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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还是要罚你没有善待家人,别忘了当初人家跟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模样,现在飞黄腾达就想欺负人,那我可不答应。就罚你一年的饷银,再打你三十军棍。”高欢把声调扬的老高了,故意让李许氏听到。
果然李许氏一听自己老公又要扣工资,还要被打,当时就不乐意了,连忙对高欢着急道:“多谢大王给女子做主,只要他答应不娶那****进门,我就原谅他,就别罚他的饷银,也不要打他了,万一打出个好歹来,我可怎么办。”罢竟然哭了起来。
这女人就是这样,自己的老公恨得时候恨不得他去死,但是一旦有人出来伸张正义,替她出头出气,她又舍不得自己老公受委屈,多么矛盾的爱,多么可怜的爱,多么让人叹息的爱。
高欢呵呵一笑,对李许氏道:“这么轻易就放过他,他以后还会怕你吗?”李许氏低头沉思片刻,然后咬咬牙道:“我知道大王也是为我们好,可是他毕竟是孩子他爹,我……”
高欢一见她这样马上道:“行行行,你怎样就怎样。可以吧?”李许氏或许也觉得在被人婚礼当天哭天抹泪的不像话,随即拉着毛头孩对着高欢拜了拜,起身回头对还在一旁低头等待责罚的李二虎怒道:“死鬼,看你以后还敢欺负我,还不起来跟我回家?”
李二虎闻言,高兴地立马站起身对李许氏道:“多谢娘子饶了我,可是今天是咱主公的大喜日子,我们走了不像话,你看……”李许氏一想也对,自己是来参加大王婚宴的,这么走了回去能有好?两口子于是齐刷刷的转身对高欢道:“大王,臣先带着妻子下去了。多谢大王。”
高欢对于这对活宝夫妻不到一分钟就和解感到可气又可笑,也懒得理他们,挥了挥手,就自己起身朝着婀娜公主的方向走去。
那边婀娜公主也放慢马的速度,缓缓朝着高欢跑来。高欢上前拉住马匹的缰绳,笑这用柔然语道:“累吗?我看时辰差不多了,你也该回驿馆梳洗打扮,等我来迎娶你。”
婀娜不知是骑马累的还是害羞所致,脸上一片红晕,她不愿意离开高欢,可是今天是他们两大喜的日子,自己吵着来王府骑马也是为了看他。真是一分一秒都不愿意和他分开。可是再不回去准备嫁衣什么的,就真的耽误的迎亲过门的良辰吉时了。当下婀娜心里十分无奈的对高欢道:“好吧,那我回驿馆了,你早来啊。”
“我也想早,可是结婚不就是讲究时间吗,良辰吉时总有,我会按时到的,你赶紧吧。”高欢对她女生的依赖性和撒娇已经免疫了,当下就扶她下马,催她赶紧去准备。
西子楼是邺城城南比较著名的一座酒楼,天天到这里喝花酒,办迎宾酒宴的达官贵人不少。所以这楼上楼下,不管是大厅还是雅间,几乎都是爆满的。
只见一个头带斗笠,一身褐色劲服的高大汉子大步迈进西子楼,二连忙上前拦住道:“客官,客官请留步。”
大汉一言不发的看着他,二略带尴尬的道:“里面已经满座,请客官换一家吧。”其实这二也是个势利眼,看这个褐衣大汉就是远方游走的旅客,风尘仆仆不修边幅,一看就知道兜里没什么钱。
大汉不耐烦的看了他一眼,从怀里丢出一块一两的碎银子,直接迈步上二楼,二直愣愣的站在一旁,随即猛的醒悟过来,大声道:“二楼雅间,贵宾一位,茶水准备了您内。”完就道柜上端了一壶上好的冰红茶(不要问我哪里来的冰红茶,这里有故事,以后讲)直接跟上二楼。
燕无忌来到邺城不想引人注目,所以特意穿了一身平常百姓的行头,他杀人不需要带什么兵器,一般都是就地取材,什么趁手拿什么,出手也相当利落,一般很少给对方留下什么痛苦就把事办了。在他心里这刺杀工作就像艺术一般,要优雅有格调,完事还要翩然离去不留下一痕迹。这才是完美的刺杀行动。(又一个行为艺术的疯子)
此刻他端坐在西子楼二楼的雅间里,他早就打听到今日是齐王高欢大喜之日,要去驿馆迎亲,这西子楼前的大街是必经之路,在这里下手也许会容易。罢他放下随身背的包裹,从里面取出来一把弩弓和几只毒箭。(好吧笔者也有预测失误的时候,这个疯子今天要换套路了?)
