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接受(第1/1页)踏歌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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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走出屋子,便看见王全义像傻了一般坐在台阶上,一副没有接受杜蘅已经离开了的事实的表情。

    村长是率先走出屋子,一眼就看见自家小儿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颇为恼火,怒其不争,但却又是事实。杜蘅的出现打破了王全义既往的生活,这世上真有仙女一般的人儿,他第一眼就被杜蘅迷住,迷恋她身上淡泊的气质,又爱上她如花的面容,知道自己是配不上她的,可是多看她一些时日也是令人欣喜的。却没想到她消失的那么快,就像是黄粱一梦,梦醒人散。

    村长一步上前,在王全义耳边大声吼道:“阿义,去送送秦老爹和阿治。”作为父亲,却只能狠狠地把自己的孩子从梦中叫醒。

    秦老爹看着王全义这个样子,摇了摇头,心里暗道千金大小姐怎么会看上庄稼汉呢?连姚明治这样的人家也看不上啊,这傻大个啊。向村长摆了摆手,慢慢地踱步而出。

    姚明治也向村长告辞,带着王同回家去了。

    王全义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杜蘅会跟着神医走了呢?杜蘅是他和同村的一个猎手进山打猎时发现的,是他们把她给抬回来的,直接就送到了神医那。起先还以为是个小子,没想到却是个小姑娘,当王同把她的脸擦干净的时候,再看她时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了,村子里最漂亮的是他的嫂子,可他嫂子和杜蘅比起来,却是犹如星星和月亮。

    过了会儿。

    “爹,阿蘅怎么和神医走了呢?”王全义幽幽地问道。

    “阿义啊,明天我让你娘上镇上那付秀才家给你求娶他家大闺女”,村长沉声说道,“杜蘅的事,你就忘了吧。她的事你就别管了。”

    “爹啊!”,王全义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老子,刚想说什么。

    就看着他爹走进屋里,毫不留情地关上门,将他拒之门外。

    王全义连忙追上去,‘砰砰’地拍打着门,“爹!爹!为什么?为什么啊?我不娶付家人!”

    屋里的人却没一点反应。

    王全义不甘心地守在屋前。

    ···

    却道神医闻起和杜蘅,正在急速飞驰。

    行进了快两个时辰,杜蘅有点吃不消了,看着闻起的身影离自己越来越远,只能不断地运气以保持速度,心想着闻起再不停下来,她可就要累的口吐白沫了。

    闻起早已察觉到杜蘅的内力不足,体力不继,在临近界值时,闻起放慢了脚步,示意杜蘅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师傅···”杜蘅大口地喘着粗气,努力地平稳自己的气息。

    “我肚子饿了,找点吃的吧。你去捡些树枝来。”

    杜蘅狠狠地吸了几口气,慢慢地平复下来,缓缓地走着,在周边找寻树枝。

    闻起也很快地打来了一只山鸡和一只兔子,快速地将鸡和兔子清理干净。这头杜蘅也生好火了,她能这么快地生起火,说起来还得感谢姚大娘,她帮着姚大娘生火、煮饭,倒是学了不少。

    闻起串好兔子和鸡,便将鸡和兔子递给杜蘅,自己却从布包里掏出佐料,盐、糖、胡椒都有。

    杜蘅真是佩服闻起了,至少她的布袋里只有盐,还是当年父亲教她的,其他的她倒是也想带,就是嫌麻烦。

    杜蘅看着闻起将佐料散在肉上,肉上滋滋作响,一阵香味扑鼻而来,闻起示意杜蘅需要不断地反转鸡和兔子,看着杜蘅都要流口水了。

    闻起看着杜蘅这幅没见过世面的模样,老神在在地说:“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杜蘅暗暗地在心里,翻了个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