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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问了,秋天心思一定,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他都跟着老枪踏上了非洲的土地,此时想回也回不去了,回去他是逃犯,抓住也是枪毙,在这里或许还能寻得一线生机。
只不过,秋天一想到远在万里之外的妹妹,心就一个劲儿抽疼......
“快走!今晚上的晚饭有着落了!”
正在秋天想着妹妹,心里沉重,怔怔出神的时候,老枪忽然叫了一声把秋天给吓了一跳。
秋天回过神,刚抬起头,便看到老枪瘦削的身影像是一只灵活的老猿一样窜到了树丛之中,秋天加快脚步,急忙跟上了老枪的步伐。
“嘎嘎嘎.....”
不大一会儿,老枪从一堆枯草中跳了出来,秋天定睛一看老枪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抓到了一只野鸡。
这个野鸡与秋天印象中在华夏见过的野鸡不一样,华夏的野鸡身上的羽毛以黑色为主,偶而有彩色的羽毛夹杂其中,而此时老枪手里的野鸡黑顶白颈,一身褐红色,不像个野鸡,倒像个鹌鹑。
不管是野鸡还是鹌鹑,亦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老枪抓住野鸡,三下五除二的拧断了野鸡的脖子,拔毛,开膛破肚取出内脏,就地抓起一把黑泥包裹在野鸡的身上,糊成了一团,老枪在地上撅了个洞,把手里的土疙瘩塞到里面,周围添上野草枯木,点燃一根火彩烧起野草,火光照亮了黑夜,也烤热了泥土,泥土中的热量顺着泥快直达野鸡上,当火光熄灭的时候,土里面包着的野鸡也熟了。
老枪捡起一根木棍,扒拉出一个龟裂的土块,用力敲了两下,土块裂开,一股浓郁的香气瞬间勾起了秋天的食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