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是情敌啊(第2/2页)首辅沈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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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眼中从未有过妾身,也未有过妾身的儿子,日后妾身死了,宁可去做孤魂野鬼,也再不要见侯爷!”

    看了一眼赶来的侯府众人,笑道:“想我当日身为妾室,连进出这侯府都要走角门,如今要走了,反倒有幸走一走正门。”

    洒然一笑,遂唱着一支小曲儿离开了这座她生活了大半生的礼贤侯府。

    六月初一,沈淳挂帅,领军三十万出征李朝国。

    沈栗送别了父亲,照例到东宫点卯。

    其实沈栗每天在东宫也没什么大事,太子待人亲善,可惜,沈栗年纪小,太子本来就有伴读,现在来了个“小不点儿”,就算太子有什么事要商量,也轮不到他。沈栗也乐得清闲,沈淳不在景阳,低调做人总不会错。

    每天上午,待太子从朝上回来,跟着太子听太子太傅讲书。太子别看就比沈栗大六岁,此时却已经有了长女,所以颇有些把沈栗当小孩子的架势。有时候看看到中午了,就拎着沈栗一起吃饭,沈栗言语风趣,也算给太子解闷了。下午就没沈栗什么事了,回家读书去吧。

    沈栗想悠哉游哉的过日子,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

    奇哉怪也,除了何家,我竟还有仇人?这位仁兄,为何日日企图用目光杀死我?

    “仁兄”姓杜名凝字宏端,国子监祭酒杜铭之子,最重要的,他是李雁璇的表兄,想娶李雁璇。

    俗语讲“一表三千里,表到哪里算哪里”,亲属之中,表亲最多,就像沈栗和李雁璇礼法上是表姐弟,但实际上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杜凝也是李雁璇七拐八拐的表亲,长李雁璇三岁。

    杜凝瞄上李雁璇可不是一天两天了。一个十七,一个十四,一个才子,一个佳人,一个国子监祭酒之子,一个翰林院侍读学士之女,无论年纪,人才还是门第都合适。这边刚准备来个亲上加亲,得,人家先加上了!

    看好的媳妇被狼叼走了!户部侍郎的岳祖父和侍读学士的岳父是别人的了——这个最重要!呜呼,媒婆可忍,表哥不可仁忍!

    这夺妻狂徒居然也成了太子伴读,好机会,再不下手更待何时!呵呵,杜某整死你!

    做了太子伴读不到一个月,沈栗被杜凝杜宏端一状告到太子太傅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