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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答……滴答……”
昏暗而又潮湿的岩洞中,只有电瓶支撑着一只5w的小灯泡为岩洞提供着照明。透过有些昏黄的灯光,能够看到这间屋子大小的岩洞石屋中,正有几个参谋一样的人在翻看一份详细的丛林地图,不时地一边低声交流着一些意见,一边在本子上做着记录。
岩洞的上首位置,一名胡须很浓的年轻人,穿着一身草绿色的军服,军官打扮,腰间别着一只手枪,正抽着手中的纸烟,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有些出神。这个岩洞显然并不深,人在里面还能听到外面传来的暴雨声。
香烟的烟雾混合着潮湿的空气,胡须青年那比年龄更成熟的神态,眼神中透出的东西仿佛让人看不透。望着虚无之处的眼神,给人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
军官呼的站起身,抖了抖浸水滴落在军服上的水珠,就朝洞外走去。
“将军!”
两名警卫随即就要跟上,却被青年军官有预知一般地向背后伸手制止了。
“将军!”
青年军官从昏暗的岩洞中一路前行,中途有不少持枪的士兵,见到他都是持枪立正敬礼,而岩壁上插着的火把,更是照映着每个士兵的脸庞,黄种人,典型的东方人,脸上透出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杀气。青年军官也一路行进一路还礼,对这些士兵,他永远保持着发自内心的尊敬。即便,他们有的是华人,有的却只是缅甸的少数民族土著。
岩洞并不太深,虽然绕来绕去,但青年军官还是很快走到一处经过伪装的洞口,向旁边的警卫士兵挥挥手,士兵敬礼后暂时离开了。
洞口的位置很好,外面暴雨形成的山水恰好从洞口两旁冲下去,只有偶尔溅起的雨珠能够飘进洞口,洞口附近长满的热带雨林植物又恰好地掩盖了洞口的存在。
洞口的位置很高,处于这座热带山林的半腰部,从这里往北望去,能看到天地间倾盆而下的暴雨,能看到茫茫的雨世界,以及那烟雨朦胧中的苍莽群山。
“故乡的雨,和缅甸的雨大不一样啊。”
年轻将军抽着烟,感受着入肺的湿润空气,依旧不是故乡的那种味道,摇摇头,吐出一圈烟雾。望着整个热带丛林静静地出神,直到烟烧到了手,才回过神来。
抬起手腕,看着那支从故乡买来的新式手表,雷光手表,除了精准的走时外,它防水防震防腐蚀,而且具备万年历和农历的双重小表盘,算是中国生产的一款较高档的手表了,符合各种野外使用条件。
“时间过得真快,1935年6月。没想到转眼之间,十年就过去了。”
青年将军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上面的胡子已经老长了,差不多三十岁的年纪,却经历了许多人都无法经历的杀戮和战斗,在这一片浩瀚的缅甸、泰国、老挝交界的丛林,他居然已经生活了十年。
“整整七年没有见过院长了,他还好吗,听178号说,他如今是整个华人最有威望的领袖,是华夏的领军人。听说,他在国内,是如同神一样的存在……”青年将军微微闭眼,记忆穿过八年的时间,那个普通的傍晚。
青年将军轻易地记起了八年前,自己见过他的最后那一面。
他比自己略高些,整个人不算魁梧却很结实,当年在孤儿院的时候,一群孤儿院的教官都打不过他一个人。
他偶尔会让人感到畏惧,因为他身上总是带着许多神秘的光环。但他又会让人无限地想亲近,尤其是孤儿院的那些孩子,因为他身上总是带着一种父爱式的真诚和无私。
“华忠,凡事多加小心……”
他还记得,这是自己临走前,院长对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让自己意外却又感动无比。
很多时候,他都无法分辨,自己究竟是为了报答他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让自己那卑微的生命能够因此变得不平凡而战斗,还是被他那崇高的志向所感染,立志要与他一起,跟随他,一起为华夏的复兴而付出。
也许,是因为他那令人仰望的个人魅力,也许是因为他身上带着的父爱,也许,是因为他的志向同样令自己神往。
但无论如何,他知道,院长说的话,自己一定会去做,一定会百分之百地拼命去做,哪怕是死。
那一次见面,自己只不过送给院长几块破石头,如今他期待的是,下一次见面,自己能够送给院长一个更大的礼物,那就是:一个完成度百分之百的使命!!
因为这个使命,自己来到了金三角,一待就是十年。
这十年里,前两年,通过身后故国的帮助,他拉起了自己的队伍,从国内招来了一批忠诚、不怕死、受过基本训练的精锐队伍。在这支精锐队伍的基础上,又聚起了更多的土著军队。
这十年,他打败了英国人的数次进剿。他建立起了一个个工厂,虽然生产的商品无法摆上任何一个商店的柜台,但却漂洋过海,卖到了美利坚,卖到了大不列颠,卖到了德意志,卖到了法兰西……他用自己这些年的努力,为自己古老而悲惨的故国讨回了许多的公道,以及发展所需的黄金,多得吓人的黄金,虽然不如他们当年从中国用鸦片抢走的黄金多,但同样数额巨大。
这十年,他从一个之身闯缅甸的无名小卒,变成了手握两千多士兵,拥有大小十几间工厂以及七座高品位翡翠原石矿的金三角唯一巨头。
这十年,他的敌人从毒蛇、缅甸土著、丛林、疾病变成了英国殖民者。
“拓忠将军!”
身后传来了一个男子小心的声音,华忠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十年了,以自己经受过的特别训练和十年来早已养成的习惯,本应该镇定自若,可在刚才那一刹那,或许是沉入回忆太深,他几乎没意识到,这个拓忠将军是指谁。但转瞬他意识到,拓忠就是自己的泰国名字:一个“母亲”是泰国人,“父亲”是缅甸人的混血儿。
而身后那个声音,是自己的‘亲信’之一,一名缅甸人,自己手下三个营长之一的汶仁。
“汶仁,你来了。”
汶仁身上的帆布雨衣还没脱,满脸都是未干的泥水,抹了一把脸,对华忠说道,“拓忠将军,这批2号货很顺利,几个美国人和英国人抢夺了半天才确定了份额。而我们则按照老规矩,谁能给出全款的黄金就把货给谁。”
“没遇到什么麻烦吧?”华忠点点头,看汶仁轻松的样子,就知道黄金肯定已经秘密运回金三角基地了。这个汶仁是八年前,自己刚从国内回到金三角,从一个地头蛇的刀口下,用一发子弹救下来的。虽然,自己的使命告诉自己,除了178号外,整个金三角,自己不能信任任何一个人,但这个汶仁却极度崇拜、忠诚于自己。
“没有,这些事情英国人根本不管,他们根本不在意1号和2号货,他们永远只在意我们的两千多人枪。我刚把这批金条送回基地,听说将军你出来亲自引诱英军,就带着人手赶来了,还好赶得上。”提到英军,汶仁有着一种深深地厌恶,这些年,自己手下的弟兄,虽然杀了许多的英军,但死伤也是有的。
华忠点点头,三天前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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