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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他们两个人哪一个更适合投掷长矛?”
“当然是布彻!”没想到莎蒂丽还是壮汉的粉丝。“先不力量上的优势,我观察过了,布彻对各种武器似乎都很熟悉,就像专门训练过一样。他扔飞镖的时候手腕控制的很好。没多少奴隶主会让奴隶受远程投掷武器的训练,里卡斯就没有——他完全是凭借感觉。”
“嗯,那就首选布彻吧。”老人道。
“不,我不建议布彻。”赵迈赶忙打断。开玩笑了,布彻和他都是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人物,之前他想把里卡斯买到自己麾下,就遭到了“剧情”的无情打击。里卡斯投掷长矛杀了巫王卡拉克,这是阿塔斯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是攸关生死的关键时刻。如果、假设、万一“剧情杀”真的存在,导致布彻功败垂成,那就意味着巫王可能活下来,那么赵迈等人就死定了。
他赶紧找个理由,道:“在角斗场上,块头大的布彻太吸引人注意,大家都会将目光投过去,这个时候里卡斯更容易得手,如果是我,我就选里卡斯。”
莎蒂丽斜了赵迈一眼,“切,得和你认识他们两个似的。”
“这到没错,我的确认识他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