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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别人是这样,可这小子若是遇到野熊,谁倒霉还说不准,野生熊掌的滋味我尝过一次,那味道形容不出来,你们这代人估计也没有机会能尝得到了。”陈老哥嘿嘿一笑道。
云离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吃过熊掌,马上追问道:“是你们自己猎的野熊么?俗话常说吃了熊心豹子胆,熊心你也应该吃过吧?”
“就算吃过也没你小子胆大,但不说你们不知道,同一只熊左右两只熊掌也是有品质高低的,一般只有一只是极品,另外一只是普通品甚至是不能拿来吃的,我有幸吃过几口极品的,那还是年轻时跟大队去开荒逮到了一只倒霉熊给弄到的。”陈老哥解释道。
“这个我听过,野熊喜欢掏蜂蜜来吃,那只去掏蜂蜜的手掌长期被蜂蜜浸**,味道自然是无与伦比,但另外一只手不能吃,这又是什么情况?”云离听过相关的介绍,但知之不详,便向陈老哥求询道。
“一只掌去掏蜂蜜,另一只却常用来掏屁股,所以一只是香的,另一只却是腥臭无比,住在河边的熊还好,它们有地方洗澡或者下河捉鱼,使得这只掏屁股的手掌没那么臭,但是那些内陆深山里的熊,另外那只手掌是怎么处理都放不进口的。”陈老哥揭开谜题道。
经陈老哥这么一解释云离就明白了,想不到其中还有这等学问,如果遇到野熊,虽然自己不惧,但他还是会选择溜之大吉,他没什么兴趣去尝极品熊掌的味道,也不想跟这种山大王比划比划看谁更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