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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兄,不是我不帮你啊!你怎么能在小青面前说打蛇呢?就是在白姑娘面前,我都说得上话。”宁采臣摇摇头。这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夏侯兄自求多福吗?
好在还有燕赤侠在。
“这儿这么多的和尚都会知道他去哪了。”
抓起一个身份不低的和尚。这和尚吓傻了似的。“别杀我,我什么都没做。这是方丈与那妖怪商议的。就是人也不是我们抓的,是那妖怪抓的,只是在我们寺交人罢了。”
“怎么回事?说!”人贩子正是燕赤侠最初来的目的。
事已至此,没死的和尚把什么都说了。
原来他们与树妖为伴并不是从这任开始的,而是不知从多少代就开始了。
具体什么时间开始的,他们这些小和尚是是知道的。他们只知道他们的历任方丈都是有大法力的得道高僧。就是一个愚笨的人做了方丈,也会有无边的法力。
有这样强大的引头人,灵隐寺众僧众自然是开心的。
只是情况从十年前便变了。方丈与树妖做了一个约定。从那时起,灵隐寺便常常有香客失踪。
前不久,方丈又与树妖商量了一次。寺中是不在少人了,可是不久燕赤侠便追来了。
这事一窜起来,燕赤侠便猜了七八分,问道:“说!你们方丈现在躲在什么地方?”
“这个我们真不知道。”
和尚不知道,燕赤侠也没有办法,他这捕头可办不了出家人。出家人自有另一套系统在。
“这个可以知道。你看看这位可是三路总捕头,拥有先斩后奏之权,你们若是不说,死了也是白死。”宁采臣一指燕赤侠恐吓他们道。
他当然知道燕赤侠没有什么先斩后奏之权。别说他一个总捕头了,就是文官也没几个先斩后奏之权,包拯那样的是文官中的特例。
事关人命,赵宋朝在司法制度上的作有特殊规定。不仅有奏谳,即:如果认为某案有“法重情轻,情重法轻,事有可疑,理有可悯”等特殊情事时,就应将全部案卷送请朝廷裁判,这叫奏谳。
此外,还有“翻异”制度,就是喊冤。
更不必说,宋法规定:凡天下大辟罪(即死罪)案件,都要送朝廷刑部复审,同时朝廷也经常派出使臣到各地审理案件。就是说,一切死罪案犯都须先经过刑部详细复核。
先斩后奏之权,说着简单,可千古来也就一包拯赐了御铡,有这特权罗了。燕赤侠又不是文官,尚方宝剑都请不到,又哪来这么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