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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zhèng fǔ无力将这些技术传承下去发扬光大,军方集团想要维持大家之间的共同利益需求,就靠贩卖走私以前留下的家底,肯定是不行的。而要想将这些技术留在乌克兰境内化为产品在运输出去,也不是那么令人放心。毕竟这种事只能做不能说,而且还需要保密。
于是,招别人合作就成了军方集团一个选择。
但是这种合作,可不是随便找一个人就行的。首先要保证合作伙伴的实力,足以在保证这些技术能够化为产品,又能保证它们可以出现在需要的人手里。其次,像这样见不得光的合作,找一般的国家zhèng fǔ都不行,那些军工强国,不一定将这些技术放在眼里,就是需要,也不会以这样的方式合作。对这些国家来说,完全掌握这些技术,并保证不外流才是他们应该做的,况且,一般的国家zhèng fǔ,也不想担负走私军火的名声。
而对那些军火公司来说,也不是一个好的合作对象,大部分国家的军工企业,都是国有公司,要不就是zhèng fǔ在背后支持的,这些公司许多重大决策,都要有zhèng fǔ的允许。有实力的军火公司看不上这些技术,没实力的军火公司,在面对zhèng fǔ时,根本就无法承担压力,最后很容易将他们暴露出来。
排除了军工强国和国际军火公司,剩下了选择就不多了。而且,他们也不可能同每一个选择都表露合作的意向,那样此事曝光的可能xìng就极大。
他们只是军方一小部分利益集团,在乌克兰,自保有余,想要无视zhèng fǔ方面,也不是那样容易。除非他们发动军事政变,可政变是那样简单的吗?
当李莫出现在他们视线中后,经过几年的观察,他们发现,李莫基本符合了他们选择目标的要求,拥有自己的军工企业,又有足够的实力保证合作的安全而且李莫本身就是军方领导人,可以忽视来自索马里zhèng fǔ的压力。最重要的是,李莫本身对走私军火不排斥,甚至还参与到其中。
李莫和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属于同一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