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章 铺开(第3/4页)宦海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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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哟,这么自信?那正厅,行不行呀?”

    萧宸哈哈一笑:“四十岁我不到正部级,我不混了。”

    “你就吹吧,四十岁的正部,那多半是做接班人培养的了,你少唬我,当我一点都不懂呀?”宋语馨顿时“揭穿”萧宸。

    萧宸却是无言地笑了笑,四十岁,还有八年多接近九年,只要不出什么事,如果还升不到正部,那就真是见了鬼了。要知道,现在自己就已经享受正部级待遇了,可以说只差临门一脚。只是自己已经跟宋语馨说了两次自己是发改委副主任了,她偏偏不信,这也没办法了,将错就错吧。

    挂掉电话,走进会场,相关委内干部和几名专家就都站了起来。

    萧宸笑着摆摆手:“大家不用客气,坐,坐下来咱们就开会了。我们现在是内部商议,不用讲这么些客套规矩。”

    他一坐下,其余干部和学者们也就都跟着坐下来,周林早就就位了,这时候从边上递来萧宸今天需要的材料,然后小心的退到一边。

    萧宸对周林确实还比较满意,这位秘书的特点很明显,就是谨慎,不该说的话绝对不说,不该做的事绝对不做,工作井井有条一丝不苟,典型的模范秘书。只不过就萧宸看来,他还是谨慎得过度了一点,如果更放开一些,其实会做的更好。

    萧宸也不看稿件,直接脱稿开口说道:“大家下午好,现在我们开会了。时间过得非常快,华夏改革一晃已经1/4个世纪过去了。我知道,这24年当举世公认华夏改革成功的时候,但是经济学家却很迷茫,总结不出来华夏改革到底成功在哪儿。如果按照市场化的目标,俄罗斯等国家比我们更彻底。事实上要总结的话,华夏改革更重要的是成功在方法论上,这就是南巡同志提出的‘实事求是’、‘摸着石头过河’。

    尽管有些经济学家现在开始质疑‘摸着石头过河’,比如吴先生就在2002年《财经》杂志第十五期的一篇名为《改革成就与经济学进展》的文章中,开篇就说:‘摸着石头过河’常常被称为华夏经济改革的成功战略。我认为这个论断很值得怀疑。

    但是我想说,华夏改革毕竟获得了举世公认的阶段姓成功,南巡同志的改革方法论不仅带动了华夏的起飞和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而且在未来的、下一个25年的改革,我们仍然要贯彻这样的一个指导思想。

    当然,华夏未来的25年改革,我们确实不能够小视。严格来说,对华夏改革25年的成功,我们只能说是阶段姓的成功,切不可掉以轻心。因为我们还涉及到改革未来的高风险区,我们正在进入。其中产权变革、政斧管理体制的变革和政治体制的改革,都必须要配套的进行。所以在这一阶段我们必须要保持继续改革的冲动,而且冲过这一道险关。

    然而,我们现在确实有发展热、改革凉,甚至把宏观调控和改革对立的这样的倾向,以为我们改革成功了,可以照搬西方了。最近还有一位经济学家写了一篇文章说宏观调控不容置疑,这恐怕不是南巡同志的态度。在我们的改革中,当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行政审批和计划,甚至在紧缩中过多地用行政手段一刀切的时候,大家为什么不能讨论呢?我是发改委的副主任,但我也要说一句,发改委越来越回归计委,国资委始终走不出经贸委的情结,证监会越来越弱势,银监会是让大家最看好的部门,但它偶露峥嵘,却是金融上的行政一刀切,居然让银行7天不向企业放贷,从一个学经济学的人的角度来看,这简直就是笑话,这种情况难道不能置疑吗?

    所以,华夏下一步的改革,只能靠改革来完成,下一步的发展还是靠改革完成,只谈总量调控,不谈结构主体的调整,只能会把华夏的经济越搞越糟。而在结构调整当中,核心问题是企业组织结构,企业组织的核心是企业的资本结构调整,投资主题不转换,华夏的金融风险是越来越临近。金融风险、资本市场的问题不是我谈话的主题,但是就两个管投资(计委、国资委)的部门和两个管融资(证监会、银监会)的部门来说,现在在投资主体的发展上,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改革新的成色出现,而在融资体系上,银监会和证监会这两驾马车,一个是信贷融资,极为强势,一个是股权融资,严重的弱势,两种融资比例严重失衡。在发达国家,股权和信贷融资通常是各占50%,而我国股票市场今年上半年的融资不足3%,而股市就已经认为扩容过快,跌得惨不忍睹了。而银监会的商业银行信贷状况,核心问题是要把投资主体转换,不要让国有银行仅仅是承担,通过信贷让国家冒太大的风险。债券市场也都是国债,全是国家的信用,我们看不到从根本上解决坏帐率的希望。

    尤其是东北,现在我主管着东北振兴这一块,我希望东北能在这方面走到前面,找出一条路子来——共和国长子,要有长子的气魄!”

    近年来,买卖国有企业成为地方官员的一种时尚。好象在任期间不卖掉几个国有企业,就会被认为是保守或不能与时俱进。于是乎,全国上下‘卖’声一片,只‘卖’得国有企业职工人心惶惶,搞得国有资产朝不保夕,严重缩水。有人说,这是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果真如此吗?我的看法:答案是否定的。”

    萧宸这个基调一定下来,下面的干部们和学者们也就都各有所思了,其中一名姓陈的学者原本就是赞同这一意见的,萧宸的话音刚落,他便举手道:“我同意萧主任的看法。”

    他也不理会所有人投在他脸上的目光,说道:“我国的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两种形式。所谓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一般又都是国有和集体全资企业。国有企业归国家或全民所有,集体企业归集体共同所有。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由于国家和集体没有读力和完整的所有者人格,所以他们作为所有者,其主体往往是缺位的。以这样的资产全资组建的企业,其产权关系必然是不清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因此受到严重的局限。

    按照现代产权理论,产权主体明确是企业在市场上运作的基本前提,缺少了这样的前提,企业的生存发展就无法得到保证,甚至是注定要从竞争中退出的。

    首先来看,由于产权主体的缺位,国有企业必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大趋势。但对产权主体不明晰的公有制企业来说,这种分离是必然要采取的形式,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国家和集体都不可能直接经营企业。

    其次来看,在产权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分离出来的经营权缺少必要的约束。由于经营资本曰益庞大的缘故,代理经营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的特征。如,由于乙具有特殊的经营能力,甲委托乙经营企业比甲直接经营能够赢得更多的利润,于是就出现了甲委托乙经营,或者是甲、丙、丁等委托乙经营情况。

    委托的经营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有两个必备的前提条件,一是委托经营比所有者直接经营具有更大的赢得的空间;二是委托的经营行为必须在委托者的直接的监督之下。上述基本的前提在私有企业或者是在私有财产为主体的企业是不成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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