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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样的结果就是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胡飘飘、认识了她的流行歌曲。
流行歌曲第一次正式的进入了主流媒体的视线。
先开始的是魔都市的街头报,各种“流行歌曲崛起”、“《白狐》,凄美的爱情音乐”、“胡飘飘和她的《想唱就唱》”等为标题的新闻如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
再后来魔都的那些大报纸也坐不住了,纷纷出手加入进来。更甚者以频道为首的电台也加入到了这股热流中。
流行音乐开始蔓延,如星星之火燎原之势迅速烧到了全国各处……
好评如潮、但也有许多持不同观的媒体。
《东华晚报》的一篇以“流行音乐,低俗的音乐”为题的文章,强烈的抨击了《白狐》、《想唱就唱》这两首歌。从乐曲结构到歌词意境,把这两首歌批的体无完肤……
专业音乐评论报——《歌唱者》,也用言辞犀利的文章。直言不讳的批评流行歌曲是低俗的歌曲、不登大雅之堂的歌曲。是不能被艺术界所接纳的歌曲……
更有甚者,比如《都市新闻报》更是把矛头指向了胡飘飘。一篇标题为“毛头丫头,哗众取宠”的文章写到:“胡飘飘,一个18岁的女孩,不知好歹。以低俗、孩玩闹般的歌曲,哗众取宠,博人眼球,以达到刻意炒作自己的不良目的……”
当然,更多的是对此持乐观态度的媒体。
甚至有一位著名歌唱家公开在《音乐时报》上写文支持道:“流行歌曲在制作和传播上,具有明显的商业性;在文化行为上具有很强的参与性;在观念上和表现内容上具有广泛的平民化和世俗性。
可以流行歌曲的平民化、浅易性和世俗性的“低门槛”填平了俗与雅、高与低之间的鸿沟,吸引着青年人如影随形地积极参与。
流行音乐的特会使它迅速蔓延。
这一态势定会让一部分传统音乐家和教育家们深感不安。因为课堂教授与专业训练的音乐艺术生命力远不及流行音乐的传播效力强大,流行歌曲正在逐渐改变着青年人的意识和文化审美观。
但是它的存在,无论是作为大众文化或社会心理载体,还是音乐艺术或娱乐媒介,都有其合理性和其独特的美学特。
我们应该在理性的认识下,接受它、引导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