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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他不是也相安无事吗?你怎么不说是保护他呢?”
胡韵一愣,仔细打量王允的身骨,只是一般凡骨,人间遍地都是。然而凌风却不同,血骨凸显,无形间,左边的一把血骨型显。这是凡间极品,也是鬼怪最爱之物,同样,也是他们最惧怕之物。只要凌风能控制血骨,那他就是鬼怪的克星。师傅在下山前就说过,如果遇到血骨,当与之交好。如果能收其为徒,那就更秒。如果是遇到拥有邪骨之人,那就立刻掉头就跑,因为遇到他的人,都会灾难连连。
凌风见胡韵痴痴的望着自己,眼神之中,竟然流露出爱慕之意,顿时一惊。而后大喜,胡韵的长相,可谓是人间极品,如果能娶到她做妻子,那今生就有福了。对胡韵眨了眨眼睛,放电似的示爱。突然被电醒的胡韵,望着凌风满眼的淫荡,心里恨不得把他的眼睛都拿出来。淡淡的笑了笑,靠近凌风的身体,对他抛媚眼道
“小弟弟,好看吗?”
凌风眼中的胡韵,就如果是个**裸的羔羊,加上突然而来的媚眼。凌风心里更加确定,这胡韵是对自己动了真情。不假思索的点了点头,说道:“好看!”
“哎约!”
一声杀猪一般的声音暴起,众人纷纷回头,只见凌风捧着自己的脚丫子,不顾形象的左跳右跳。一傍的罪魁祸首胡韵,却是若无其事的继续走。犹豫他们的身份特殊,林无痕并没有给他们戴上锁链。所以,他们的行走,还是很自由的。王允目观一切,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掩嘴轻笑。胡韵突然回首,瞪了他一眼,王允立马停止了笑容,若无其事的继续装。
衙役莫名其妙的望着凌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见他无恙,继续赶路。凌风一瘸一拐的跟着大队伍走,躲在胡韵的身后,挤眉弄眼,心里把她恨了个遍。嘀咕道:“小气,长这么漂亮,不让人看,你不如回家当花瓶好了。”
胡韵笑嘻嘻的回首,对凌风关心的问道:“弟弟,你的脚不疼了吧?呵呵...,刚刚在叽咕什么?我耳背,你再说一遍。”
凌风望着她杀人的眼神,连忙赔笑,一边加快了速度,被林无痕的马还快了许多。一时间,怪异的一幕出现在森林里,一个一瘸一拐的少年,领着一队人马前行。
胡韵冷哼了一声,脸上躁红。那个女人不喜欢别人夸赞自己漂亮?就是胡韵这个修真世界的人,也是一样。况且,她还是一个花季少女,真是情意萌芽之时。只是,人都是好面子的,都喜欢把自己的心意掩盖起来。为的就是,不让别人知道的太多,胡韵同样是女人,她也逃不过这样。
“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早上还被女人修理,晚上就忘记了本。唉,难道,凡间就再没有一个令我心动的白马王子了吗?”胡韵心里默默地念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