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偷书与偷人的不同之处(第1/2页)我的室友是重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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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事情是不可解释的,比如说我遇到了二皮脸,而且二皮脸还提到了罗泽。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到过那篇报道,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就是那个二皮脸。

    而有些事情却可以轻而易举地解释得通。比如说那把奇怪的钥匙。因为那并不是蒙蒙留给我的,而是张志伟从他表哥那里拿来的,而且现在他的表哥还有一把。

    我不可能是重生的吧?而且我也不可能有什么见鬼的异能。

    如果真的有的话,那么我就真的成了神仙了。当然,如果我真的有的话,估计我会发疯。

    因为那么证明这个世界是假的。

    我们现在只专注于偷书这件事情。

    我、张志伟、孔道八(或者叫空道八也行),我们三个人显得比较兴奋,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干过这样的坏事。所以这件事情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重大。

    说实话,如果不是这两个损友的话,我也不可能去做这样的事情的。但是我已经被他们拉上了贼船,而且还拉来了一个强力的外援。

    那就是张志伟的表哥。

    表哥显得比较沉稳,“小打小闹而已,看看你们这三个小孩子,都成了什么样子?还以为我们是超能英雄一样了?”

    张志伟说:“表哥,你是见过大场面的,你当然不同于我们。话说,以前你干过最大的一票是什么?”

    “最大的一票……想一想的话,应该就是那次了,我原本只是去偷东西的,结果却看到了偷人。”

    张志伟嘿嘿地笑了:“偷人?这也算是最大的一票吗?”

    “这不是重点。当时我还用手机录了下来呢。”

    “靠!”

    “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人好像是一个比较有身份地位的人,所以……就成了我最大的一票了,不过好像他现在混得比较惨吧,所以好久没有收到他打来的钱了。”

    “啊?你敲诈?”

    “我可没开口,是他主动提出的,反正很爽就是了。我还是很想念他的。”

    “能不能说说是谁呢?”

    “我是有职业操守的,我会告诉你们他是谁吗?靠!我心里面可是把他当成了最好的朋友的。”

    那是,有个长期打钱过来的朋友,谁不想有?

    张志伟问:“那么,还有没有奇怪的事情?”

    “奇怪的事情?好倒没有什么好说的。你以为干我们这行很爽?还不是为了生活所逼。现在我已经从良了。”

    这小子又不是鸡,还从他妈的良啊!

    我真无语了。

    空道八说:“我们出发吧?”

    表哥说:“小伙子着什么急,现在才几点?才九点多而已,你想去被人抓吗?老大,那里都还没有关门吧?”

    “问题是我们几点出发?”

    “正常情况来说,一般是要一点左右去比较好,那个时间段里面人少嘛,而且那个时间段里面的狗也比较好对付。”

    反正有他这个大行家在,看来我们是不必太过操心的。

    我还是有点担心,万一等下我们没有收住手,而且还偷钱什么的,那不主犯了罪了吗?不过还好,我们早就对那里熟得不能再熟,那个租书店里面是没有摄像头的,要不然我们也不敢去的。

    空道八问:“那我们现在干吗?”

    “当然先睡觉,休息好了,等下才有精神。”

    张志伟问:“表哥,我听说现在钨矿不值钱,你忽然打这个主意干什么?”

    表哥说:“小孩子懂什么。现在虽然是跌到了极低的价格,但你能保证不会在几天之内就涨起来?我朋友说,现在有很多人都撑不下去了,也许这正是我们的机会呢,所以我们一边要自己开采,一边还可以吃下别人的。”

    空道八忽然问:“阿良,你对这个比较熟,你说说?”

    “现在的价格真的很低。很多人都要转行了。”

    表哥说:“反正我也只是试试而已。”

    不过我还是有点佩服他的。现在才三四毛钱一度,说实话真的很没有价值。但是……记忆里面又开始有点混乱了。看来那个梦果然影响到了我。因为在梦里面,在大学开学之前好像涨了一波,最后好像还涨到了两块多钱好像。

    话说,如果那真的会发生的话,我不得不佩服这位表哥的眼光了。

    但如果真的会发生的话,我行动起来又会怎么样呢?

    只要没有所谓的“异能”,只要没有所谓的“收割日”或者哪怕的“逼格日”,我依然平凡地生活嘛,而且真实地活着,如果真的能大赚一笔的话,是没有谁能拒绝的。

    所以我倒有点希望那个梦不要那么假才好。

    那么就让我好好回想一下,除了这一点之外还有什么呢?话说那个中了五百万的彩票号码倒是还记得的,主要是印象太深刻了。只不过那不是最近一期的,而是开学之后那一期的。

    如果到时候开了学,我去买彩票,真的就能中个五百万吗?

    管他呢,蒙蒙我都碰不到呢。

    张志伟说:“表哥,说实在的,我就怕到时候你亏得短裤都没有。”

    “管他呢,反正要是真的混不下去,大不了到时候我再重出江湖就行了。”

    这小子倒是大气啊。

    实在没什么好干的,大家就开始玩牌,反正也睡不着,表哥一直说着一些他以前的一些“从业经历”。其实他跟我们年纪差不多,至多也就是大个两三岁而已,不过他初中就没有再念下去,然后就去外面工作,最后觉得打工实在太痛苦,而且他脚步轻,身手灵活,所以后来就开始出了现在的特长。

    “牛皮不是吹的,想当年刚开始我的职业生涯的时候,我真的是跑步能手,三条大狼狗都追不上我。”

    “不过有一次我听大姨说你被咬伤了,还去打了几十天的疯狗针剂。”

    “那是因为那次是四条大狼狗追我。”

    “……”

    “意外总会有一点点的嘛。一对二!”

    到了十一点的时候,我们打算去吃点宵夜,算算时间,如果我们吃到收摊的话,应该差不多。

    这次当然是表哥请客了。他看起来比较有钱。

    “其实这主要是我那个好朋友一直在资助我的原因。”

    “什么好朋友?”

    “我不是说过了,就是有一次……”

    好吧,原来是那个好朋友。

    我们正在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吃着炒田螺的时候,旁边一桌也来了几个人,一个大嗓门开口叫了起来:“先来一打酒!”

    看起来他们很能喝。

    不过这大嗓门怎么这么熟啊?好像在哪里也听过到大嗓门一样。

    而另一个却说:“再来几个小菜,一人一个炒粉。这鬼地方,也热,好像没有哪里是凉快的。”

    我不由得好奇转头去看他们。

    然后我就怔住了。

    因为我看到了劫财色,他正是第二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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