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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越jīng妙,一路的破了无数的妖魔,陆元也渐渐的打出了感觉来,那是一种难以明状的感觉,自己也处在一种奇妙之极的境界当中。
酒越喝越爽,剑越使越快。
豪酒快战!
痛快啊痛快,有时候在角落当中呆得久了,痛痛快快的战上一场,这是何等痛快的事情。
记得在大晋国的修仙界,有位名人说过:“他要喝的是最烈的酒,要泡的是最漂亮的女子,要骑的是最骏的马,要用的是最好的剑,要找的是最强大的对手,要打的是最痛快的战斗。”对了,那位名人不是大晋国的人,而是大秦国的人,名为叶欢,叶子随风而飘零,无论在哪儿都能快乐,这就是叶欢,大秦国的宗师之一。
陆元听过那句话,当然,陆元可没有兴趣做叶欢那种人,做什么事都要加个最字,活得不会太累了吗?当然,偶尔的时候,喝最烈的酒,打最痛快的战斗,其实也是一件相当有意思的事情,相当的痛快。
比如此时,便是如此。
……而陆元的这一番表现,让妖魔们的组织基本上接近于溃散了,他们本来就盘算好的,以两个分舵攻打第十分舵,快速解决掉第十分舵,然后再以优势兵力解决另外两个分舵,一切都是计算好的,两大舵主前去对付第十分舵舵主宋剑九,其它人以双倍兵力快速解决掉第十分舵的其它人。
结果,哪里料得到,突然出来了一个青衣的青年。
这个青衣的青年,一手拿酒葫芦,一手执剑。
剑在手,酒在手。
却是无人可挡。
土魔败,炎夜叉败,大阿修罗败,血母魔败。
这样的一路的脆败,死了不知多少妖魔,甚至本来优势的兵力都已经被陆元给折腾得差不多了,已经不占优势,更不要说士气方面,被这一酒一剑几近无敌的青年少年给打击得快完全没有士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