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 脱缰野马(第1/2页)德意志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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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句应用很广的俗语,叫做如脱缰的野马般,引申为事情展到不可控制的程度,就像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挣脱笼头,扬起四蹄恣肆的奔驰在大草原上。uuk.la

    在强忍住胃里不停上涌的呕吐物时,我脑海中竟然出现这句话。

    现在的情势正如其所述,奔驰的骑士如同马力强劲的跑车,一骑接一骑的紧紧跟随在奈梅亨的飞龙战旗后面,若是居高临下的俯瞰场面肯定非常壮观。

    锁环碰撞的声音为这次冲锋添上节奏鲜明的交响,好像千万个整齐摇动的沙锤,枞木制作的长矛尾端挂住马鞍侧面的环扣,使得骑士们能腾出手来娴熟的操控着战马,在起最后的冲刺之前,必须将马力提高到极致。

    转过碎石嶙峋的坡地,教廷军队驻扎于半山腰的帐篷已经遥遥在望,它们仿佛雨后冒出的小蘑菇,花花绿绿的颜色自上而上杂乱无章的排布着,越往山顶的帐篷越华丽和铺张,越接近谷底的帐篷越破败不起眼,等级俨然分明。

    代表教皇驻跸的黄白两色为底的圣彼得十字旗,伫立在显眼的位置张扬舞动着,提供给参与叛乱者精神上的慰藉,让他们认为自己是在为主作战。

    虽然有些猝不及防,但奈梅亨军队冲过几座山丘的时间,足够叛军布置简单的防守,况且大军宿营过夜必设阻栅,只要把它们尾相接的连成一线,便能在一定限度上瓦解骑兵的冲刺。

    果然,当我被叛军调动的号角惊醒回神的瞬间,视野之内出现许多忙碌的标枪兵,他们正在整队。

    标枪兵是地中海地区,特别是继承希腊,罗马军事传统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南下北方蛮族常见的弓箭手和掷斧兵等远程兵种,他们在战斗的开始阶段,以排山倒海的力量投掷标枪,来动摇敌人的士气,这样就可以取得最大的心理威慑效果,为主力部队打开突破口。

    曾经的罗马军团的士兵,通常都携带着标枪及短剑,一轻一重两种兵器相互配合作战,罗马帝国依靠这种战斗力强悍的军团冲出了意大利,经过一连串几乎很少吃败仗的战争,征服了整个地中海地区。

    “咣!咣!咣!”

    跟在身侧的罗洛用长矛敲着我的头盔,提醒面前的凶险状况,我扭脸投给他一个心领神会的表情,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清,差不多同时另一侧的传令兵接到罗洛出的信号,用力一扯扛在肩上旗杆的绳结。

    “呼啦!”

    耀眼的明黄色大旗,突然受力的迎风飒飒飞舞,猎猎招展的声音甚至盖过马蹄的轰鸣。

    随着旗帜的飘扬,骑士们款款拽动缰绳,自小受过系统训练的优秀素质体现出来,跑疯的马儿乖巧顺从主人的命令,以擎旗骑士为中心分成两队,好像上纺车的杂乱羊毛线突然有了规矩,循着纱锭的指引编织出细密的纹路。

    这是骑士冲锋的常用方式,一段时间的高冲刺,让马匹达到高亢的兴奋,然后训练有素的骑士,在驰骋中进行队伍的整编与排列,放平长矛完成俯冲的最终准备。

    叛军那边还在如火如荼的集结着士兵,骑士和重步兵的编制要长些,不过本来就驻扎在山丘谷底的杂兵压根不需要整队,想拿他们当炮灰的教廷,更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只要这帮衣衫褴褛、完全凭借宗教狂热和迷信权威武装起来的乌合之众,能尽量阻滞奈梅亨骑士的进攻,就算全打光也不要紧。

