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三十四章 飞龙在天(第1/2页)特种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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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彬摞胳膊卷袖子,热火朝天的修葺着窝棚,郑丽英在一旁洗着衣服。

    虽然两人自始至终没一句话,但一股浓浓的温情却在院中流淌,这就是最真实的农家生活,你耕田我织布,你挑水我浇园,平静且幸福。

    那傻子终归是孩天性,没多久就自己跑出去玩了,但也没走远,一会跑回来一趟,好像怕媳妇跑了似得。

    郑丽英对着他甜甜的笑,纯真善良。

    没多久,傻子跑回来,火急火燎的喊道:“媳妇你快来,快来。”

    郑丽英一怔,放下手里的衣服走到门口,只见傻子指着路边两只野狗,道:“媳妇你看,它们这是干啥呢?”

    郑丽英一看顿时羞红了脸,两只狗,一公一母,叠在一起能干什么呀?以为它们在做操,其实它们在幸椒!

    傻子不知道啊,而且还是第一次看见,很是兴奋,要知道这是在干什么、。

    郑丽英不好意思出口,便敷衍道:“狗打架呢!”

    噗嗤……墙头上的华彬闻言笑了起来。

    郑丽英的脸红的通透,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道:“笑什么笑?”

    华彬眼睛一瞪,道:“怎么着,想打架呀!?”

    郑丽英顿时无语,脸蛋红得发紫。

    郑丽英哄了傻子几句,让他去别处玩去了,既然开了口,那就是言无不尽了。

    华彬笑道:“姑娘年纪不大,心地善良,照顾友邻,难能可贵。”

    郑丽英看了他一眼,道:“色大叔岁数挺大,满腹龌龊,调戏少女,无耻下流!”

    嘿,这是对对联呢,还挺押韵。

    华彬笑道:“好,你在听我这个上联,,六姨妈告诉五姨妈听到四姨妈对三姨妈二姨妈看到大姨妈来了。”

    郑丽英淡淡一笑,张口就对:“老六听老五对老四老三的老二老大了!”

    华彬哈哈大笑,终于见到痞气十足的郑丽英了,他张开双臂,道:“快来,让哥哥抱抱!”

    郑丽英也不绷着了,乳燕归巢一般扑进他的怀中,两人深情相拥,一解相思之苦。

    丫头总算心愿得偿,逆推他是一时冲动,现在总算打开了他的心扉,让自己占据了一席之地。

    这也是她呆在老家不会去的原因,就是为了试探华彬,若他心里没有自己,这一生都不再回去了,若是有自己,自然回来接她、。

    现如今总算如愿以偿了,埋首在他怀中,幸福的忘了呼吸。

    没多久,傻子跑回来了,刚到门口就听哇哇乱叫,华彬二人连忙分开,出门一看大吃一惊。

    只见这傻子张开双臂,一手拎着一只羊,这是正宗的尾寒羊,是之前郑丽英购买的羔羊送回村子饲养的,现在都已经长大了,一只最少一百几十斤。

    此时这子一手一只,拎着羊犄角都悬空了,面不红气不喘,呵呵的傻笑,这双臂最少有千斤之力。

    华彬感叹,上天是公平的,他拿走你些东西,必然会给你一些其他的东西。

    这孩子先天智力有缺陷,却天生神力,保护他少挨欺负。

    “你这是干啥呀?”郑丽英吃惊的问。

    傻子憨憨的:“刚才这两只羊打架,我这不拉架呢吗!”

    两人苦笑连连,都是这一句‘打架’惹的祸,万幸他爹娘都去世了,这要是看到老两口晚上亲热一下,还得不让他打死?

    傻子天真可爱,郑丽英好歹算总把羊放走了,他也跟着玩去了。

    华彬问道:“这子还行,情况不是很严重,若是从好好教他,自理应该没问题。”

    唐氏综合症也分等级,分病情,不是所有人都是弱智的,只是这天下的父母心呐,认为自己有了这样的孩子,自己心里痛苦,也觉得对不起孩子,把他带到世上来受罪。

    所以通常做父母的,会对这类孩子百般疼爱,心里总想着,他和别人不一样,凡事儿我都要照顾他。

    可越是这样,反而错过了治疗的好时机,若是把他当做正常人一样培养,虽不能痊愈,最少能够自理,否则父母都离开了,他只会更可怜。

    除了这种唐氏综合症,还有现在多见的自闭症啊,或者其他一些先天残疾,父母万万不可溺爱,要从给他树立一个,自己和正常人一样的思想,树立自信和自理能力,以后也能正常融入社会。

    华彬心中感慨万千,大慈大悲,越来越觉得做医生,任重而道远,将作为一生的事业去追求与发展。

    “哎,咱都是山里人,哪懂得这些呀。”郑丽英叹道:“他爹妈都是好人,为这村子出了不少力,就是身体不好,老来得子还有毛病,俩人操了半辈子心,这都撒手走了。

    好在村里都是好心人,大家轮流照顾着,而且他和我家还有亲戚,是我嫂子的亲表弟。”

    “哦!”华彬故作吃惊道:“那你们家还和村长家有亲戚呀,这是高干家属啊。”

    “去去去,讨厌。”郑丽英啐道:“你回去喝酒吧,我还得忙活一会,我嫂子出们卖参去了,我得照顾他……”

    “等会……你你嫂子干嘛去了?”华彬吃惊的问。

    “卖参啊!你就龌龊吧,我的是买人参。”郑丽英骂道。

    华彬挠头笑道:“嗨,我还以为是卖海参呢,我就纳闷,这大山深处哪有海呀!?”

    “你还真能找补。”郑丽英苦笑连连。

    正着话,忽听门口傻子大喊大叫:“飞龙鸟,飞龙鸟……”

    他这一喊,街坊四邻都惊动了,大胡子一伙人也出来了,弟兄们抬头看天,只见两只花里胡哨的大鸟飞过。

    这鸟前胸羽毛五颜六色,胖乎乎,肉滚滚,爪子上有鳞片,犹如龙爪,很是奇特。

    下面人们一见这东西,顿时一片大乱,大胡子等人喊道:“快拿弹弓,拿网,逮住它们!”

    这东西叫榛鸡,因为爪子像龙爪,被称为飞龙鸟,无比的珍贵,是一级保护动物,旧时候专门给皇上上供的珍品佳肴,所谓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个龙肉,的就是飞龙鸟。

    虽是保护动物,但在这里,天高皇帝远,老百姓也不用朝廷接济救助,他们自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被人也管不着。

    再者了,那些达官显贵的餐桌上,每餐必有几种保护动物,是保护,就是不让老百姓吃罢了!

    这两只鸟起头并肩,是这种鸟总是一公一母相伴,被称为林中鸳鸯。

    但这天下八珍之一,皇上吃的东西,谁看到都眼馋,土生土长的人都很久没吃过了。

    华彬不由得也是食指大动,只见他猛然拔地而起,身体轻盈的落在了院墙上,脚下一,犹如火箭升空,直冲云霄。

    这一跳最少离地十米以上,几乎能跃上四五层楼那么高,下面的人都看傻了眼,只听那傻子:“媳妇,这火葬场来的家伙是神仙吗?”

    郑丽英心:“火葬场出来只能变鬼,成不了神仙。”

    再看华彬,身如大鹏,展翅翱翔,直冲云霄,伸手一抓,两只飞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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