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第三節 鏟除餘孽之再闘女魔頭(第2/3页)神探鲍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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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僑民陸續開始疏散,說得好聽的叫“撤離”,其實就是逃走。

    湯姆和尼娜最近都得離開,國統府警察局管轄的范圍一下子大了許多,人口又密集,各色各樣的案子一點都沒有少,經辦人手還是那麼幾個,實在是應接不暇。

    於是鮑丫頭就收到羅警長的聘書,請她擔任刑偵處編外偵探,她婉言謝絕。理由很簡單,公公婆婆都是搞地下黨的,她怎可替國民黨警察局幹事?并且心里的想法還不能透露。

    鮑母勸說,她不是也曾經為租界警察局幹過偵探工作嗎?只要心中裝的是老百姓,為善良的民眾服務,有何不可?

    “娘,時代不同了!您辦的案子都是與暗藏的敵特有關,破獲、打擊的對象也全是日寇。兩年來肅清得差不多了,我何苦在黎明前為即將倒臺的蔣家王朝賣命呢?”

    “話雖不錯,但是你只參與刑事犯罪案子,不幹涉政治案件,抓壞人壞事,站得穩立得正,也是為公眾服務,不信去問問你公婆!”

    老李和李大姐也贊同,她只好勉強答應。

    接手的第一樁案子就是四馬路紅燈區里的**案,接連死了2個嫖客,她連說晦氣。

    在辦公室審查了案件記錄後,正要去案發現場調查,又接到一件兇案報警,同樣在四馬路晶蘊里的紅玉坊。

    死者是這里的常客金胖子,花酒喝到一半時就趴下了。本來還以為他不勝酒力而醉倒,哪知搖搖不醒,推推不動,嘴角流血,一試鼻息半點全無,沒氣了。

    這一來把周圍的人嚇得魂不附體,手足無措。好端端的飲酒取樂,左擁右抱,談笑風生,怎麼說死就死了!

    什麼叫花酒呢?多半是指在青樓或者是普通酒館擺下酒席,請幾個歌伎陪座,觥籌交錯之間調侃調笑,活躍氣氛。

    喝酒過程中,與歌伎打情罵俏,或者行淫穢酒令來助興取樂,喝完酒之後再昏天黑地,則另外消費。

    通常把酒宴的前後活動統稱為“喝花酒”,其實就是逛妓院,找**相陪,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泡妞”。都是有幾個臭錢、道德低下的無聊之徒!

    金老板開了一片不小的五金行,頗有家財,任意揮霍。平生專愛此道,常來常往這些烏煙瘴氣的場所,不想今天一命嗚呼,也是他應得的下場。

    但是在堂子里喝花酒暴斃,震動不小,一傳十,十傳百,“紅燈區”里一片嘩然。警察局接到報警,立馬派有關人員到現場勘查。因為同類的慘案5天中已是第3起了,并且毫無線索可尋,奇了怪了!

    更奇怪的是警方這次派出幾名警員、法醫,由一位穿軍裝、戴墨鏡的女警官率隊,前呼後擁的到了妓院。

    幾個警察封鎖現場,法醫驗尸,有條不紊。

    她則下車伊始:“誰是這里的老鴇啊?”

    “長官,是我!”一個打扮得妖形怪狀的半老徐娘應聲而出。

    “你去把一同吃花酒的有關人叫來,分別隔離,不準串聯,我要問話。少一個拿你是問!”

    鴇兒一吐舌頭:“乖乖弄的咚,蠻接棍的!”她上樓去安排了。

    女警官又悄悄地問法醫:“能確定是中劇毒死亡?”

    法醫肯定地說:“絕對不會錯!至於中的什麼毒還要看化驗結果。”

    “很好!麻煩你立即取樣化驗,我急等結論出來!”

    金胖子邀了桃花、荷花、菊花、櫻花四個姑娘吃花酒,女警官同書記員一口氣審問了桃、荷、菊三人,詳細地問及方方面面,大小細節,然后讓她們畫押,不準離開,隨時等候傳喚。

    最後審問櫻花,案情基本上一清二楚,就等法醫化驗結果了。

    不一會,法醫興沖沖地來了,女警官滿面笑容迎接他:“結果出來了吧?”

    “幸不辱命,出來了!想不到是罕見的……”

    “河豚魚毒!”

    “啊!你真神了!怎麼知道的?這麼說兇手是誰,你也清楚了!”

    她點點頭,猛地高喊一聲:“集合!”

    幾個警察一愣,集合做什麼?回去還早啊!

    誰知道那個名叫“櫻花”的女子,她也一愣,隨後大驚失色,再看那個女警官不懷好意地笑起來了:“果然是你,田中吉和!露出馬腳了!“集合”、“吉和”音同字不同,被我蒙著了。真所謂“天網恢恢疏爾不漏”,哈哈哈哈……”她高興得大笑起來。

    “櫻花”還是一臉迷惘,不解地望著她。

    女警官除去墨鏡、帽子,露出一頭的秀髪,她正是老對頭、名偵探鮑銀燕!

    真是冤家路窄,躲到妓院藏身還被她找到,天中吉和無路可逃,轉身就往樓上跑。

    鮑丫頭緊追不舍,身後警察也蜂擁而上。“騰騰騰”追到三樓,只聽見“呯”的一聲,房門關上了。

    於是急喚老鴇拿鑰匙開門,警察沖了進去,床上有田中吉和脫下的和服,她正準備翻窗逃走。

    警察撲到窗戶跟前,還是被她搶先一步,騰身跳到對面二樓屋頂,身手敏捷,令人刮目相看。

    有人要開槍射擊,被鮑丫頭阻止:“抓活的,她跑不了!”隨即從手槍套里掏出彈弓、鐵彈,敢情里面裝的不是槍!

    單眼一瞄,對準她腿彎就是一彈,彈不虛發,只聽“哎呀”,女賊在屋頂上一個踉蹌,眼看要摔倒。

    說時遲那時快,又是一顆鐵彈飛來,擊中另一條腿彎,她再也支持不住,“骨碌碌”地從尖頂屋脊上滾下去。這一跌落,摔得不輕,渾身幾乎散了架,無力再站起。

    警察“通通通”地下樓,虎狼般地撲向她,銬了手銬推進來。

    她還是桀驁不馴,犟頭倔腦:“一碼歸一碼,你憑什麼說人是我殺的?”

    丫頭冷笑:“既然你沒有殺人,逃的什麼名堂?”

    “因為你會誣陷,我不得不逃走!”

    “一派胡言,你有殺人動機,她們三個沒有!”

    “信口開河,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到底是我信口開河還是你隨意殺人,自有公認。諸位先聽我說個故事:

    “longlongago,傳說在遠古時期,由於連年戰爭,東瀛的人口數量銳減,為了解決這一矛盾,執政者頒下詔書:凡是本國的女人,都必須隨時隨地無條件與任何男子交配,也就是說任何男人,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同任何女子交配。”

    此話一說眾人無不愕然,RB人竟然這副德性,幹得出這般無恥之事!

    “為了執行天皇的詔書,所有的RB女人都將被子和枕頭綁在腰間,以便隨時接受交配時使用。所有男人,都不分晝夜,穿著睡衣,以方便交配,這就是現在的RB和服。”

    “這樣**以後,母親不知所生孩子的父親是誰,只好以交配地點為姓,於是松下、田中、井上、木村、三木、大島、小島、渡邊等姓氏便因地產生了!”

    “哦!”

    “啊?”

    “怪不得哎!”

    “這個不堪入耳的傳說,知道的人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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