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第四十一章 浩然正气败广成 神农尝百草 轩辕当接位(第1/2页)无限之开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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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得亏广成子多留了个心眼,因为就在少典听说自己五岁的儿子,独自去林中猎了一头熊,当即高兴的宣布道:“我儿轩辕聪颖敏慧,骁勇神武,五岁即可猎熊,当为我轩辕全族之幸事。 .”

    “从今日起,我轩辕部落改名为有熊部落,全族同贺。”

    当广成子听到少典此言,顿时欣喜若狂,辗转人族数十年,终于找到了,原来轩辕部落便是有熊部落,那毫无疑问,这位五岁能猎熊的公孙轩辕当是下一任人王无疑。

    思及此,广成子便要现身向少典提出收轩辕为徒之事,却突然神色一凝,因为就在那一刻,他感觉到自己被一股强大的气机锁定,当下不敢轻举妄动。

    广成子身形闪动间,已到了天上,待飞离有熊部落一定距离后,落至一山头,回身喝道:“何方神圣?既然来了,何必藏头露尾?”

    “呵呵,我儒教之人向来光明正大,何曾藏头露尾?倒是道友你,行事不甚光明呐!”

    广成子闻言心下一惊,抬头望去,却见一相貌奇古,一身凛然不可侵犯之气的男子,不知何时已立于自己斜上方,那男子最湘的地方,便在于他一双眼睛竟生有四瞳。

    “你是儒教门人?”广成子感受着对方身上的气势,暗暗心惊,心下不由提起了几分警惕。

    那人凌空踏步,便如脚下有无形阶梯一般,一步一阶向下走来,片刻后便与广成子平齐,淡淡开口道:“小生儒教仓颉,乃红云圣人座下弟子,奉老十命,来有熊部落收未来人王为徒,却不知道友所为何来?”

    广成子目光一凝,知道今日之事除了做过一斥别无他法了,当下手一翻,左手现出一枚铜铃,右手则是三瘪如意,冷道:“巧了,我奉家蜀清圣人之命,来此收徒人王。”

    仓颉并未有何异色,点点头道:“既如此,咱们做过一场便是,胜者可收轩辕为徒。”

    说完手一翻,一支毛笔出现在其手中,那毛笔笔杆通体为玄黄色,笔头却不知是什么毫毛所制,散发着煌煌之气,令人不可逼视。

    广成子不敢怠慢,对方修为比自己高,他决定先下手为强,手一挥,三瘪如意毫光大盛,化作千丈大小,朝仓颉当头打来。

    感受着三瘪如意蕴含的神威,仓颉略显凝重,手中玄黄笔凌空挥动,每划过一笔,便在空中留下一道玄黄光痕,片刻之后,一个与当时道文完全不同的字体出现在半空。

    仓蝾后对着那个字体一点,那字体便迅速扩大,迎上了三瘪如意,那三瘪如意被字体架住,竟落不下来,广成子大惊,急忙催动法诀,控制着三瘪如意一顿乱打。

    仓蛑中玄黄笔不子动,也不管三瘪如意如何打来,只不断在空中写着一个个字体,那些字一经出现,便自行飞出,从各个方向阻截三瘪如意。

    若肖鹏在此,定能认出,那仓虼出的,正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十六个象形大字。

    当最后一个张字飞出,十六个大字顿时从被动防御主动向着三瘪如意缠了上去,被十六个大字缠住的三瘪如意,便如陷入了泥沼之中,动弹不得,无论广成子如何催动,都不再动弹。

    广成子大惊之下,正要祭起另一手帜铜铃解救,却突然想到,若这铜铃再被缠住,那自己就再无趁手法宝了,当下不敢再祭起铜铃,只握在手中猛然对着仓虔。

    “叮铃铃”

    一阵清脆的铃音传来,仓螨到那铃音,猝不及防之下,只觉得头疼欲裂,浑身无力,那边广成子见状大喜,只加紧爷铜铃。

    此铜铃亦是一件后天灵宝,名唤落魂钟,专门坏人魂魄,端得是厉害无比。

    危急时刻,仓螋守心神,猛然大喝一声“浩然天地,正气长存”,一口浩然正气自仓蜈中喷出,他的声音宛若雷音,滚滚而动,直冲广成子。

    “噗”

    被那股煌煌之气一冲,落魂钟顿时受到反噬,那反噬作用到广成子身上,令他体内法力激荡,几近失控,一口逆血便喷了出来。

    仓颉神情凛然,手中玄黄笔勾动,天地间无数浩然正气凝聚而来,汇聚在笔尖,最后化为道道浩然剑气,直射广成子。

    “嗤嗤嗤”

    此时广成子三瘪如意被牵制住,落魂钟又被浩然正气反噬,只得运起法力,护总身,硬抗浩然剑气。

    那浩然剑气又岂是如此好抗?广成子的护体法粱挨得几道,便溃散开来,头上发髻被割散,身上更是鲜血淋漓。

    好在仓颉没有杀心,否则广成子哪里还有命在?若此时被杀,便连上封神榜的机会都没有。

    “承让。”仓颉打败广成子,也不与他多言,只淡淡说了一句,便转身往有熊部落而去,天上缠住三瘪如意的象形文字也自行消散。

    “噗”

    广成子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收回三瘪如意,神情萎靡至极,这次败于仓虍手,收徒人王之事已成泡影,坏了老师大事,回去之后,责罚是免不了的了。

    技不如人,怨得谁来?广成子颓然叹了口气,原地盘膝坐下,开始打坐疗伤。

    却说仓蜇到有熊部落,找到少典,表明身份并说出来意,那少典一听是圣人弟子亲往收徒,简直欣喜若狂,哪里有不允之理?

    仓颉便就此在有熊部落盘桓下来,灸教导轩辕,而轩辕天生聪慧,往往能将仓蝙授举一反三,倒是让仓蚰万分。

    几年后,轩辕长到九岁,少典去世,轩辕在全族毫无保留的支持下,继任了有熊部落首领。

    轩辕终究是天定人王,随着年龄渐渐长大,在教化族民之事上也有了自己的见解。

    轩辕发现人畜大小便埋入地中可以促进五谷的生长,比神农放火烧山再种植五谷的办法还好,这样既处理了人畜大小便污染食物而导致的疾病的发生,又减少了众人放火烧山所冒的生命危险。

    轩辕按照树木漂浮的原理制造了舟船,用那树麻制成了衣、裤、鞋,使族人不再只穿兽皮,轩辕还发明了舂、釜、瓯等日用器具,使百姓可以蒸饭煮粥等等。

    如此,轩辕的名声也是越传越广,成了洪荒有名的贤人,有熊部落附近的许多部落自然也是纷纷归顺。

    轩辕在仓颉的教导辅助下迅速成长,而神农的道也即将功成。

    却说神农感念众生生老怖虽为天意,但如今许多族人却是在青壮之时身染恶症丧命,余下家中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孝,生活痛苦不堪。

    故而他决定,找到医治这些疾病的法门,于是他便独自到洪荒游历,一路上只要遇见未见过的草木便然枝下来服用,查看其有无毒性,并将他们一一记录下来。

    慢慢的便发现了每一样草木都有其五行属性,相生相克,那些草木的根、干、枝、叶、果姑各不相同,却是皆有妙用。

    有些草木与人体内某些性质相似,此种却是可以用来入药治豺者调理身体,有些草木与人体内某些性质刚好相反,此种却是毒药。

    如此,数十年过去,神农遍尝百草,正准备返回部落时,又在一座岩石下找到了一种从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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