只见他轻轻的推开了临街窗户的一条缝,正好可以观望齐王府和驿馆两个方向。然后一手拖着弩弓,一手拿起啐了毒的箭枝缓缓放在弩弓上的箭槽里,只听啪嗒一声,燕无忌连忙使劲甩了甩手,脸上泛过一丝痛苦的表情。压到手上的肉了。
他让二给他找来檀香上,在屋子里开始耐心的祈祷做法,等待高欢的来临,每次杀人他都是这样,腰围即将死去的人念上一段佛经超度,为他们祈祷。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在燕无忌眼里高欢和死人已经没什么两样。
迎亲队伍从王府门口一直延伸了近三百米长,人数有七八百人之多,高欢一身新郎官的衣服很合身,骑在马上对着高树和高韩氏,以及他们身后的高岚和高琛拱了拱手,道:“父亲、母亲,我现在就去迎接新娘。”
这回高欢正是第一回娶亲,把高韩氏高兴坏了,眼泪婆娑的对着高欢道:“去吧去吧,早去早回,赶紧带新娘子回来。”罢还擦了擦眼泪。高树十分不屑的看着她,回头对高欢道:“好好,一路心,注意安全。”
高仲明大喊一声出发,迎亲的队伍就在乐队的敲敲打打声中朝着城西驿馆浩浩荡荡而来。高欢对这个迎亲队伍也是十分满意的,全是邺城最豪华的乐队班底,最实力的轿夫,最会扛大旗的,以及高仲明这个最会开道的。
在里西子楼还有一百米的地方,高欢的队伍出现街拐角处。这已经是弓弩的射程范围了,燕无忌听到吹打的动静,连忙睁眼探头一看,果然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头的不就是高欢么,怎么张成这样,不是他长的十分英俊吗?燕无忌有疑惑,但是此时他没有心思管这个,先把任务完美的结束才是正道。想到这里他缓缓举起手里的弩弓两眼一睁一闭的瞄准,走在最前面开道的高仲明已经被他锁定。
这个燕无忌的时候受过刺激,所以脑袋不是很好使,虽然暗杀手段堪称逍遥阁尖。每每执行任务都是他带上一个脑子清楚的相伴而行,这次来刺杀高欢原本也带来个助理,无奈半道上这个新人助理让燕无忌无法忍受,还没杀高欢就先把自己的助理给做掉了。尸首丢在洛阳的某间客栈,自己拿上武器和高欢的画像,就来到邺城。
因为来之前在城外上厕所,没有带纸,所以一边拉一边看高欢的画像,情急之下拿画像当了手纸。都了他脑袋不好使,只是模糊记住了高欢的样子,现在终于误把高仲明当成高欢了,其实从两人的衣服就能分辨出他们的身份,高欢穿的跟只龙虾一样上下通红,高仲明则是一身华服,燕无忌自以为是固执的认为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就是高欢,因为通常最有实力的人一般都走在最前面,比如逍遥阁的老大南霸天。
对于他的逻辑,笔者无法理解。只听他嗖的一声,手里的毒箭像狂奔的骏马直接射中了高仲明,高仲明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看见自己左胸前插了一只箭,鲜血瞬间染红了衣服,骑在马上晃了两下就倒下马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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