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刀与剑(第1/2页)大瞬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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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被活活打晕过去了……”

    拓跋雨目瞪口呆,胸口剧烈起伏,显然是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她最惊骇的是陈思的原气量,居然比她和拓跋石叠加后还要强,估计是常人的三倍以上!正是如此庞大的原气量,才能让陈思以那样一种战斗方式,肆无忌惮地浪费、挥霍。

    方信瞳孔略微收缩。

    “原气量惊人,看来是在荒野中得到了奇遇吧,多半……是误食了什么天材地宝?”

    方信心中猜想,不得不佩服陈思的好运气。

    不过,他向来最看不起的就是依靠奇遇的武者,正如陈思粗暴的战斗方式一样,像个暴发户,没有丝毫底蕴可言。

    这种人,注定走不远的。

    唰!

    赵天罡出现在擂台上,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提起了昏迷不醒的殷影。

    他漫不经心地看了陈思一眼,浑浊的眸子中原能流转,瞳孔变成了一种十分诡异的模样。

    陈思心中一惊,有一种被看透的感觉。

    五分钟后。

    陈思与方信的决战,开始了。

    “陈思,你要不要休息一会儿,我可以等你。”

    方信微微一笑,依然表现得很有风度。

    “谢谢,不用了。”

    陈思道。

    “那我便要出手了,小心。”

    方信一边说着,一边轻轻抚摸他的剑,他的剑薄窄而长,剑锋如白霜。

    陈思也拿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把普通的制式战刀。

    方信的气质,如一个古代的剑客,随着他抚剑,不断调整自身状态,他的气势逐渐攀升向一个顶点。

    偶然间,一缕阳光在剑尖上一闪而逝,给人一种惊鸿一瞥的惊艳美感。

    陈思被剑尖反射的阳光晃到,下意识眯起了双眼。

    唰!

    就在这时,方信捕捉到机会,毫不犹豫出手了。

    一道剑光,仿佛从天外飞来,不是一般的快,直刺陈思的心脏。剑身上一道寒光游走、闪烁,如水面粼粼的波纹一般,不断迷惑着陈思的眼睛。

    面对方信的突然发难,陈思索性闭上了双眼,用天眼洞察,不闪不避,起手就是一刀。

    叮叮叮!

    刀剑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两人见招拆招,你来我往,交手了数十招。

    “嗯?”

    陈思的天眼明察秋毫,突然“看”到了一股莫名的波动从对方的剑上传来,无声无息冲入了他持刀的手臂中,他的整条手臂就像是一根面条一般,变得软绵绵的,使不上劲。

    这就是共振的技巧?

    陈思心中一惊,没想到方信居然将这门技巧修炼到了如此精深的地步,仅凭武器的碰撞就能施展,实在令人防不胜防。

    好在陈思有天眼相助,对原气的敏感程度绝对远超一般人。

    噗!

    他思维一动,一道原气如饿虎扑食般冲出,将方信的原气冲散,手臂才重新恢复了知觉。

    “咦?”

    方信也未曾料到,陈思居然发现了他暗地里的小动作,不受共振的影响。

    “既然如此,就用剑术击败你好了。”

    方信眸子中精芒一闪,经过刚才试探性的交手,他已经摸清了陈思刀法的套路。

    他对自己的剑法,有着绝对的信心。

    唰唰唰!

    方信进攻,脚下步伐灵活,手上招式多变,撩、挑、刺、穿、削、断……各种剑招层出不穷。

    铛铛铛!

    陈思还以颜色,一把刀如指臂使,劈、砍、拦、扎、抹,将方信的剑招一一化解。

    短时间内,两人斗得难解难分。

    “好强。”

    拓跋雨在一旁,看得眼花缭乱。

    方信与陈思两人,一人使剑,一人用刀,风格完全不同,各有千秋。

    有一句俗语叫“剑走青,刀走黑”。

    青,是轻快便利的意思,剑本身轻、短、细、薄,利于削刺,配合灵活的走位,能干净利落闪躲对手的进攻,寻找对手的弱点,从各个角度发起攻击。

    方信的剑法,使起来潇洒飘逸,美不胜收,如果要用八个字形容,就是“翩若惊鸿,矫若游龙”。

    而刀,则完全相反,刀本身面宽背厚、微弯曲,利于正面劈砍,硬挡、硬架、硬格,所谓的刀走黑,是凶猛狠毒的意思。

    陈思的刀法,大劈大砍,刚猛霸道,刀锋过处,给人一种一去不回、你死我活的惨烈之感。

    “剑是君子佩,刀是侠盗使。”

    拓跋雨突然想到了这句话,实在是太符合眼前这两人的气质了。

    不过,相比之下,拓跋雨还是更喜欢方信的战斗风格,毕竟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剑法潇洒从容、赏心悦目,有一种儒道之风。

    这样的儒雅青年,哪个女生不喜欢?

    而且,随着两人交手的深入,方信也逐渐压制了陈思。

    原因很简单,陈思的刀法固然凶猛,但时间一长便难以维继,露出颓势。而反观方信,始终从容不迫,游刃有余,渐渐地把控了局势。

    扑哧!

    方信抓住机会,一剑刺出,在陈思肩膀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陈思脸色一变,身形暴退。

    唰唰唰!

    方信乘胜追击,连续出剑,陈思狼狈不堪地躲避,身上又添了几道伤痕。

    他完全掌握了战斗的节奏,而陈思犹如笼子中的困兽,徒劳挣扎。

    “到极限了吗?”

    陈思在心中问自己。

    其实,陈思并没有尽全力,至少他还没有动用7倍原气形态,也没有使用霸气。

    他和方信激战这么久,纯粹是临时起意,想要检验自己的刀法,但现在看来,他的刀法似乎完败给了方信的剑法。

    陈思喜欢用刀,对这种武器有一种近乎执着的感情。

    或许,是因为刀的象征意义吧。

    自古以来,刀代表着社会底层人士,被士兵和平民使用。

    而剑,则代表着社会上层名流,贵族、将军、文士在出门的时候,通常都会佩戴宝剑,是一种高贵的风度,是一种身份、权利、文化的象征。

    人们更崇尚剑,而不是刀。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视君,谁有不平事。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歌颂剑的名句太多太多,而歌颂刀的诗句却寥寥无几。

    甚至在许多小说中,主角也往往是一袭青衣,风度翩翩的少年剑客,就好像眼前的方信,文武双全,有风度有气质,像是从书里走出来的人。

    陈思与方信,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出身,代表了两个极端的阶级,形成了两种鲜明的气质。

    方信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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