盔甲,而胡人的兵器砍到夏人精铁战甲的身上不过溅起一溜火花。

    王阳明奋勇当先,藏锋所到之处哀嚎一片,无论敌人何种兵器,何种铠甲,只要被藏锋削过,统统一分为二。重剑九式最适合战阵搏斗,每一剑都不浪费气力,毫无花巧。

    更神奇的是,玄铁本身有巨大的磁性,胡人的兵器尚未接触藏锋,就被它巨大的吸力给偏引了轨道,根本构不成威胁,王阳明每杀一会儿,就要用力挥一挥藏锋,用自己的巨大气力将吸附在藏锋剑身上的敌人兵器甩掉,这一甩出去,又无异于一捧暗器,顿时又是一片胡人了账。

    胡人早就被杀得傻了,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奇怪的战斗:对方的装甲似乎是天底下最坚硬的东西,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刺破。对方的武器全部都是奇奇怪怪的家伙,轻而易举地就能要了自己的命。对方的气力统统都是自己的十倍,似乎永远都不会疲劳,随便谁的一刀都似乎有排山倒海的力道,根本不是自己所能抵挡。

    最可怕的是,对方是一群沉默的狼,他们杀的越多越沉默,眼中除了冷漠还是冷漠,似乎根本不是在杀人,只是在踩死蝼蚁。这样的仗,还怎∽∽∽∽,¢.co∧打下去?

    到最后,这些精绝人已经麻木,他们不再抵抗,似乎赶紧被这些奇怪的夏人给杀死也是一种解脱。

    当最后一个胡人倒下的时候,他拼尽全力地在喊一句话,王阳明听不动他在什么,问通译道:“这人在什么遗言?”

    通译笑道:“他在喊两个字——白袍,白袍。”

    王阳明看了一眼众人身上的白袍,早已被敌人的鲜血染红,加上原本刺绣上去的红云,更显得鲜艳无比。他大声吟道:“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兵万马避白袍,哈哈哈哈。”

    胡人犹自念着白袍,白袍,慢慢倒下,气绝身亡。

    王阳明命众人打扫战场,缴获战利品。他站在空地当中,看着满地的胡人尸首,向顾惜风道:“顾大哥,你胡人将来会怎么看待咱们这支鹰扬军?”

    顾惜风哈哈大笑,道:“千军万马避白袍,应该就是这句话吧。”

    是役,鹰扬军初战告捷,斩杀精绝士兵五百人,己方毫发无伤。后有路人经过此处,目睹了满地胡人尸首的惨状,回到故乡后纷纷宣扬,胡人中开始流传“白袍军”的种种凶名,但凡胡人听闻白袍军之名,尽皆闻风丧胆。至于那位传中统帅这支军队的年轻将领,则被胡人憎恶地称为“白袍魔君”,胡语发音为“外特甘多夫”,据可止儿夜啼,一时凶名无两。

    王阳明率众人打扫完战场,着重将精绝人身上携带的清水和粮食缴获了,将各人军功都登记在册,至于满地胡人尸首则懒得打理,率众离开荒谷。他与顾惜风等人商议之后,认为初战告捷,距离最开始的出征一个月的时限还早,不如趁热打铁,就在这大漠之上游击,倘若碰到股胡人兵力,就斩杀,如果碰到打不过的大部队,或者粮草清水耗尽,就班师回嘉峪关。

    不想这可让大漠之上的胡人倒了大霉。王阳明等人白日依靠太阳指示方位,晚上靠北极星带路,一路向西推进五百里,深入大漠腹地,果然碰上了十几股胡人队,人数都在三五十人上下,在鹰扬军鸳鸯阵的威力下,胡人无一生还。

    第二十日上,眼见清水即将耗尽,王阳明查看地图,见东边三十里处应该是处河道,于是率众前往找水。不想地图上标注的那条河道,早已在沙漠中蒸发殆尽。他得知军队所带清水已经不足以再维持一日,心中有些惊慌。

    顾惜风是沙漠行军的老手,见王阳明眉头紧锁,策马上前与他并肩而行,低声道:“老弟不必紧张,我有一法,可以取得水源。”

    王阳明大喜,赶忙问是什么方法。顾惜风嘿嘿一笑,跳下马来,从怀中抽出一根线香,用火折子燃了,在沙地中挖了个洞,将线香放在其中,又轻轻地用沙子盖住。

    王阳明不知道他这是在干什么,苏沐却惊喜道:“原来世间真的有这种取水的方法!”

    王阳明不知苏沐为何惊叹。但见顾惜风站起身来,举目四望,见不远处有一束青烟渺渺地从沙层中透出来,顾惜风哈哈大笑,道:“冒烟的地方,往下挖,一定有水。”

    (作者注: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兵万马避白袍,这原是南朝时期流传的童谣,称赞梁国绝代猛将白袍陈庆之的勇猛。科普一下,陈庆之(484年―59年),字子云,汉族,义兴国山(今江苏省宜兴市)人,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将领。少为梁武帝萧衍随从。陈庆之身体文弱,难开普通弓弩,不善于骑马和射箭,但是却富有胆略,善筹谋,带兵有方,是一位深得众心的儒将。曾以7000之众,前后作战47次,攻城座,皆克,所向无前。

    另,我不是故意要黑《魔戒》的,白袍甘多夫是年三茶的大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