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战争结束(第2/2页)大汉第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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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都靡作为人质。并且,乌孙在撤离期间,赔款可以依照撤离的距离支付,如乌孙撤离五十里,就支付西凉十万两黄金,五十万两白银;战俘则是乌孙每撤离五十里,就放回一千人。

    第七条:为保证和平,乌孙保证只在靠近葱岭以东一百里处安排两万的军队布防,西凉只能在西域部署不超过五万的军队布防。

    第八条:乌孙国收取汉人的关税,由西凉决定。

    第九条:自条约签署时起,乌孙与大汉互不相攻,互不干涉,和平共处,永结盟好!

    第十条:条约自九月十七日生效!

    《赤谷之盟》除了这最基本的十条,另外还有两百多条细则,等待日后定下,但细则不得与这最基本的十条相冲突。

    等刘范与乌孙人的条约签署之后的第二天,大宛人和康居人的使者都来了。最终在不过一天的时间内,刘范也成功地和大宛、康居签订了休战协议。因为也是在赤谷城下签订的,所以也并入《赤谷之盟》。与乌孙不同的是,大宛赔偿刘范大宛马八千匹,黄金十万两,白银三百万两,牛羊各一万头,而刘范则放回大宛的战俘,并退兵;康居则赔偿刘范黄金二十万两。白银六百万两,良马两万匹,牛羊各三万头,刘范则是放回包括特缇施在内的战俘。

    条约签订之后,刘范等人都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仗打了四个月多十几天,终于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