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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米粒坚果的立国之本,不容动摇。
在萨克拉门托,联邦上诉巡回法院,比利.威灵顿法官深感压力。
他正在审理的案子,居然被政治牵涉了。按说他内心是有一股重大抵触的。应该显示一下“司法的独立性”、“不受社会舆论尤其是敌国社会舆论的引导”。
然而,他也不能昧着良心。尤其是他本来哪怕没有受到任何外力干涉,已经打算在这个案子上判苹果公司败诉、EFF基金会胜诉了。要是就因为“华夏人希望我们这么判,我们就偏偏不这么判”,那岂不是成了慈禧太后了?
只有慈禧才会认为“洋人希望我们善待大清子民,肯定是想祸害大清。所以我们反其道而行之,更狠地奴役大清奴才,才是在打击洋人”。
比利.威灵顿法官在犹豫的时候,先后传来了两个消息,最终坚定了他的决心。
一个是国WU卿赖斯给他亲自打了电话,要求他“避免引起不良的国际影响”——当然,对于案子该怎么判没有丝毫置喙。赖斯也不傻,不会犯这种落下把柄的低级错误。
第二个,就是他听到了联邦最高-院罗伯茨首席**官的发言。
正反结合之下,比利.威灵顿法官终于可以“梗着脖子当一回海瑞”了。
国WU卿都想压我,我就偏偏硬着脖子判苹果侵犯了基本人权!
“每一个消费者,每一个公民的私有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每一个消费者,每一个公民,对其拥有完全物权的财产,都享有绝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表现形式的行使手段,任何个人与政府、组织不得干涉。
基于上述原则,本庭宣判苹果公司禁止消费者‘越狱’IPHONE手机的诉求非法。即日起苹果公司应当停止此项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