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巴黎之行(1)(第1/2页)1937全球速递

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夜幕时分,约翰一行顺利地抵达了巴黎。这次他们选择入住了位于巴黎一区旺多姆广场北侧的丽兹酒店。

    这座著名酒店的外观看上去十分内敛,是一座只有五层的巴洛克宫廷式建筑,这样的建筑在巴黎街头随处可见。酒店的门面也很低调,大概三四米宽,门口也没有醒目的招牌。如果没有注意到窗户遮阳棚上的“Ritz”字样,即使站在它的面前,也不会知道这里就是大名鼎鼎的丽兹酒店。

    丽兹酒店是被称为“世界豪华酒店之父”的凯撒·丽兹于1898年创办的。虽然从外观上看并不十分起眼,但它却以最完美的服务、最奢华的设施、最精美的饮食和最高昂的价格而闻名世界。

    现在,那个不爱江山爱美人的英国温莎公爵(爱德华八世),在让出英国王位后就和辛普森夫人一直长住在这座酒店的豪华套房里。

    丽兹酒店一共有106间标准间和56间豪华套房,推行的是旧式的宫廷服务,每间套房有三名以上的专属服务生。

    客房的墙壁上贴着浅蓝、米黄、粉红等不同颜色的壁纸,墙上画框里的画作是欧洲十八世纪著名画家的真迹。如果把丽兹所有客房的画作集中起来,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中型艺术博物馆的收藏量。

    住进丽兹酒店就像住进了一个艺术博物馆里一样,这一点是让爱好绘画的阿黛尔最为满意的。原本她还倾向于入住莫里斯酒店的。那里是许多像毕加索那样的欧洲顶级艺术家们的最爱。

    比如她喜欢的艺术家达利,现在就住在莫里斯酒店里。不过考虑到达利随身带着那条常把酒店地毯搞得一塌糊涂的宠物猎豹,为了艾拉的安全着想,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丽兹酒店。

    约翰一家选择了位于酒店顶层的一间豪华套房。艾拉很喜欢客房的地毯,没等服务生放好行李,她就开始在地毯上打起了滚。这些地毯都是来自土耳其的上等货色,厚度足以将脚趾埋没。

    套房壁炉是拿破仑时代的式样,红木材质的家具一律是路易十六时代的风格,茶几和化妆台上摆放的印度花瓶插着新鲜的玫瑰花。据说,整个酒店所用的玫瑰花多到甚至需要3个花店来专门供应。

    在美美地睡上了一觉后,约翰他们开始了在巴黎的旅行。他们要等到19日看完世界杯决赛后才动身去里昂,至少有5天的时间可以用来游览这座艺术之都。

    约翰一家三口巴黎之旅的第一站自然是香榭丽舍大街、大凯旋门和埃菲尔铁塔。至于曾在巴黎住过很多年的德加诺先生,则选择了单独行动,去找自己的老朋友叙旧去了。

    秀美、灵动的塞纳河穿城而过,把巴黎分为了左岸和右岸。这座城市在河水的两岸分别形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气质,左岸代表了前卫和叛逆,右岸代表了传统和稳健。

    左岸被人们称做是文教区,聚集着大量的书店,咖啡馆、画廊和艺术品商店,充满了文化艺术气息。以至于一说起“左岸”,人们自认就会联想到诗歌、哲学、文化艺术和所有具有小资产阶级艺术情调的东西。

    而右岸则是巴黎的经济和政治中心。那里有各大银行、金融集团、保险公司、股票交易所,有以“老佛爷”、“巴黎春天”为代表的商场和举世闻名的巴黎歌剧院。香榭丽舍大道、凯旋门、卢浮宫这些具有古典气息的法国文化象征也都聚集在右岸。

    约翰用它那台价值2600美元(差不多相当于30万RMB)的莱卡15型相机拍了不少照片。这台价值昂贵的顶级相机是约翰为这次欧洲之行特意准备的。他打算用这台相机把战前的欧洲记录下来。有很多美丽的欧洲城市都将在未来的战争中变为一片废墟,以后约翰的这些照片将会非常具有历史收藏价值。

