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给我连夜通读!(第1/2页)女神光耀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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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主编级的阅读速度和审文经验,多明戈用远超布朗的效率将整本书看了一遍,当然,这也和现在是上班时间不无关系。审稿也是工作,他当然有理由为此排开所有其他事情。

    经过布朗的宣传,在主编室外的几乎所有人也都知道,一个名叫爱丽丝-王的华裔新人作家向矮脚鸡投来了一份优秀的作品,让十五年资历的布朗和从业二十年的多明戈都痴迷不已。

    然后,当这一整天的工作都快结束的时候,包括布朗在内,七名编辑受到了多明戈要开会的通知。

    “按照流程,不是应该先联系一下作者吗?”

    刚接到通知,正准备起身呢,布朗的同事,尼德尔喝着香草摩卡说道:“怎么莱斯先叫咱们开会了?而且还是一口气喊上七个人?”

    “或许是其他的事情吧,哎呦,我的腰啊,真是老了。”

    旁边桌子的编辑埃姆斯已经要六十岁了,只是命运多舛,虽然白发苍苍,却始终只能在普通的编辑岗位上度日,即便是业界最大型的出版社之一。

    “虽然莱斯一上午都被那本书迷住了,但谁也没规定,他叫咱们开会是为了它,不是么?都赶紧走吧,别让那伙计等着急了!”

    一行人很快就聚集到会议室当中,七份复印的书稿被分发在各自的位置上,布朗连翻看一下都不用就知道,这次会议的话题肯定还是有关《侏罗纪公园》了。

    “大家都知道我今天在忙什么,所以闲话也就不多说了。”

    坐在首席上,多明戈主编说道:“我已经把它通读完毕了,这绝对是一部极其优秀的科幻小说,而且其中分别涉及到了生物科技、克隆技术、混沌理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好几个主题。而且最难能可贵的是,它不是发生在一个完全虚构的年代,就是咱们现在这个时候。”

    看到多明戈如此追捧者本作品,大多数编辑都有点惊讶。白发苍苍的埃姆斯随手翻了一下稿件道:“既然那么好,你应该已经联系上作者了吧,和对方交流得怎么样?”

    多明戈啧了一声,揉揉太阳穴道:“这就是目前最大的一个问题,作者的确给出电话了,不过我今天挂了一整天,都没能联系到她。”

    “没有任何人接听吗?”

    埃姆斯说道:“那有没有电话留言?”

    “也没有,既然是亚裔人的话,可能没有使用电话留言的习惯?真是倒霉啊。”

    多明戈随口感慨一句,接着说道:“总之,我明天会接着试图和作者联系的,这部作品真的非常优秀。所以现在开会,我先给大家布置一个任务,就是每个人都拿着书稿回家读去,尽快读完,然后给我写一份书评感想。”

    紧接着刚才的评价,接着又让全场七人迅速写出书评,多明戈的两席话顿时在会议室内炸起了窝。毕竟,这可是一个新人作家的作品啊,居然要整整七个编辑连夜通读赶出书评来,这是什么情况!?

    当然看到了同事们的惊讶,多明戈笑道:“我知道时间有点紧,但是各位想想看,两个月后是什么日子?”

    众编辑们面面相视,主编冷不丁提出的问题是在叫他们有些摸不着头脑。两个月后是七月份,若说纽约时报等刊物的年度读物排行榜,显然也不是时候啊。

    “两个月后……布莱尼先生的《青春是我的爱》出版时间?”

    “莱文书社和咱们矮脚鸡续约的日子?多明戈,你不会打算和他们一起出这本书吧?”

    一众编辑们自然是从职业的角度思考问题,布朗也被上司突如其来的问题难住了,突然间,还是尼德尔灵机一动:“你是指七月份的洛杉矶奥运会?”

    “哦,对啊,肯定是这个原因吧!?”

    一听到这句话,布朗才恍然大悟:“华裔女作家!而且她在稿件结尾的地址就是洛杉矶!莱斯,你是打算借中国代表团打开中国市场吗!?”

    “《侏罗纪公园》,这本书是以华裔作为主角的?好像……不是吧?它能在那个国家有市场吗?”

    “不管能不能打开,奥运会也确实是宣传这本书的好时候,所以,两个月啊,确实要抓紧一下呢!”

    看到整个会议室里顿时热闹起来了,多明戈坐在首席没有出声,他看看时间,现在离下班还有大概半小时的空余。

    “要不你们先翻看一下稿件吧,给我一个初步建议。”

    考虑到效率的问题,多明戈说道:“毕竟,既然这个爱丽丝-王是新人作家,那么公司要宣传她的作品也是要花些时间的。离奥运会就差两个月了,大家多抓紧点时间!”

    有了主编的要求,全场七人便都拿起稿件看了起来,事实上,要不是因为多明戈有话要说,他们早就忍不住要翻上一翻了。毕竟,布朗今天一整天下来,都在不断向大家讲述这本书多么精彩,任谁都对它好奇不已了。

    布朗更是津津有味地再次阅读起来,就连多明戈自己,既然大家都开始了阅读,便也再抄起稿子看了起来。

    会议室内一片安静,翻书页的声音不停响起,初步浏览的速度都是非常快的,当分针离下班整点还差五分钟时,大多数人都已经把全文看完了。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代入感!”

    五年资历的编辑布莱尼第一个说道:“和现在市面上那些主打太空和宇宙的科幻小说不同,这部书只把年代安排在现在,而且除了恐龙克隆技术外,其他一切都是和现代社会完全一样的。我敢肯定,比起其他同类书籍,这部小说的代入感绝对是最强的!”

    “确切地说是环境代入感。”

    尼德尔第二个开口道:“我仔细浏览了作者对公园控制系统的描述,利用电脑对全园设备进行控制,这在现在虽然还有点困难,但理论上是完全可行的。”

    “而且作者显然特别了解电脑技术,为了避免普通读者看不懂,还在文内附上了操作界面的图片。至于克隆技术,虽然目前的技术水平还不行,但这也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技术,和那些遇见外星人的宇宙科幻小说比,实在太贴近生活了!”

    在场编辑们无不赞同尼德尔的评论,自从苏联发射了第一艘载人飞船,让宇航员加加林进入太空后,几乎整个世界的科幻小说都是和宇宙相关的。同样的,民众只要一听到科幻的名头,也都会毫不犹豫地想到太空领域。

    像1968年上映的电影《2001太空漫游》和它的改编小说,1979年出版第一部的《银河系漫游指南》系列,至于说公认的科幻小说大师,阿西莫夫更是在五十年代就集中创作出《银河帝国》系列的好几部,这都是最典型不过的例子。

    至于说电影、电视剧双重热播的《星际迷航》系列,卢卡斯的《星球大战》系列,同人性质的小说更是铺天盖地!

    在这样一种大背景下,这位新人华裔作家却另辟蹊径,只是单纯地写克隆技术,一般来看,其实是种非常冒险的行为。

    但是,克隆对象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啊。

    恐龙!

    这位作家竟是将恐龙搬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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