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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晚霞下生火煮饭。
就这样,一路奔驰了五天五夜,每天只睡六个小时,其他的时间都在开车。
偶尔烦躁时候,就逮只倒霉的丧尸撞飞,在除害的同时,舒缓一下心情。
灾变后第二十七日,苏默跨越了大半国土。
眼前就是武广高速的出口,但是被数不清的丧尸挤满了。
苏默轻手轻脚的下车,他的手里,提着一个大铁笼,由钢筋焊接而成,每一根钢筋,都有拇指粗细。
苏默翻过高速公路的护栏,爬上一处低矮的山丘,然后挖了个坑,将铁笼的一半,埋在坑底。
接着,他从包里翻出一个闹钟,是那种长着两个“耳朵”的老式产品。
闹钟上显示的时间是,六点三十分,苏默转动旋钮,将闹钟设置在六点四十,然后锁进铁笼。
苏默回到装甲车上,倒车,在极远处停下。
确定附近没有丧尸后,苏默扛着雷明顿狙击枪,趴在装甲车的车顶,静静的蛰伏。
十分钟过去了,尖锐刺耳的铃响,划破寂静!
乌压压尸群活动起来,像一个臃肿无比的大怪物,挤满噪音的来源——那座放了闹钟的土丘。
闹钟当当当的叫个不停,丧尸们争先恐后的伸出手,想去触碰闹钟。
可是无论是撕咬还是抓啃,全都被铁笼阻挡在外。
苏默给阻击枪装上消音器,火光一闪,一头丧尸倒下,它的同伴们毫无查觉,继续跟铁笼中的闹钟较劲。
苏默开枪,装弹,装弹,开枪,一直机械的重复着,直到枪管发烫,需要冷却,他才停了下来。
小土丘上,满是丧尸的尸体,每头丧尸的眉心,都嵌着一枚金属弹壳。
闹钟还在当当当,响个不停,却没有丧尸再来,附近的丧尸,都倒在了土丘上,将这低矮的土丘,生生堆高了半米。
苏默的夜视与远视能力开启,缓缓地扫过土丘的每一寸,确定所有丧尸都死了,他才爬上土丘,回收闹钟。
远处的草丛中,一个衣着考究,却面带菜色的胖子,双手抓着望远镜,扭着大臀部叫个不停:“厉害!太厉害了!一个人,居然干掉了那么多的丧尸!”
正在擦拭闹钟的苏默,似有所觉,忽然摆头,瞬间就锁定了一个方向。
在远视的能力下,胖子那张市侩的脸,被迅速拉近,就像在苏默的眼皮子底下。
那张脸苏默认识,属于一位金融界的大亨,司德庆。
司德庆身边一个保镖寒毛倒竖,道:老板!他好像发现了我们!一直盯着这边。”
“怎么可能?隔着这么远……”司德庆再一看,吓出一身油汗,“靠,好像真被发现了……反正也要求他帮忙,咱们,咱们先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