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主导权(一)(第2/2页)从酋长到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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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自然资源是社会共有的财产,我们可以自由利用土地进行生产,我们的生活得到社会的保障。”

    “当那些吸血的大作坊离开城市,让那些大土地拥有者献出他们的土地。我们将组建以家庭为单位的、互利帮助的自由村社。每个家庭都有足够施展自己劳动的种植粮食的土地,一台纺车,十亩桑棉田,自给自足,不需要那些肮脏的大工厂和大农场。”

    “没有法律、没有治安官、没有政府,只有分散的村社。每个人都可以自给自足,那就不需要任何的商业行为,那些操控粮价的大投机商也就无法操控。一旦那样的社会实现,我们将杜绝一切商业行为,凡是经商的通通处以死刑。”

    “没有了商业行为,金银这些肮脏而罪恶的东西也就没有了意义,只能用作家庭的装饰。”

    “我们的孩子不需要去做童工,而是依靠各个村社提供的公共的富余的粮食和手工业品,成立社会的作坊。在作坊中,孩子们要学习,也要熟悉各种家庭的劳动,长大后可以成为家庭劳作的重要传承者。”

    “当然,一些社会性的公益性的公职人员还是要存在的。为了杜绝**,我们应该每隔两年就让公职人员换个工作,不让他们在任何熟悉的岗位上干满三年,这样他们就不会熟悉贪墨的流程。所有人都有选举权,在道德上有表率行为的、年龄超过三十五岁的有被选举权,选出来的只是公益性的职位。”

    “一切知识都是无用的,只会带来社会的分化,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知识已经足够我们生存下去。任何敢于研究新机器的人都将被处以死刑。”

    “土地归全体国人所有,均分所有的土地。毁掉所有的大作坊大工厂,任何敢于雇佣别人的行为都将被处以死刑。”

    “国人们!私有财产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是它带来的战争、抢劫、偷盗、和社会的不公。它将一国的人分为不同的党派、阶层,并且是一切战争及流血斗争的根源。”

    “国人们!是劳动创造了财富。如果人们得不到别人的劳动,他在一年内决不会积累上百上千的财产;明明是别人帮助下的劳动,这些财产却是他自己的。如果别人帮助他工作,那么这些财产既是他的,也是别人的才对;因为这是他自己的,也是别人的劳动成果。但是一切富人都舒适地生活着,借他人的劳动,而不用自己的劳动生活着。”

    “现在,我们被从农村驱赶到城市,从纺车前驱赶到了下水道,我们连劳动的权利都没有,自然也就不可能拥有财富,更不可能拥有自由……”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