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金银石头(第3/4页)烟云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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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这些就是钱换的!”

    “还要钱。”传鹰斩钉截铁。他知道馒头吃完还会饿的。留下钱,他下次还能买东西吃。不然再饿起来怎么办呢?

    朝奉生气了:“没钱了!你衣服是破的。没钱了!”

    他当然是在讹传鹰。传鹰也看出来他眼神不正。所以传鹰坚持要更多的钱。

    朝奉怒了。他用各种理由对传鹰攻击了一番,以证明传鹰的要求是多么不正当。可是传鹰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他要更多的钱去买馒头。

    朝奉只好又给传鹰排出三个大钱,并且宣称:“只要再多一个钱,你就是要打劫我!我这个馒头。”特意把大馒头在传鹰的鼻子面前转了转,“也不给你了!”

    传鹰不想打劫朝奉。他只想吃更多的东西。但是馒头的香气往传鹰的鼻子里钻。传鹰就妥协了。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眼前的馒头和大钱比理论上也许可以拿到的更多的钱,来得实在。

    他换上新棉袍子,揣着三个钱和一个大馒头,把那袍子买了下来,珍惜的捧着出去了。如果让他知道曾经被他漫不经心丢弃的银票,到底能买多少馒头和棉袍子,他说不定会懊恼得捶自己的。

    有的人视金钱为粪土,不是真的慷慨,而是还不了解金钱的价值。

    朝奉坐在柜台里,愉快的检验袍子上的珠子,果然如他所想,是很好的淡水珠。光是这一笔,就能值十几两银子啦!

    他觉得这个夜晚真是令人愉快,是不是可以下板打烊了呢?他望望外头熹微的月光,还有远方的灯火。夜未央。这个夜晚让他觉得还会发生什么事似的。

    他暂时没有合上门板,袖着手半是打盹、半是出神,守着低低的灯火。又有一个客人进来了。她衣着破烂,不像是有好东西能典当的客人。但是朝奉对她并不轻视。他知道人类的潜能是无穷的。逼到一定份上,人是会去偷的!

    衣着破烂的小偷,也可能偷到好东西。他们只求脱手,甚至不要当票。而朝奉对贼赃可以使劲儿的压价。这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哪!

    他饶有兴味的等着那小偷把东西呈上来。那女破烂把手伸进又黑又臭的衣襟,掏了半天,没掏出什么来,忽然把衣服散开了。

    她的身上也不怎么干净、身材不怎么好、也不怎么年轻了。但是好歹还是个女人的身体。现在她就打算拿这身体换口饭吃。

    她低着头,等着,因为冷,微微发着抖,皮肤的颜色更难看了。有点害羞,把头埋下去。但也不敢埋得太低,因为有人说过她的脸长得还是可以的,特别是侧着看。所以她侧着头,稍微让客户看到一点点,希望可以为她加分。

    柜台里冷静如死。女破烂等了一会儿,大气都不敢出。房间里只听到她牙齿打架的咯咯嗒声。如果可以,女破烂恨不能跳进柜台,趴在男人身上,抱住他,这样至少可以暖和一点了。

    一个人快要冻死的时候,廉耻还在其次。女破烂已经过了考虑廉耻的奢侈了。

    忽然之间朝奉叫了一声:“涵娘!”这时候的“娘”并不是“大妈、妈妈、你老了”之类的意思。“姑”也并不单是“妈妈的姐妹”。这两个字都表示年轻美好的女性。所以很多人用它来命名。

    女破烂一听“涵娘”两字,如被蛇咬,抖簌了一下,迅速的把衣襟拉拢,埋头往外冲。朝奉一时激动,从柜台里跳出来,追上她,拉住了叫:“涵娘?”

    女破烂绝望的抬起了眼睛。镜头一晃到第二天,还是这个当铺。阳光铺了满地,像是烂银子。有几颗扯下来的珠子滚落在地上。有血迹。但是流出血的尸体已经跟人犯一起被押走了。

    人犯是个光身子的女人。衙役们津津乐道:“M的!一个老娘儿们也敢杀人!——还光着身子!”其实当时她并没有丢掉衣服。只是破烂的衣服并不牢靠,在与衙役们的拉扯之间,就像旧纸片一样的破碎了。露出身子。那身子依然脏污、形状不算很好、并且不年轻了。但只要是“光着的”,衙役们就还是愿意津津乐道。就因为他们是男人。

    他们在那当铺里,做着最后的扫尾工作。把墙角地上的小珠子也找到,拿走了。这些是以“证物”的方式没入官中的。最后的下场不好说。大部分成了太太鞋上的饰物、小妾盒里的添妆、或者被赏给得脸的丫头去了。有的“证物”甚至连在案卷里被列明的机会也没有。就好像它从来没在世上出现过一样。

    本地的太守稍微有点操守,还是把这些珠子在案卷上列明了。在他的英明领导下,本地的仵作查出来,这些珠子是从一件衣服上扯下来的。那衣服是朝奉刚刚收进去的。

    由此,太守得出结论:朝奉刚收了衣服,珠光外泄。女破烂从门首进过,见财起意,想盗窃不成,以至杀人。

    那杀人的证物:当铺的裁布刀,还沾着血哪!

    太守觉得他的理论编得很圆。能当上地方官的,除了要懂人情世故之外,一般还都要有一套编故事的能力、以及坚信所编故事即为真实的能力。

    不过那女破烂始终嘟哝着什么“冤家”以及“上辈子我欠他的”之类的话。这太守还颇有操守,留了个心眼,多去调查了一番。

    调查果然有结果——幸亏朝奉跟那女破烂住得离本地不远——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之前,倒是有正经住处的。她爹娘死得早。她在一个大户人家里作女佣,作了些年,存了些钱。太太要把她嫁出去。她自己给自己作主,找了个老公。

    那老公吃她的用她的,倒也不算倒插门,仍然维持着他自己的姓氏,做着家主。女破烂肯出钱供他,自然是有原因的——他比她年轻,长得还好看。可惜他做人就不是那么好看了,爱打老婆。

    很多人认为男子汉只要其他方面顶天立地,打打老婆不算大毛病。那是因为他们没做过被打的老婆,或者认为作一个被打的女人那是前世不修、今生的报应。打人的是替天行道来报应她们的。至于他们这些看戏的,只要作好当今社会要求他们的本份、偶有出轨再去捐点钱修修来世什么的,就不用怕了。

    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妇之前,也去捐钱修了来世。只可惜她的今世就要过不去——为了她一个菜做得不合老公口味,老公发了火。她居然敢还嘴。她老公揪着她,几乎没把她从窗口丢下去!

    这次事件令女破烂痛定思痛,觉得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她请求与老公和离。

    那时的女人不能休夫。如果老公也不肯休她,她是跟他拆不开的。为了让他答应休她,她不得不又出了一笔钱。

    这笔钱让她一生积蓄为之一空。而那男人就有钱去做小生意了。女人想着只要有两只手在,还能把钱赚回来的。她不怕吃苦,去做了洗衣妇。

    大概只是做了一年吧?她把主人家的衣服洗坏了,不得不又赔了一大笔钱。

    她说是主人家讹她的。据说是因为主人**她不成,所以拿这个坏招来陷害她。然而家主婆坚决否认了这荒谬的指控,说是她想故伎重施****主人,可是没有得逞:“看那婆娘的臭皮肉!谁要睡她呢?”

    后来渐渐又有传闻出来,说那主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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