    把长矛死命夹在腋下,我将注意力集中于笔直的矛杆和锋利的矛尖之间,计算待会木屑飞溅的角度,无论多坚韧的木质,在刺中目标刹那都会碎为齑粉,所以平日里骑士必须预备至少两根长矛,而被授予持枪侍从头衔的仆从,主要工作便是帮助主人及时更换损坏的长矛,若身处险境可以使用骑士的长矛自卫,这份荣誉绝非一般人能够获得,地位仅次于负责打旗和辅助作战的持旗侍从。

    对面叛军的阵容中,吆喝起一长串听不懂的拉丁语,配着剑拔弩张的场面分外滑稽,其实用不着听懂,标枪兵跃跃欲试的动作谁还不明白吗?我们冲进了敌方阵地百步的范围之内,这段距离正是标枪的有效杀伤半径。

    “上帝赐予我勇气和力量吧,最好再来好运!”

    我喋喋不休的祈祷,闭上眼睛想学着放空自己,可惜不住颤抖的眼皮,出卖强装镇定的内心,每次身先士卒的冲锋,不亚于去鬼门关上走了一遭,生存或者死亡全在冥冥的一念之间,用贵族圈子流行的话来说,这叫从死神的羽翼擦肩而过。

    “上帝保佑德意志!上帝保佑奈梅亨!勇士们,前进!”

    长矛的尖端微微冲下,这样能借助惯性以千钧之力将任何试图拦截的防御捅个对穿,循着我的命令骑士们纷纷放平长矛,交织成箅子般的枪阵。

    “LancIo!”

    这句话不需要翻译我立马听懂,往来意大利多次这个单词经常出现在各个战场,仿佛挥之不去的梦魇,每次被人吼出,都会伴随着那种我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

    没错,就是箭矢破空的声音。

    而这次,数不清的标枪划过天际的动静迥然不同,它更厚重,更具压迫感,很像二战德国闪电战所使用的轰炸机,撕扯空气出的凄厉尖叫,带给受众极大的心理压力。

    “我的亲娘啊!”

    见识到标枪齐射威力的我顿时吓破了胆,慌乱的下意识母语脱口而出,生活在一千多年后的亲娘,显然没办法搭救她亲爱的儿子,能否躲过此劫只能靠人品和运气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运气向来不错,似乎真的笼罩着开挂的主角光环和金手指,但愿幸运女神与我同在。

    眨眼功夫标枪便如雨一样从天而降,变态重力加度与射程完美结合,被命中者立仆倒地,其杀伤力远远过马背民族的复合弓。

    “刺啦!”

    金属在**里任意游骋,不禁令人想起炎炎夏日,用快刀劈开一个熟透的西瓜的痛快。

    为了提高命中率,有时也为了增加投射距离,标枪的末端缠绕着一根绳索,射手在投射的霎那间用劲一拉,使标枪旋转着向前飞去,立刻穿透锁甲和头盔。

    人间地狱!

    人仰马翻的哀嚎,碎成微不可见的粒子钻入耳廓,准确抓住神经薄弱的部分肆意兴风作浪,即使是勇敢如参孙的巨人,都熬不过心灵和感官的双重折磨。

    打磨锋芒的标枪,连同骑士和战马一齐贯穿,以残忍的方式收割着生命,飞溅的鲜血与肉块狠狠扑面,道不清的恐惧开始滋生疯长。

    第一轮打击下来,跟在左右的已经没剩几名骑士,而不知被上帝眷顾,还是玩弄的我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冲锋,这种时候想让战马停下来绝对痴心妄想,那要付出粉身碎骨的代价。

    虽然奈梅亨骑士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但冲锋仍旧不可逆转的持续着,敌人的如意算盘落空,他们投掷完手中的标枪,只能拿起长短不一的各式武器,祷告上帝施予自己全身而退的机会,同漫山遍野突进的骑士做对手,不是谁都可以从容淡定保持勇气的,更何况对方披着全身重甲倏忽而至。

    “杀!”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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