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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问候地,莫里斯直接拉上查尔斯跟无名烈回到自己校内的住所。他安排两位客人到大厅就坐,亲自为他们各倒上一杯绿茶,然后坐了下来。
“教授是怎么认出我的?”查尔斯问。
“我早年曾有幸见过已故的王后,你扮起女人来惟妙惟肖,跟你母亲年轻时神似。还有,在你还是幼儿的时候我抱过你,拍了张合照。”莫里斯指向悬挂在墙壁上的一张照片。
相框内,已故的王妃居左,怀抱王子的教授在右,两人贴身靠近。那时的莫里斯已是老气横秋,跟当下的样子比起来没多大变化。“记得你右耳的耳垂中间有颗小小的黑痣,刚才走近你时我看到了那颗黑痣,就确认无疑了。”他说。
“你脑袋里是不是装了台超级计算机?这种记忆力根本就非人类嘛!”无名烈跟调皮捣蛋的马猴似的,跳上去,翻找莫里斯蓬乱的头发,行为放肆无礼。
查尔斯不想他的丑态加深恶化,连忙将他拉了回来,又狼狈地跟莫里斯连声致歉。
“没关系,人不轻狂枉少年。我偏就喜欢这种率性而为的小伙(猴)子。”莫里斯淡定地喝了口绿茶,问:“你们来找我,不会单纯为了喝茶、找‘计算机’吧?”
“的确不是。”查尔斯拿出藏在衣服内的档案簿,交给莫里斯,“这是司徒冠先生叫我转交给您的,教授。他还说要以性命相求,请您务必帮忙……”
王子阐明了救国理想和计划后,内心忐忑,生怕对方拒绝。他聚精会神地注视莫里斯,期待答复。老教授摇头了,接着又笑了:“酒鬼想必酒喝多了,越老越糊涂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此等救国大事我自个都求之不得,哪里用得着他‘性命相求’?
“要我说,东方裔的人种就是顽固不化。以前认识那会就听他磨叽那些三纲五常、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说话总是夹杂武侠气,可恨我竟也被‘传染’了一些,至今脑子还在进水中。”
扯上家国大事,老教授表现出大义凛然的风范。就是略微拖泥带水,估计是职业病,他平日里也超啰嗦的。然而,大醇小疵不算真毛病,查尔斯与无名烈均对莫里斯敬佩不已!
他们原以为,或多或少会经历些曲折障碍,不想事情居然这么好办,大出二人预料:忽然间,理想中焕然一新的索卡尔,仿佛清晰可辨、触手可及。
按计划,一屋三人畅谈救国大计,言论何其激动人心!一艘救国帆船貌似顺风顺水地航行于理想之海,光明的彼岸好像近在咫尺?显然,现实不是这样的。两少年的心情很快就跌入谷底了……
教授说,无名已出访邻国尼特乐,商谈争端问题。双方讨论的核心议题在于,“两国中间那块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用来贩售极乐粉的地盘”。以他的外交手段和人脉资源,预计半个月内即见成效。
此外,据莫里斯所知,中央军日前奉首相命,向地方军阀传达围剿革命军的讯息:无名承若,打下来的地盘全归军阀私有。更深一层意思便是:大可放手去打,谁打下来就是谁的。话里释放出积极的、危险的、诱发内斗的信号!
莫里斯戏称:“天下大事是碗里有肉的说了算的”。现在革命军“这碗肉”端出去了,猎狗要枪,猎鹰要啄,形势堪忧!革命军要自保,就看社会大众的革命意志是否经得住考验了?换言之,老百姓越了解反黑和锄奸的重要性,革命军的胜算就越大……
屋内,三人围绕“天下大计”议题谈论着。他们拼命争取的、竭力挽回的“舵盘”,关乎国家盛衰、民族存亡,关乎历史、文化、科技、民生,关乎亲情、爱情、友情,关乎柴米油盐酱醋茶——关乎一切。它使人忘却了时间地流转……
无意中,阿烈转头看窗户,屋外已是冷月当空,洒下略显冰冷的银光点缀。
已经凌晨三点了,文化城里的栋栋大楼灯火几近熄灭,作息正常的市民都进入了温柔的梦乡。在这个寂静的夜晚,靠近翰毕里大学的一间单身公寓忽然亮灯。
屋子里静悄悄的、阴沉沉的,只能听见时钟的滴答声。时针转动地响声迅速被浴室内哗啦啦地流水声掩盖,声音源自淋浴隔间上方的莲蓬头。洗澡的是个少年,他全身除头部与手掌外,满满都是刺青。
当初纹身时,他特地要求师傅使用他自行研制的一种类似鸽血的特殊颜料,里头包含多种化学物质、掺入鸽子血、混合白酒、朱砂。这种刺青平时无色,而饮酒、受热、出汗或者激动之后便会显现出红色,所以又称为酒后纹身或者隐形纹身。
少年刺的是一个个蝇头小字,内容出自一篇历史悠久的《审判文》。该篇文章全文充斥着对罪恶的批判,对贪婪的憎恶!这一身文字刺青是少年的信仰,也是他与魔神定下的契约:少年用这一身刺青换来“隐形神能”,又用神能伸张自己心目中认定的“正义”,尽管它早就扭曲。
少年的名字叫皮克,是莫里斯的教师生涯中最得意的两个学生之一,同时也是令无数贪官奸商闻风丧胆的文化城“连续杀人魔”!
皮克属于外冷内热型的人:他既是位不折不扣的义士,满腔热血,充满正义感;又是个孤僻阴冷的青年,总是沉默寡言。他不但拥有神奇能力,且行事谨慎富有智慧。因此,警方无论怎样调查,也无法找到一丝破案的蛛丝马迹。
今晚,他又使用隐形能力,杀了一名置身烟花场所寻欢作乐的老官员。回家后,他一如既往地用热水来洗净自己刚才沾染的肮脏腐臭,口中反复念诵着身上的审判文:
不受教化的丑陋之徒,当加以刑罚,剥夺性命!不除暴不足以安良,唯有审判方可伸张正义。对恶人用以最残酷的杀戮,即是对善人最慈悲地救赎。
我愿奉献出我的血肉,挽救苍生于水火。
我愿付出我的生命,解黎民于倒悬。
我愿燃烧我的灵魂,焚毁罪恶之城。
签订盟约,以血起誓,断不更改……
经过彻夜长谈,莫里斯定下日期,两天后出发前往首都亚林堡的第一电台。不即刻行动的原因在于,他尚有私事未了。清晨,他把访客留宿在家中,让他们好生休息,而自己却不吃不睡,行色匆忙地外出。教授准备把握剩余的这两天,分别与两名得意弟子叙一叙。
这一天,恰逢假日,莫里斯路过街角报摊时顺手买了一份早报。他在报纸上看到了有关“连续杀人魔再度作案”的新闻后,心中萌生一个念头——先找皮克。
皮克居住在翰毕里大学旁的单身公寓中。一大早,外头门铃响动,他不耐烦地起床开门。本还满腹牢骚的皮克,手触动门把拉开房门后,负面心态全消。他赶紧恭敬有礼地请到访的教授入内就座,又倒上一杯老师最喜欢的绿茶,最后走进浴室洗漱。
他像开学军训时那样用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脸,却难以抹去镜子里外那已扎了根的一脸惺忪倦态。不到三分钟,他换上正装返回厅堂,随手打开冰箱,拿了罐可乐,坐到老师斜角的座位上,开罐喝了一口。
“注意到没有,你的黑眼圈重得厉害,皮克。”莫里斯给学生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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