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正义与邪恶阵营(23)(第1/2页)枯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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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卡斯恩的小别墅,夜宸的心情不错,忍不住说道:“现在我们有两千镑,很快就又有一万镑了,这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了,有了这些钱我们就可以顺利进行传教了。可以买更多的黑面包、糖果来吸引更多的人来听我们讲解福音圣经,来听传教宣讲的人多了,就有更多的机会产生真正的信徒。有了足够的多的信徒,我就向修斯主教申请在贫民窟建一个小教堂,就建在你家附近吧,我就担任这个教堂的神父,你也要来担任牧师。每天早上,我们早早的起床,亲自把这个小教堂打扫的干干净净的,面带着温和的笑容迎接着每一个信徒,帮他们解决问题,度过困难,让这个小教堂成为那里所有信徒最温暖的家。我们的小教堂除了温暖外,还会很漂亮的,窗户上镶嵌着五彩斑斓的碎玻璃,墙上请艺术家来画上美丽的壁画……不行,那样花费太多了,五彩碎玻璃一定要保存,太阳光透过碎玻璃照进来实在是太漂亮了,壁画就没办法了……对了,我们可以自己来画,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油画,老师还夸我说我很有绘画的天分,画什么呢,一定要画个最漂亮的。”一路上夜宸都在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但曼莎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有时候夜宸问她话,她也只是嗯嗯啊啊的应一声。

    等快到了圣光明大教堂的时候,曼莎突然开口问道:“老师,你和卡斯恩先生当时说的什么啊,我怎么没听明白?”

    夜宸脸上依然满是微笑,说道:“我无意中得到了一个消息,对他们这些权贵大人物来说挺有用的,刚才我就是借这个消息来让他给了我两千镑,之后我们还能拿到一万镑,有了这些钱,至少资金方面暂时不需要考虑了。”语气中隐隐带着一丝骄傲,一副快来夸我的表情。

    曼莎并没有顺着夜宸的思路来和她讨论怎么用这一笔钱,而是执着的问道:“你得到了什么消息啊?这么值钱。”

    夜宸似乎觉得有些扫兴,摆了摆手说道:“这你就别问了,现阶段你也别想那么多,好好的在贫民窟进行传教就行了,等你在光明教廷待的时间长了,神职也升高了,免不了要和卡斯恩那种权贵打交道,接触的多了自然就明白了,现在想多了也没用。”这时候夜宸还不知道曼莎之前感知到了她身上浓郁的血腥味,以为她只是一时的好奇,随意的搪塞了过去。

    夜宸的话并没有解开曼莎心里的疑惑,她从小生存艰难,无父无母,能在贫民窟那种混乱的地方挣扎着活了下来,这样的人绝不能说笨,真要是个愚笨的家伙她早死了。虽然有些理想主义,但曼莎的脑子还是很聪明灵活的,下意识的她觉得自己不该就这件事继续问下去了,气氛已经有些微妙了,再问下去恐怕会引起夜宸的不快,但想到自己的老师也是个光明教廷的牧师,而且致力于传播圣光之道,手段虽然有些激烈,但绝对称得上是个好人,就把潜意识中涌现出来的警示给抛开了,开口说道:“我怎么觉得你们之间聊的不是什么好事啊,满是血腥味。”

    曼莎要是不问这一句什么事也没有,就现在的情况而言,夜宸和曼莎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曼莎是真的想要传播善意和爱,夜宸则需要借助光明教廷牧师的身份。等夜宸她们这些试炼者走后,曼莎凭借着自己对圣光强大的亲和力,她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圣女,过完坎坷而曲折的一生。虽然生活可能不会太安逸,但也是为了自己内心的信念,这一辈子也算是不枉此生。但现在,就因为曼莎多了这么一句话,她的命运被改变了。

    这一句话让夜宸愣了一下,曼莎为什么会这么问,难道她知道了什么?不应该啊,夜宸对曼莎的掌控力还是很强的,虽然前几天没怎么顾得上去贫民窟传教,但曼莎每天做了什么,传教的时候怎么宣讲的,夜宸全都知道,曼莎没有任何理由能够接触到贝恩街32号楼里发生的那件事。既然不是她知道了那件事,就是她猜到了,或者说她察觉到了,那么她是怎么察觉到的呢?

