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第三个五年国是计划项目纲要》下(第5/6页)命令与征服之樱石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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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总结出了一套原始的理论。所以这一个五年计划,便需要开始验证这一理论。”

    从教育力量、教育制度、教育方法三方面分析了现有教育状况后,陈克又补充道:“我们正在全面引入大脑刻录器进行学习辅助工作,学生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技术教育、改造教育都正在进行相应的改革,我们将会进行强制**国教育,并允许个人在合法范围内自由的学习一切想要学习的内容,提供大脑刻录器的支持。”

    “而为了方便大脑刻录器的实际应用,我们组建了相关专家组,参考模块化理论,开发出了知识模块技术,以模块的形式进行知识的刻录,相应的知识模块具有互补性和连接性,这有利于知识的理解效率,目前我们正在为此制定标准。”

    细致而繁琐的讲述完了教育领域中的种种问题后,该轮到医疗问题了。

    医部尚书伊壶道:“废除一切私有化医院及医疗机构,并建立足够数量的公有化医院及医疗机构。这一我们目前已经接近完成,然而我们遇到了与礼部同样的问题,医疗人员短缺,我们没有足够的医师,医护人员在医护机器人的补充下倒是问题不大,很多医护工作可以交给机器人。目前我们正在扩招医疗人员,我们也需要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

    “另外,推动医药一家制度,医院内要有自己的药库,以备时需。并且实行医师责任荐药制,既医师要对自己推荐的药物负责,并责任追究。”

    “同时对于医师实行有效治疗激励措施(简单来,就是治疗好一位病患就有奖金,到开方大到手术,分级三六九等),并提高其他方面的加大医疗及医护人员的福利待遇。”

    “另外,我们正在推动人造器官的实用化进程,以及医用纳米技术的发展进程。相信这一个五年间应该足以进行临床试验。”

    大略地将医部的未来计划解一番后,律部尚书铁彦接着发言:

    “《中华帝国律》已经编纂完毕,各位请看。”

    一份档案在诸卿面前的虚拟光屏上打开——

    《中华帝国律》

    1.中华帝国是由所有中华帝国国民组成、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框架下的衔龙制(虚君共和制)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帝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禁止任何形式上的分裂国家的行为发生,必要时可付诸于暴力解决。

    .中华帝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天子是为人民之总代表,代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天子统而不治,授权丞相治理天下。

    丞相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帝国的国家机关实行民约之制的原则,朝野协商,与民约法,行治天下。

    柱国府、咨政院、询政院、问政会为中华帝国的民约机关。

    4.中华帝国治下的各个种族、民族、宗教一律平等,不得存在任何形式上的特权。

    其之语言文字、习俗风貌、教义信仰,皆有自由选择之权力,可学习、可不学习,可保持、可不保持,可信奉、可不信奉。

    ………………

    …………

    ……

    《中华帝国律》,翻译成地球汉语,就是《中华帝国宪法》的意思,将会是日后中华帝国的诸法之母,所有的法令都将遵循于它的意志与规划;它是万法之根,所有的法规都是丛生于它的枝条与荫叶。

    所以铁彦读的很仔细、也很心,列座众人也都听得很仔细、很心。

    因为,此乃国本,不可不慎——哪怕他们之前参议国律。

    诵读完毕,众卿讨论纷纷,最终无有异议,一致通过了这部《中华帝国律》。

    铁彦接着道:“然后,就是关于整个律法及审判体系的改革了。”

    接到了铁彦的眼神示意,于是大理卿楚白发言道:“事实上,最核心的一,就是将心灵技术引进到司法体系当中,尤其是司法取证这一环节。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进行深度大脑读取作业,读取其之思想与记忆,确认其人究竟是否犯罪。大脑读取器获取的证据,将会具备律法意义。”

    这一,将会是世界司法界的颠覆性举措,必将载入史册。

    自古以来,司法最难的一,便是调查取证。或是取证艰难,或是证据不足,或是证据被销毁、隐匿、遮掩,亦或是取证成本过于高昂,甚至是证据不够铁以至于被讼师颠倒黑白,种种因素以至于司法正义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妥协。

    然而这个困扰的人类公道与司法正义的千古难题,如今终于得到了解决,而且是无可置疑的解决——以科学技术的名义!——人类的大脑本身将会成为物证,列席大理寺审判庭,提供不可置疑的铁证!

    人心的一切黑暗、腌脏、丑恶,将会在人类史上第一次遭到曝光,袒露于阳光之下,无处可逃,无处可躲,无处可藏。

    老实,没人知道这究竟是好是坏。

    或许唯一的好处是,讼师这一行业要集体失业了。

    毕竟,有良心的讼师,总归是有的。然而更多的人的将讼师这一职业视作饭碗,是要以此为生的,白了就是挣钱。

    任何东西一旦牵扯上利益,那就没有不变得黑暗的,讼师更是如此。

    普通人看得懂律法条文吗?知道怎么打官司吗?

    不知道,这种专业事只能托付于专业人——讼师。

    也就是,讼师在实际上把持了面向普通人的律法解释权。

    三流的讼师等案子,二流的讼师找案子,一流的讼师造案子。

    然而,就在今天,讼师这个古老的职业,面对技术的进步,即将消失。

    每每想到于此,即便是他们自己,也不禁觉得心惊肉跳。

    政客将会无法虚伪,演家将会闭上嘴巴,骗子将会无处容身,戏子将会遭到唾弃,****将会收获辱骂……

    人民群众将会知道,究竟谁才会真的对他们好!

    罪恶与良心,将会成为一种可以度量的东西。

    届那时,人们将会生活在一个最好的时代,但同时也是……

    郑朗问出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未发生的犯罪’怎么办?”

    是的,这个问题很严肃,非常严肃,事实上郑朗想问的问题是“犯罪和想犯罪”的关系。

    想要犯罪,或者打算犯罪,但是还没有付之于行动,还没有切实的犯下罪行,那么这算是犯罪吗?这有罪吗?

    “未发生的犯罪就是未犯罪。”铁彦插口道,语气斩钉截铁,“道德问心不问行,律法问行不问心,此乃原则。”

    见众人再无疑议,楚白便继续讲道:“对于精神病及多重人格患者犯罪,当进行人格手术,对于犯罪心理模式予以矫正,对于犯罪人格进行抹杀,帮助患者进行健康心理、健全人格的塑造。心理矫正、人格抹杀不视同为死刑,故而仍旧保留死刑,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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