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晶城(第2/2页)枪魔道

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服、吃饭或者找个可以整理一下仪容之类的地方这样的事情。都在魔兽森林里游荡了三个月了,你们不怕自己都变馊了?”左从戎叹了口气,解释道。

    “这样啊,你也不早。那就先找个能休息的地方吧,好好放松放松。”果然是女孩子,被左从戎一提醒,立刻感觉身上有些不太对头,毕竟三个多月的森林生活,什么都不方便,再加上明珠本来就是出生高贵的大姐,三个多月的生活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麻木了才能坚持下来的,而如今又了条件,自然不愿意再忍受现在的状态,当下便要求先找个住的地方。

    “嘁,我还以为你会先找个吃饭的地方。”左从戎咂了咂嘴,有些后悔征求她们意见地道。一行五人之中,明珠本就是大姐的性子,家务事什么的几乎完全不会,而蓝枫虽然做的饭还过得去,可蓝枫必须腾出时间去修习“唤魔录”没有时间给大家做饭,而蓝天衣本来就是慢吞吞地性子,也没有人会指望她给大家做出美味的食物。而蓝琳儿,虽然看起来精明强干,却是让人意外地在做饭方面像个笨蛋一样,别人起码还能把食物做熟了,而蓝琳儿,不是夹生就是烤焦,总之都是各宗各样心酸的经历。所以到后来做饭的重任都交到了左从戎手上,而左从戎的手艺,好听还算可堪下咽,难听就是刚刚把生的做成熟的而已。以至于到现在吃了三个月烤肉的左从戎对美食的**无限地膨胀起来。

    “你个吃货,你先看看你都成什么样了,本来就已经很显眼了,你还想更引人注目么?先收拾收拾,起码看起来像个正常人之后再出来吧。”明珠不满地骂道。

    “是,是!听你的还不行么。我这身造型,不管什么样子都够引人注目的了。”左从戎赞同之后又不满地嘀咕道。确实如左从戎所,纯黑色的宽大大氅,不管走在哪里恐怕也算得上是另类的着装,又因为“笨猫”成长了三年之久已经变得比较大了,以至于藏在大氅之中使得左从戎的肚子都鼓起很大一块,更让人心生好奇。恐怕就算左从戎收拾一番,出来之后也还是有很高的回头率。

    “呵呵,其实很早以前我就想了,‘笨猫’都长这么大了,也该让它出来活动活动了,老师窝在你怀里睡觉,我怕等它长大了都变成懒猫了。这么珍贵的古生种幼崽,被你养成这副德行,也真够暴殄天物了。”蓝枫看着左从戎被撑得鼓鼓的腹部。笑着道。

    “瞎,我这‘笨猫’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鼓声中幼崽,有哪个高阶位有它这么优厚的待遇,天天以晶核为食,时不时地还用高阶位魔兽的晶核给开个灶,天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哪有哪个魔兽幼崽有它活得潇洒,甚至连契约都不用和人签订,拥有绝对的自由,暴殄天物能活到这个份上。连我都羡慕了。”左从戎辩解道。

    “好好的一个古生种,都快被你养成猪了,居然还这么多大道理,真亏你能得出口。”见左从戎振振有词,明珠立刻讽刺道。

    “没办法,谁叫我答应它娘要好好照顾它的。你们都没看到我对它下了多少辛苦,这都几年了,从我被回路暴走之时开始到现在,晶核几乎都没断过。搞得我这几年经济都快出问题了。还有,魔兽这东西可不像你们想的那样娇贵。这么的身体,为了完全吸收晶核的能量,也只能天天睡觉了。一个正常高阶位幼崽,成长期大概是二十多年,我这‘笨猫’最多七年,再过四年就绝对能够到达强者级别。也用不了多长时间了。恐怕再过半年,这家伙就不用天天睡觉了。到那时候,哼哼。阿枫,估计连你都不是它的对手了。”左从戎充满自信地道。

    “嘁,照阿枫现在的修炼速度,到半年之后阿枫都已经是强者了,就你怀里的这么个东西,还能比阿枫还厉害?”明珠不满地反驳道。

    “倒也是,反正肯定比现在的阿枫厉害。”左从戎考虑了一下,想想也没错,便改口道,左从戎还没有自信心膨胀到认为出生七年的古生种幼崽可以打得过人类强者的地步。

    “还算你有自知之明。这东西太扎眼,要不等等我们找到住处之后把它留下吧?”明珠建议道。

    “还是带着吧,它现在连自保能力都没有,再加上还没有认主,很容易招来是非,恐怕到时候更加麻烦。”左从戎谨慎的拒绝道。

    “认主还不容易,阿枫现在都还没有签订契约兽,交给阿枫不就好了,反正以阿枫的资质,到达强者级别是迟早的事,让阿枫当主人也不至于埋没了它。”

    “还是算了,大姐这么会让阿戎为难的。”在明珠在场的时候,蓝枫一般都很少话,见左从戎被明珠得有些尴尬,蓝枫才出生劝阻道。

    “不是这样,阿枫你别往心里去,不是我不给你。只是当初我答应它母亲好好照顾它,我就觉得应该对它负责,至少它的主人应该由它自己选择。等再过四年,等它的心智也成熟起来,如果它对你有好感我就把它交给你好不好?”虽然蓝枫在劝阻明珠,可左从戎还是可以从她眼神中看到热切的光芒,不是对“古生种幼崽”的**,而是对“左从戎送的礼物”的期许。左从戎实在不忍心拒绝,却也无可奈何地道。

    “嗯,我知道。”蓝枫尽量隐去脸上的失望之色,回道。几人虽然得乐观,可事实上他们都知道,蓝枫的大限很有可能会在三个月之后就结束。也就是如果错过今日,左从戎很有可能这辈子都再没有机会去给蓝枫送礼物了。

    “阿戎,你这是要带我们去哪里?”也不知道是看到蓝枫心情突然变差,还是发现了什么异常,明珠突然转化话题问道。

    “怎么了?”左从戎有些搞不清楚明珠到底想什么。

    “为什么我觉得越往这边走,‘唤魔录’的气息越浓重,而且,好像路上有‘唤魔录’气息的人也越来越多了?”明珠问道。这里是红莲的大本营,红莲的人自然不会去可以收敛气息,所以即使是明珠这样连能力者级别都没达到的武者都可以感受得到。

    可不是,从最初进城之后到现在,修习“唤魔录”的人是越来越多。虽然没有来过晶城,可对比一下钢城的现状也就不难考虑了,整个主城近五千万人,佣兵势力直属的功法修炼成员也不过两万余而已,即使加上势力下属学院的学员,也不到五万,也就是佣兵势力在主城内的比重只有千分之一而已。而如今他们所走的这条路上,十个人之中就有一个肯定是红莲的人,这么高的概率,哪里还能让明珠心安地继续跟着左从戎走下去。

    “当然了,我们现在就是在去红莲总部的路上,没有这么多‘唤魔录’的修炼者才不正常呢。”左从戎脸色平淡却语不惊人死不休地道。

    “红莲总部?”明珠惊问道。本来佣兵总部都设在主城近郊,明珠本以为左从戎是去佣兵工会的总部,却没想到居然直接把她们带到了红莲的总部,如何能不让她吃惊万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