    夜宸收起了脸色的笑容,露出一副黯然的表情,说道:“那确实不是什么好事,你现在年纪还小,再加上接触圣光之道的时间也不长,心性方面还不太成熟,需要一步步的磨练,这种事你还是别碰了,我在外面挡着,你专心研究自己的圣光之道就行了,还记得没?我开始的时候就告诉过你,你以后会成为光明教廷的圣女,真正的圣女。”

    这时候她们已经来到了夜宸住的那个公寓的楼下了,曼莎站住了,不再往前走,对夜宸说道:“老师,您应该也知道我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我是怎么熬到自己长大的,贫民窟是一片罪恶之地,那里无数的罪恶行径都我亲眼目睹过,我不是躲在温室里的小苗子了,早就变成了一棵坚韧的小树,我认为我有那个心理承受力来接受这件事的真实情况。”夜宸越是回避这件事曼莎就越好奇,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夜宸的嘴里为什么会冒出那么浓郁的血腥味,他们到底说的是什么,为什么卡斯恩仅仅因为几句莫名其妙的话就给了她们一万两千镑?曼莎想知道夜宸和卡斯恩到底做了一笔什么交易,这笔充满了血腥味的交易到底交换的是什么。

    看着曼莎一脸的倔强,夜宸叹了口气,背靠着墙,眼睛看着远方的天空,这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太阳高高的挂在天边,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云很多,在天上织了一层薄薄的毯子,太阳透过云层散发着惨白的光,天气已经凉了,这点儿阳光已经没办法给这个世界带来足够的温暖了。夜宸的眼神有些恍惚,语调很慢的说道:“曼莎,你错了,这个城市的罪恶之地不在贫民窟,而在我门站的这个地方,上部的中心区域,这里才是真正的罪恶之地。这里漂亮的建筑,宽敞干净的街道下面,垫着无数穷苦人的血汗,还有大片大片的尸骨。贫民窟所谓的恶不过是穷困所致,就算是作恶也大都是迫于生计,但这里的罪恶,极端的邪恶,邪恶的让人打冷颤。你应该见过贫民窟的野狗吧?”

    夜宸突然问了这么个问题,曼莎一时没反应过来,过了几秒才说道:“见过。”

    夜宸说道:“在贫民窟里,人都吃不上饭,何况那些野狗,但凡能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人都会吃掉,但唯有一样东西,能吃,但人不会去吃……那就是倒毙在路上的死尸,人再饿也不会去吃同类的尸骨,但野狗就没那种顾及了。有这么种说法,说贫民窟的野狗的眼睛都是红的,那是因为在那里的野狗都是吃死人肉长大的。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阿尔斯猫,那是一种毛色华丽柔顺,看起来很漂亮的猫,最特别的是它们的两个眼睛颜色不一样。这种猫很受权贵喜欢,经常被养在家里当宠物。作为权贵家族的宠物,当然是不愁吃喝了,有些喜欢宠物的贵妇人甚至是她吃什么猫吃什么。但即便如此,阿尔斯猫依然会去捕猎。我曾经见过,一只阿尔斯猫抓住了一只老鼠,它刚刚吃过饭,肚子还圆滚滚的,逮到那只老鼠后也不吃,只是摁着它,松开爪子,那只老鼠慌忙的逃窜,没跑几步又被摁住了。那只猫就这么兴致盎然的玩了有一个多小时,那只老鼠也在极度惊恐中煎熬了一个多小时,到最后玩腻了那只猫才把那只老鼠给咬死了,当然,它也不饿,只是把老鼠的尸体扔到一边就去自己的小窝里睡觉了。你觉得吃死人肉的野狗和那只玩弄老鼠的猫,哪个的罪恶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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