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剧场(第3/3页)鬼术异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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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先人亡魂。从唐朝开始,朝廷就给官员放假以便于归乡扫墓。据宋《梦粱录》记载:每到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墓,以尽思时之敬。”参加扫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数,往往倾家出动。这样清明前后的扫墓活动常成为社会全体亲身参与的事,数日内郊野间人群往来不绝,规模极盛。

    清明祭祀在清明前后,各地有所差异。旧时,北京人祭扫坟墓不在清明当天,而在临近清明的“单日”进行。只有僧人才在清明当天祭扫坟墓。浙江丽水一带则在清明节的前三天和后四天的范围内扫墓,称为“前三后四”。在山东,旧时,多数地区在清明当天扫墓,少数地区如诸城,在寒食这天扫墓,有些地方在清明前四天内扫墓;现在,一般都在清明这天去扫墓。晋南人则将扫墓的时间分为两次。一次在清明前几天,是各家分头去扫墓。第二次是在清明当天,一个村里同姓的各家派出代表,同去墓地祭祀共同的祖先。上海人扫墓时间,新坟旧坟有别。凡是新近过世的,过了七七四十九天而没做过超度法事的,要在清明节这天请僧道诵经做法事或道场。如果是老坟并已做过法事或道场,扫墓不一定在清明当天,可以前后放宽些,但不能超出前七天后八天的范围,俗谓:“前七后八,阴司放假。”意思是过早或过迟都会失灵。

    按祭祀场所的不同可分为墓祭、祠堂祭。以墓祭最为普遍。清明祭祀的特色就是墓祭。在墓地祭祀,祭祀者离祭祀对象最近,容易引起亲近的感觉,使生者对死者的孝思亲情得到更好的表达和寄托。清明祭祀被称为扫墓,主要是由于采取墓祭方式。另一种形式是祠堂祭,又称庙祭,是一个宗族的人聚集在祠堂共祭祖先,祭完后要开会聚餐等,这种祭祀是团聚族人的一种方式。还有一种情况是家在外地工作的人不能赶回家乡扫墓,就在山上或高处面对家乡的方向遥祭。

    清明祭祀的方式或项目各地有所不同,常见的做法有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整修坟墓,二是挂烧纸钱、供奉祭品。扫墓时首先整修坟墓,其做法主要是清除杂草,培添新土。这种行为一方面可以表达祭祀者对亡人的孝敬和关怀,另一方面,在古人的信仰里,祖先的坟墓和子孙后代的兴衰福祸有莫大的关系,所以培墓是不可轻忽的一项祭奠内容。《清通礼》把修整坟墓解释为“扫墓”名称的来由:“岁,寒食及霜降节,拜扫圹茔,届期素服诣墓,具酒馔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树,剪除荆草,故称扫墓。”

    过去由于寒食禁火的影响,纸钱不焚烧,而是挂在墓地的小树上,或用石头垃压在坟墓边。宋庄季裕《鸡肋篇》卷上:“寒食上冢,亦不设香火。纸钱挂于茔树。其去乡里者,皆登山望祭。裂帛于空中,谓之掰钱。”这样,凡是祭扫过的坟墓就有纸幡飘飘,构成清明前后的特有景观。没有纸钱者,一般就是缺少后嗣的孤坟了。后来,一般不再讲究禁火,就把纸钱烧掉。旧时北京清明祭祖的主要形式是“烧包袱”。所谓“包袱”,被祭祀者当作从阳世寄往“阴间”的邮包。过去南纸店有卖所谓的“包袱皮”,即用白纸糊的一个大口袋。这口袋有两种样式:一种是有图案的,用木刻版印上梵文音译的《往生咒》,中间印莲座牌位,写上亡人的名讳,如“已故张府君讳云山老大人”字样。另一种是素包袱皮,不印任何图案,中间只贴一张蓝签,写上亡人名讳。包袱里装有各种冥钱。所供奉祭品主要是食品,品种各地不同,都是当地人认为的并且按祭祀者的经济能力能拿得出来的美味佳肴,或合于时令的特色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