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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从事有关法律规避行动。、三八公司伪造有关贷款抵押手续一举成功;本案被上诉人均不予以查证和核实,有违银行工作规则。、以上伪造手续竟然可以公证,而公证人竟可以不承担责任。4、该笔540万元之贷款到期以后,本案被上诉人从未与上诉人联系;直到九六年六、七月,三八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善为潜逃以后才起诉,本案被上诉人显然想回避什么,以掩盖不可告人之内情。5、九五年五、六月以后,该笔贷款就未支付利息。但本案被上诉人仍未采取措施追讨,违反常识。
由上述原因可知,该案实属合谋诈骗。
二、原审判决判令上诉人承担责任,开恶劣先河。放过了真正的犯罪公司分子。
如前所述,本案实属被上诉人、三八公司有关人员的合谋诈骗活动,若仅以经济纠纷待之。则本案被上诉人就可以转嫁损失而掩盖有关人员真正的犯罪活动,而且公证机关有关人员也可以逃过渎职之罪名。同时。本案实际用款人三八公司也可以逃脱罪责。其对金融系统及经济领域之违法犯罪活动具有极大负面效应。
综上所述;原判决疏忽了本案的关键事实,且未能正确认定该案之性质;故不可能产生正确的结果。依《民事诉讼法》第147条之规定,特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上级法院查清事实,支持上诉人之上诉请求,以保护上诉人之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正常之法制秩序。
此呈
广d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深圳友邦实业有限公司(印)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日
看官!仅就从这篇文章的措辞来,的确是咄咄逼人的,而且在文中所论及到的事,总让人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如果这事让当年一起亲自参加过贷款的行长、科长共同来处理的话,知道当时是怎样一回事,那么对当事人的伤害便不会产生;如果新来的行长不知就里,而他本身品德还不坏,则对当事人多少有负面的看法,但也还过得去;倘若领导想使坏,要对经办人搞人际斗争,那么,这种文章就是最好的炮弹。人们可以想象:批准贷款的老总庄宇离去了,身在漩涡中的夏天要承担多大的压力。难怪王显耀在年初的支行“两清”会议上,板起脸孔要约见韦建轨。夏天当时的处境就像寒冬腊月下雪天的青松,大雪把青松压得弯弯的不堪重负般承担着巨大压力。而夏天就是夏天,他虽然觉得自己处境困难,但还是没有放弃,仍在艰难地往前走着。
后来,夏天收到并阅读了这份上诉状的副本,脑海中不时闪现该公司委托代理人申公豹因为深圳凝风实业有限公司的抵押物退还问题而交涉时的情景,及至后来,这妞又成为深圳三八股风有限公司诉讼案中抵押人——南山五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法庭上再一次逞其牙尖嘴利之能,向法院诉,三八公司借款案是一宗经济诈骗案,奈何不被法院采信。
夏天在心里想道:“这妞,这回煞有介事地写成这样似是而非的文章上达省高院,企图对法官形成先入为主的印象。看来,不加以重视还不行。”
究竟深圳友邦实业有限公司在写出了这种耸人听闻的上诉书后,能否如愿以偿地免除自己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而夏天是否仍然能够站立于潮头?请听的慢慢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