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二十九章 无字天书(第2/3页)快递是个高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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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酒,“就知道你没喝到酒肯定不会走。”

    “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老头端起青瓷浮雕的小盏放在鼻端闻了闻,一饮而尽,满面享受,“酒这东西,老夫怎么舍得随便错过。”

    店主拿起细颈的青瓷执壶又帮他斟满,“姻缘册乃是天定,你吓唬刚才的小伙子做什么?”

    “能听懂妖言,味道又那么类似,肯定是许家那个臭小子的后人,既然他当初没少折腾老夫,现在耍耍他的后人还不应该?再说了,我告诉那个小道士的事情可半句假话都没掺,他得窥天机,孝敬我几壶酒也是当小辈的分内之事。”老头得意的端起酒杯,振振有词,“胖头鱼,我警告你,这事你不许给我泄底。”

    中年人摇摇头,自己也端起酒盅呷了口,“快喝吧,再过几个时辰,我就要打烊休息了。”

    许慕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莫名其妙的打了个喷嚏,完全不晓得自己被别人当做陈年旧怨的出气筒。

    手机的评分系统里,默默刷出几条消息。

    【用户名:言东言西 分数五分 PM22:11

    评价内容:言东:东西没有划损,快递的态度也很好,下次还会继续用你们家。

    言西:快递的态度很好,东西也没有划损,下次还会继续用你们家。】

    【用户名:爱游泳 分数五分 PM22:12

    评价内容:祖债孙偿,节哀顺变!】

    【用户名:卡普奇摩 分数五分 PM22:13

    评价内容:不好意思差点忘了来评分,快递小哥辛苦了,天黑还在送货。】

    【用户名:丽丽丽丽 分数五分 PM22:14

    评价内容:快递小哥态度超级好,长得又帅,可惜不能打十分。】

    ………………

    许慕到家已经十点半,晚饭变成了夜宵。

    面对冯沅的时候,许慕莫名有点心虚,不敢看对方的脸,十二年后,自己真的会跟男神在一起?

    注意力跑偏的快递小哥,已经完全忽视了自己被嫁这件“小”事。

    冯沅挑挑眉毛,看看明显心神不定的许慕,“你又弄坏家里的东西了?”

    许慕:………………

    我刚刚进家门还不到两分钟,怎么可能!

    “那是王乐天跟你提拍卖会的事情了?”冯沅伸手盛了碗汤,放在许慕面前,“先喝点汤,去燥的。”

    许慕闷头喝了两大口,依旧不敢抬眼看冯沅的眼睛,含糊的问他,“拍卖会?什么拍卖会?”

    “就是早晨吃饭的时候,宋知命提起的那件事。他爷爷过段日子七十大寿,要大宴宾朋,王乐天作为王家的小辈,自然要表示一下。宋家的老爷子最喜欢古董,所以宋知命就准备带着王乐天去参加下周三晚上在游轮上举行的一场地下古董拍卖会,投其所好的买点大开门的好东西。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王乐天拒绝不了,但又不想跟宋知命单独相处,就准备拖着我们两个一起过去。你想去看看么?”

    “有机会长长见识挺好的。”反正晚上去,又不耽误白天送快递。许慕眨巴眨巴眼睛,又灌了口汤。

    如果那老头说的都是真的,命契都结了,童养媳王乐天同学,你这辈子不论怎么挣扎,估计都逃不出那只公狐狸的手掌心了。许慕在心里偷偷的为王乐天点蜡。

    吃过东西,冯沅开始整理这两天收集回来的酒店资料,许慕则翻出上次沈良交给他的那两本手抄本研究,老是遇到妖怪什么的,不学点道术,完全保护不了自己。

    等小爷学好道术,一定让你们都离我的钱包远远的!!!

    准备发愤图强的快递小哥盯着土黄色的手抄本封面,默默发誓。

    接下来的两天,快递小哥过得还算风平浪静,白天勤勤恳恳的送货,晚上勤勤恳恳的研读手抄本的吐纳方法,冯沅似乎这几天很忙,每天一回来就把自己关在书房加班,买菜、做饭、洗碗都是许慕一力承当。

    去参加拍卖会那天,许慕刚赶回快递点,便看见冯沅的车打着双闪灯停在路边等他。

    许慕飞快的跟老板娘结好当天的工钱,奔到冯沅的车上,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拍卖会不是晚上么?现在才三点多钟。”

    冯沅把两张纸巾拍给他擦汗,瞄瞄许慕这些天下来明显晒黑的手臂和脸颊,“拍卖开始前还有冷餐会和预展,基本六点半左右就会开场了。我们先去剪个头发,挑套衣服,再吃点东西垫底,赶过去刚刚好。”

    许慕毫无异议的点点头,这种事情他反正不懂,听冯沅的安排准没错。

    许慕没想到的是,连剪头发这种事情,王大少爷都喜欢拉帮结伙的组团进行。他和冯沅刚坐在发型店的椅子上洗头,王乐天的车便追来了。

    他身后自然还跟着个非自然生长的尾巴,宋知命。

    许慕、冯沅、王乐天他们三个人让发型师捯饬头发,宋知命便安之若素的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看报表,后面的司机秘书助理站了一排,总裁范十足。店主自动关门清了场子,旁边一溜发型店的小弟也诚惶诚恐的避得远远的,生怕打扰他们几位。

    二十四小时紧迫盯人什么的,恐怕只会让王大少愈发恼火而已。许慕现在再看到宋知命,心里反而多了丝同情,虽然不清楚具体的状况,但看王乐天的样子,肯定不知道命契的事情,光是让一个花花大少接受男人,就已经是场旷世苦恋,何况对方还是只狐妖。这就是传说中的我本一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么?

    全透明的玻璃屏风外面,王乐天大爷样的坐在椅子上,逼着发型师一根根的对着自己的头发精修,纯粹的消磨时间不想起身。宋知命坐在临近的椅子上,专心致志的盯着电脑屏幕。

    “其实宋哥看起来对乐天哥挺好的。”许慕借着洗完头发的功夫,跟同样刚洗好头发的冯沅咬耳朵。

    冯沅勾勾嘴角,“你看得还挺仔细。”

    “真的,我觉得宋哥对乐天哥挺好的。”许慕努力的帮宋知命说了句好话,冯沅和王乐天的交情这么好,他肯帮宋知命说句话,状况应该会好很多吧?

    “小孩子。以王乐天那种骄傲得跟公孔雀似的个性,你以为他能随便忍受别人的管束么?他真想甩别人会甩不掉?”冯沅亲昵揉揉他潮乎乎的脑袋,“每对朋友的相处习惯都不同,不要只看表面。”

    冯沅手指的热度顺着头皮渗进许慕的身体,烘得他脑袋热乎乎的,许慕脑袋顶上炸起一排呆毛,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半个小时后,许慕穿上了这辈子的第一件正装。冯沅帮他挑了套黑底的白波点西装,带着些少年的活泼感,配上浅蓝色的领结,干净利落的发型,以及微微上扬的嘴角,整个人俊帅得像个小王子似的。帮许慕拿衣服的店员看到他走出试衣间的时候,眼睛都亮了。

    冯沅、王乐天、宋知命他们三个,则都是标准的西装领带,冯沅选了套蓝色的,王乐天穿了套白的,宋知命换的是银灰色。三人站在一起,简直就像排瓦数十足的追光灯,耀眼得让人无法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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