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钱是最好的伙伴(第1/2页)大宋之权倾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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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眼娃最终还是吃上了肉。

    吴熙走过来就那么轻描淡写的解开了绳子,把装满肉的碗放到了自己的手上。

    尽管牛眼娃还是那么讨厌他,但丝毫不影响自己吃肉的胃口,吴熙还没走几步,一老碗红肉就下了牛眼娃的肚子。

    惊得吴熙差点掉了下巴,肉可是自己刚刚从滚烫的锅里捞起来的。

    牛眼娃主动在锅里给自己装了一碗肉,吃的很理直气壮,其间二狗子多次给他使眼色,他都视而不见。

    “按理说,我应该送你们去衙门的,但是,我打了你一拳,又没有什么损失,就当是我赔罪了,这顿饭吃完之后,想走想留你们自己决定。

    我这个人向来很公平,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本来这个见鬼的社会已经够让人操蛋的了,现在你们这些半大的孩子还出来捣乱,真是让人一点也不省心。

    我们家里很平等,没有上下尊卑,不要再叫我少爷,叫哥就好,显得亲切。

    想走的话,嗣武城里我还认识些人,介绍你们去工作还是没有问题的,想留的话也可以,你们也看见了,家里现在家徒四壁,百废待兴,重新整合起来一定很费力气,跟着我会很苦的。

    另外还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们,那就是我们爷俩都是九宫伤天的命数,会传染,就是不知道会不会传染给你们。”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牛眼娃吃肉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二狗子很想留下来,这里有家的感觉,从生下来到现在他根本就不知道家是什么样子的,也许牛眼娃睡在万寡妇床围子里的感觉就应该是吧。

    有的时候,他真的很痛恨这个社会,没娘的孩子注定就要钻在山林子里面当强盗吗?

    官府凭什么不把自己当人看,本来会有一个衣食无忧的童年,可是从很小的时候,自己就和牛眼娃为了下一顿饭而发愁。

    好不容易有个好心的小子要收留他们,但是牛眼娃一顿吃了人家两碗肉,觉得这就是一个愣头青,开始找各种借口要打发他们走了。

    二狗子哀叹了一声,在牛眼娃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率先下了石头山。

    牛眼娃感觉自己惹二狗子不高兴了,放下了手里的碗跟了上去。

    二狗子多么想听见那个少年挽留的声音,可是直到他们下了山,也没有听见哪怕一句再见的话语。

    火气蹭一下就上了头,路边找了一根木头棒子就招呼在了牛眼娃的身上。

    牛眼娃见二狗子很生气,就是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他,默不作声的任由他在自己的身上发泄。

    棒子被打折了,他自己也累了,找了一颗大树坐下来喘着粗气休息。

    牛眼娃距离二狗子很远的地方也找了一颗树靠了上去,刚才那一顿棒子都是打在肉厚的地方,实在不怎么疼,躲远的原因是不想二狗子看见自己生气。

    休息的差不多了,二狗子走过来摸了摸牛眼娃的头,拉起他,勾肩搭背的走了。

    在山路上转了一个弯,就看见一个人躺在秋日里的荒草上,跟前竖起捆的结实的一担柴火,悠闲的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根干草,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在唱着什么怪调。

    这个人除了吴熙这么不着调的人,就没有别人了。

    “是我吓到你们了吗?”吴熙说道。

    “怕是你的借口,我们兄弟二人天生天长的活到现在,也不是老天的功劳,贼老天只知道在人间制造一起又一起的悲剧,却没有把我和牛眼娃的生活照顾好,一个九宫伤天的命算什么,如果我相信那是真的,我就是一个傻瓜。”

    二狗子有些激动,一激动就忍不住想要骂人,牛眼娃被自己刚才打了一顿,少年人他又不敢骂,就只好拿贼老天出气。

    “我喜欢呆在农村里,为的是寻找一种真实的感觉,也不怕对你们说,在这个世界里,除了我,没有东西是真实的,都好像生活在在梦里。

    我现在需要身边有人,要不然我会发疯,另外我也需要人手来帮我和我老爹重铸生活。

    他老人家前半生过的太苦了,我不愿意再看见他受苦,所以要给他很好的生活,这就是我现阶段努力的方向。

    我一直以为我是天选之子,来到这里就是来帮助有苦难的人的,但是,贼老天却让我吃苦,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去他妈的天选之子,都是扯淡,老子宁愿爷爷生在天地间豪迈的活一回,也不愿意被人摆布,说到底,我们都是一类人,难到我们就不能痛痛快快的为自己活一回吗?”

    见少年也在骂贼老天,二狗子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只是他没有听懂少年所说的话,看了一眼牛眼娃,发现他和自己是一样的表情。

    其实不需要看牛眼娃也知道是这个结果。

    “那你得把道领好才行,这些年路走的很艰难啊。”

    牛眼娃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小跑过去,扛起吴熙身边的柴火,低着头就往回走。

    留下来也很好,至少能吃到红烧肉。

    “我叫吴熙,还是那句话,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叫我哥就好,我还没有那么矫情,少爷的名分还不够格。”吴熙说道。

    “我叫二狗子,他叫牛眼娃,都是没爹娘的孩子,说是天生天长,一点也不浮夸。”

    “名字就是个代名词,没有什么讲究,我看就很好。”

    三个人说说笑笑就回了家,吴老爹见吴熙拿着柴刀出去了,就知道去追这两小了,早就收拾好了一间草屋。

    牛眼娃睡在草席子上,觉得幸福无比,自己也有个家了。

    这一晚他睡的很香甜,第二天家里来了客人都不知道。

    来的人是曹晖,是专门给吴熙送钱来了。

    宋朝的时候金银不流通,能在世面上充当货币使用的只有铜钱。

    所以曹晖很贴心的把银子都换成了铜钱,整整三百贯钱,三辆牛车拉的满满当当的。

    如今这些钱就堆在院子里。

    吴老爹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激动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不停的在身上搓来搓去,因为手心里不停地往外冒汗,总是擦不完。

    二狗子和牛眼娃刚刚睡醒,眼屎还没来的及擦干净,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直接睡在了铜钱堆上,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吴熙把曹晖让进了屋子里,沏上了茶,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吴老弟家里够寒酸的,以前只是听说吴老爹过的很惨,没想到会是这样。”

    在主家面前说主人家的不好,这是大忌,但是曹晖可没有这样的顾虑,连称呼都改成了吴老弟。

    吴熙很喜欢曹晖这样的说话,因为这样才显得亲近,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他们之间的生意很稳固。

    “没办法,我这个不孝的儿子一直在外漂着,这才刚回来,百废待兴,就等着老哥的钱呢,这下好了,有了那一堆钱,什么事解决了。”

    吴熙泯了一口茶,把茶碗放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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