    约翰一家三口白天玩地非常尽兴,以至于在回丽兹酒店的路上小艾拉就累得睡着了。安顿好女儿,约翰本打算去后世著名的红磨坊看看的。不过看到阿黛尔那意味深长地眼神,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放弃了这个打算。

    这会儿的巴黎可以说是遍地流茑,到处都是夜总会、色情酒吧和站街女。很多巴黎人都已经意识到,战争很可能无法避免了。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用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夜生活来逃避这一可怕的现实。整座城市都弥漫着“世界末日明天即将到来”的颓废和疯狂气氛。

    约翰不是个喜欢沾花惹草的人,想去红磨坊不过是受到后世那部电影的影响,有些好奇罢了。看到丈夫这么“听话”,阿黛尔非常满意,主动提出陪约翰去酒店的小酒吧喝一杯鸡尾酒作为奖励。

    这会儿丽兹酒店的酒吧还没有改名为“海明威”酒吧,但里面已经有了著名的辛德卡鸡尾酒。这种用1934年稀有白兰地调制的鸡尾酒号称是世界上最昂贵的鸡尾酒,后世曾经卖到400欧元一杯。

    在巴黎的第二天,约翰一家没有去观光,他们要去拜访约翰的堂姐——孔苏埃洛·范德比尔特。孔苏埃洛堂姐自从和那个叫雅克·巴勒松的法国飞行员结婚后,就一直住在巴黎郊外的一座小庄园里。

    约翰对自己的这个堂姐没有什么印象。她嫁给英国马尔伯勒公爵九世的时候,约翰还没出生呢。约翰只是从家里的相册里见她,听苏姗奶奶说,这个堂姐在出嫁前非常喜欢约翰家的比摩尔庄园,每年夏天都会过来小住一段时间。

    在19世界末,差不多有四分之一的英国年轻贵族会选择与美国“暴发户”的财产继承人结婚。因为他们所继承的城堡、别墅需要钱来修缮,他们奢侈的贵族生活需要有人来买单。而美国的新晋富豪们则看上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贵族头衔,希望以此甩掉“暴发户”的帽子,进入欧洲的上流社会圈子。

    孔苏埃洛与她的前夫马尔伯勒公爵的婚姻是这样一笔典型的“金钱”换“地位”的交易。马尔伯勒家族拥有除英国王室产业外最豪华的私人住所——布莱尼姆宫(也被称作丘吉尔庄园)。但是到了马尔伯勒九世继承爵位的时候,家族已经没落到要靠典当宫中的珠宝和艺术品度日的境地。孔苏埃洛为马尔伯勒家族带来了250万美元的嫁妆(相当于今天的6300万美元),作为回报她成为尊贵的公爵夫人。

    当时刚刚18岁的孔苏埃洛堂姐是非常抗拒这段婚姻的,她已经爱上了一个纽约的钻石王老五。但是她的意见遭到了她母亲,也就是约翰的三伯母阿尔瓦的残酷镇压。据说,在婚礼当天,孔苏埃洛堂姐哭了整整一上午,以至于眼睛水肿严重,不得不涂上厚厚的眼影来遮掩。

    有时候,约翰真的很难理解自己那个前三伯母——阿尔瓦·贝尔蒙的所作所为。一方面,她作为美国女权运动的先锋人物,能够踩着污水钻进贫民窟里,去鼓励那些女工为解放自己的命运而抗争。

    后来为了宣扬妇女的独立性,她还坚持与三伯离了婚。即使三伯为她花巨资(当时造价为1100万美元,差不多相当于现在2亿多美元)修建了那座“大理石”别墅也没能挽回她的决心。

    另一方面,她又对欧洲宫廷贵族的生活非常着迷,热衷于和王公贵族们拉近关系,举办各种奢侈的社交活动。甚至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女儿远嫁英国。按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