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若不信,且试之(第2/2页)仙路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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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是爱的人都要像她而已。

    他已经在黑暗里沉沦了太久太久,久到哪怕是一光出现,他也愿意去相信那是破晓。

    “死!”

    朱雀之火从天道种子之中喷薄而出,那火焰的温度太高,就是他都掌控不了,右手上更是迅速地出现了烫伤,溃烂,然而,在经过那些精炼的血气强化肉身之后,他本身的伤口愈合能力也已经大大地超过了普通人,那些伤痕,几乎是一转眼就会自动愈合,虽然对自身的精气有损耗,但是他也顾不得这些了。

    “嘭!”

    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掌,那白骨独角犀的坚硬的头颅骨骼便被朱雀之火融化,那魂火则被白天佑用另外一只手直接拿过然后吞食。

    从元婴境到出窍境,是强化神魂的一个过程,等修士到了出窍境,才算是真正地脱离了凡人的层次,神魂可以独自在外行走,游览五湖四海,自在逍遥。

    而骨妖这一身的修为便在这灵魂之火上,只要找到正确的吞噬方式,那对万物来都是大补之物。

    白天佑本身修炼出来的火,没有朱雀之火那么霸道,却最是接近火之本源,而火本身除了烧灼,毁灭之力,更有净化,荡涤邪祟的能力,这魂火他自然就可以直接吸收,强化自身。

    这种对灵魂的大补之物的作用体现得非常迅速,再吞食后的下一刻他的修为便已经突破到了元婴中期巅峰的境界,只差最后一步便要踏足元婴后期。

    他这具身体天生便是五行灵根俱全的盖世奇才,乃是和青云派大师兄王阳明同等级的绝世资质,修炼的屏障在他的面前是根本就不存在的,只要资源足够,破镜之快根本就不是他人所能够想象的,这还是他故意压制,想要打牢基础的缘故,不然现在什么修为就是他自己都猜不到。

    “呵,你这妖人也不过耍耍嘴皮子功夫,若你我相遇无人处,必杀之,若不信,且试!”

    他携一掌灭骨妖之势出这一番霸道非凡的话来,全场俱静,短时间内竟无一人答话。

    如此行事也并非是他家子气,而是他真的对苏飞星这个屡次挑衅自己的天星教圣子动了杀心,更何况,他一路上也看出来那苏飞星对兰衣有爱慕之情,以他的性子,哪里能容得下苏飞星这种人?

    相遇无人处,必杀之,若不信,且试!

    就是这么霸道,就得这么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