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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的?”
“呵呵,镇上可不止咱们长风酒馆一家,要是人家没到我们的酒馆,那可不一定记得。不知客官要问什么人?”
青年道:“若他们来过镇上,就算没住你的店,你也应该看见过的。他们……应该有三四辆大车,都比较豪绰。随行有二三十个侍卫,主人是一男一女,男的有四十上下,姓李,女的才只十五六岁,姓唐,你可见过么?”
冯大掌鞭和丁浩、薛良落坐后,没去听人家说些什么,只是笑道:“看这光景,能吃的都已吃的差不多了,咱们也不用点什么菜了,小二,有什么吃的给咱们爷们端上来。”
冯大掌鞭说完,从袍下摸出一个紫红sè的葫芦来,又道:“再把酒给我灌一葫芦,要好的,若是酸的或是掺了水,爷们可不饶你。”
这时那个内着锦衣、外罩羊皮袄的清秀男子站起身来,把皮袄紧了一紧,从袖中摸出一串铜钱,叮叮当当地摞在桌上,他仿佛只是随手一撒,可那金灿灿的铜钱却摞成了一根立柱,看起来端地潇洒:“掌柜的,三十五文饭菜,都给你摞这儿了。吃饱喝得,我也得歇着了,一会儿,叫小二给我房里送盆热水来。”
“晓得了,客官您请回房歇着,水正在伙房烧着,一会开了锅就给您送去。”
那人呵呵一笑,离开座位从丁浩他们身边施施然地走了过去。丁浩抬头瞧了他一眼,心道:“这人长得倒是眉清目秀的,就是一对天生的桃花眼,长在男人脸上,水汪汪的,总叫人觉得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