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千秋功业需百战第一千一百二十七章 回府(第2/2页)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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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民有个营生之外,宣慰使大人后来向朝廷请命,在大同重新营建行宫,以彰显大秦在北地之威势。

    朝廷考量了一下,最终被打动的不是这个理由,而是大同这里不要朝廷一分一文的银钱,只需从之后每年税赋中留下两成,来修建行宫。

    实际上,宣慰使大人聪明着呢,这两成税赋,如果河东地面没有用钱的地方也就罢了,用到行宫上,也算是养民之举,要知道,这和耗费民夫民力是有着根本性的不同的。。。。。。。。。

    当然,如果河东用了灾情或者其他地方要用银钱,宣慰使大人会毫不犹豫的将这些银钱挪做他用,这样一来,河东,按照惯例,每年税赋大约除了上交朝廷四成之外,地方上还可以留下六成。

    如此说来,留在河东的税赋就多达八成了。

    朝廷那里琢磨了一下,作为大秦边地,税赋本来就不多,和蜀中完全不同,运送到长安,途中损耗甚巨,就算到了长安,也只寥寥,不及蜀中一二,到不如留在河东,任由地方官府自用。

    如此,朝中也就松了口,责令河东营建大同行宫。

    但其中既未提到选派工匠,每年征召民夫之事等常见的谕令,而且,一文钱也不会从大秦国库中掏出来,实际上,只是给了大同这边一个名义罢了,至于你修成什么样子,用多少年头,更是没人来管。。。。。。。

    (四点来一章,补上昨天欠的,阿草头昏脑胀,连夜码字,果然是个苦差啊。)再读读更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