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让我写本书?(第2/2页)女神光耀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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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就是用纸做的书而已……

    什么平装书、精装书、套装书,只要不是给小孩子看的“纸板书”就都是纸皮书。至于后者,区区几十页就会有半英寸厚,彩绘着图片搭配着文字,只有在儿童区才能看到。、,或者说,画家的画集也会才会用到。

    “你真是白看了那么多书了,爱丽丝!”

    当两人走到十五号门口时,茜茜仍不忘了数落道:“亏你家里还有个那么大的书柜,居然对文化圈这么不了解,连纸皮书的定义都没听说过!”

    “我毕竟才十二岁好不好?你有劳伦斯先生当父亲,了解这些有什么奇怪的?那我现在问你,BASIC语言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和汇编语言的关系是什么?这都是入门级的问题,你也给我回答一个?”

    茜茜哪里能回答出这种问题,但就此认输又不是她能服气的,抬头看向王家二楼爱丽丝的窗户,她双手一叉腰,使劲哼了一声。

    “我根本不用电脑,不懂电脑有什么奇怪的?你每天都看那么多书,却对这方面一点都不了解,这才不应该!”

    爱丽丝双手紧跟着一叉腰:“那你倒是说说,我应该有多了解?”

    茜茜这回没有立刻回话,而是先使劲皱褶眉头沉思了起来。

    茜茜可是知道,自己这好朋友的脑袋不是一般的聪明,从她制作出那个路由器就能看出来了。所以,如果自己想为难一下爱丽丝,必须要恰到好处才可以。

    片刻之后,她诡异地笑道:“要不然,你写一本书给我看看?”

    爱丽丝眨眨眼睛:“让我写本书?”

    茜茜抱着双臂,高傲地昂着脑袋,得意地笑道:“随便写什么都可以,我就想看看,你这颗纯粹理科生的脑袋能写出什么样的故事。怎么样爱丽丝,想不想挑战一下自己?”

    让一个理科生写小说!

    茜茜理所当然地认为,爱丽丝肯定会为此烧掉所有的脑细胞。

    “嗯,这个主意似乎确实很有趣呢~”

    然而,爱丽丝却灿烂地笑了起来。

    前生今世,她可是看过很多很多书的,而且拜今生的大脑异常发达所赐,前世的记忆简直如清水般透彻。虽然说,回忆起每本书的每个字显然强人所难了,但只要是她看过三次以上的,就绝对能记得分毫不差!

    “没问题,你就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