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杏花村(第2/3页)寒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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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未被秋sè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杏花村其实并无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但这里有酒,有酒的地方通常都叫酒家,酒家的名字就叫“杏花村”。

    杏花村的风物依旧如故,人却已远在天涯,人未断肠,却黯然神伤。

    往事如昨,只能徒留一夕回忆。

    燕重衣走进枫林,越过小桥,杏花村还在。

    杏花村并不是一间普通的酒家,它曾经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府邸,据说以前住过一位朝廷命官,后来这位大官无端被谪贬流放外域,这座府邸就被人以重金购买,再后来这人家道中落,又以低贱的价格卖出,最后终于沦落成现在这个样子。

    燕重衣走进杏花村前庭,却没有看见一个人,连去年那个胖乎乎的、和蔼可亲的老板都已不知去向,里面的家具却仍然纤尘不染,窗明几净,显然经常有人前来打扫,可是现在,为什么连一个人影看不见?

    燕重衣开始皱起了眉头,心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到这里来,其实只是在找回一种记忆。去年的那个时候,这里有酒,有朋友,现在却已只剩下寂寞和失落,还有歌声,温柔曼妙的歌声。

    没有人,哪来的歌声?歌声是从后院传出来的。后院中清雅幽静,却还是看不见人影,一片青翠的桑木林中,歌声正飘扬。这时候歌曲已变了,变得温柔委婉,令人黯然**。

    林中有三间明轩,门窗都是敞开着的。屋角燃着一炉香,清新怡人,矮几上摆着一柄刀,刀长两尺七寸,华丽的鲨鱼皮刀鞘上,缀满了花花绿绿、耀眼的珠宝。

    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年轻公子,箕踞在临窗的一张胡木床上,身上披着件绣金的轻裘,腰间系着条银sè的缎带,脚上穿的是一双镶满珠宝的皮靴子。一个轻衫高髻的女人坐在他膝上,手捧金杯,正在往他嘴里喂酒,还有一个穿着流云长袖的女人,正在翩翩起舞,曼声低唱。

    她们虽然都已不再年轻,却别有一种成熟的妇人风韵。

    看见这个人,燕重衣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微笑,笑得轻蔑而讥屑。他认识这个年轻公子,但这人并不是他的朋友。

    这个人,世袭一等侯,却视功名富贵如尘土,视美酒佳人如生命。你永远也看不到他整天笑嘻嘻的脸上也会有生气的时候,就好像你永远也别想看到他无论到了哪里都是孤伶伶的一个人,他的身边,总是少不了美酒,少不了绝代佳人。不管走到哪里,他都是一个最惹人注目、最让人羡慕的名人。

    燕重衣踏着满地落叶,慢慢地走过去。曼舞轻歌的女人回眸看了他一眼,歌声依然如旧,听来却更动人。

    那个手捧金杯的女人,目不他顾,轻轻地把酒倒进自己的樱桃小口里面,然后慢慢俯身把含在嘴里的美酒喂给那个年轻公子。

    年轻公子脸上带着笑,从这个女人的嘴里啜过美酒,缓缓吞了下去,舔了舔嘴唇,笑道:“好酒,好可爱的美人。”

    他竟似没有看见燕重衣这个人,在他眼里,仿佛只有可爱的佳人。

    “‘风流公子’百里亭?”燕重衣淡淡笑道。

    “嗯!”年轻公子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这世上,除了这位天下第一风流公子,还有谁能有这般的气势?

    百里亭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着手捧金杯的女人的飘飘长发,眼睛斜睨:“你要不要过来喝两杯?”

    “不必。”燕重衣摇头拒绝。

    百里亭的目光落在轻歌曼舞的女人的脸上:“你要女人?”

    “百里公子的女人,谁敢要?”燕重衣连眼睛都未眨动,“就算想要,也要不起。”

    百里亭愉快地点点头,笑意更浓,仿佛对燕重衣的回答非常满意:“她们的年纪虽然大了些,可都是女人,很好的女人。我就喜欢真正的女人,她们不仅成熟,也比那些少女们懂得更多。”

    “百里公子舍得把她们拱手送给别人?”

    “别人当然不行,但如果你想要,我一定不会舍不得。”

    “难道我就不是别人?”

    “你不是,你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百里亭微微一笑,“我会到这里来,其实就是为了等你。”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

    “你不能不来,因为你是燕重衣,是任我杀的朋友。”

    “哦!我明白了,原来你真正要找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任我杀。”燕重衣紧锁的眉头舒展又拧起,“你为什么找他?”

    “为什么?”百里亭的目光终于落在了燕重衣的身上,脸sè却有些yīn郁,“你知不知道他已经出卖了我,违背了江湖道义?我出高价请他为我杀人,他居然把这个秘密泄露给了我的仇人,我是不是很应该找他讨回公道?”

    “我明白了,”燕重衣恍然道,“原来你就是发出悬赏通告的人之一。”

    “不错,我的仇家很快就会找上门来了,我随时都会死得很惨。”百里亭气忿忿地道,“你知不知道我的仇家是谁?她就是苗疆yīn婆子,那个女人杀人的手段yīn毒可怕,杀了你你也不会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燕重衣默然无语,心里暗暗苦笑,yīn婆子的确是个可怕的女人,甚至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难对付的女人。

    “我杀了她的弟子‘玉手情魔’李花艳,这件事本来很隐密,但现在却已经不是秘密。”百里亭苦笑着摇摇头,“我决想不到任我杀居然会出卖我。”

    “也许,他并没有出卖任何人。”燕重衣目光凛凛,问道,“你是不是收到过一封匿名信,信中说任我杀出卖了你?”

    “你怎么知道?”百里亭眼中露出种惊讶之sè。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他真的出卖了你,你现在也许早已经是个死人。”

    “我现在整天担惊受怕,寝食难安,和一个死人还有什么分别?”百里亭苦笑道。

    “有,至少你还能喝酒,还能说话,死人却已经不能再做任何事。”燕重衣悠悠说道。

    “你莫非在说笑话?”百里亭的脸sè沉了下来,“这个笑话并不好笑。”

    “我说的都是实话,yīn婆子已经到了江南,来此之前,我还见过她。”

    百里亭立即脸如死灰,“虎”地跳了起来,手捧金杯的女人被自己手中的酒水泼了一脸。

    “她已经来了?她迟早会找到我的。”此刻的“风流公子”已不再是从容而洒脱的小王侯,倒像是个落荒而逃的丧家之犬,他瞧了燕重衣一眼,“你开个价吧!”

    “开价?”燕重衣微微一怔,显然不明白百里亭的意思。

    “只要你答应帮我杀掉yīn婆子,我愿意给你一万两黄金。”一万两黄金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但百里亭认为,他的xìng命远比一万两黄金还重。

    “不,我现在不想再为了金钱而杀人。”燕重衣摇头道,“我现在需要做的,就是为任我杀洗清不白之冤。”

    “你居然为了他而放弃一万两黄金?”百里亭瞪大了眼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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