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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挡住一半,在灯光的映衬下,肌肤散发着乳白色的光晕。
叶欢神情一历,正色道:“你这是作何,当我是什么人了!”
“老板……”深情款款道了一声:“我这宝贝珍藏二十有六载,从未示人,今天,我当老板是识宝惜宝之人,老板……这宝贝入不得你眼嘛?”
着,胡蝶又往前迈了一步,解开了另外半边的肩带。
然后,白色绸裙上半部分整个滑落下来,在腰带处绊住,一副黑色罩罩,护住两座丰满。
叶欢轻轻叹口气,胡蝶打的什么心思,就连凌如意这石头人都看懂了,风月场中的纨绔大少,叶欢又怎么会不懂呢!
今日虽然杀了武天吉,杀父之仇已报,而且胡蝶马上就要成为公司的执掌者。可是,这一切都是叶欢赐予的,叶欢也随时可以拿回去,没有叶欢,胡蝶算什么。
而且,就连叶欢自己都了,他根本不信任胡蝶,此刻无非是利用而已。
假若利用完了,自己还有什么价值?难道是任人抛弃?
不,胡蝶不想被抛弃,不想再回到原先孤立无助的地步。她那样生活了二十年,一天,一秒都不想那么活了。
所以,她必须自己给自己创造价值。而自己这具身子,毫无疑问是最有价值的东西。
胡蝶崇拜强者,向往强者,至于身体,对普通女人来,可能很重要,但对于胡蝶来,并不是那么重要。
武天吉将她视作货品。而被这样一个人培养起来的胡蝶,内心深处其实也是这么想的,奇货可居,想要卖个好价钱而已。
可是叶大少,怎么会随了她的心愿。叶欢身边美女如云,又怎会在乎一个初次见面的胡蝶,便是胡蝶再顺从一千倍,再顺从一万倍,与叶大少又有什么关系,怎能动摇叶大少半神经。
因此,面对自荐枕席的胡蝶,叶欢怒声道:“来,走近些,让我灯下观宝,看此宝妙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