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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迟了半日,那县衙中捕头的位置依然为他留着。从此以后这郑余便正式成了康宁县衙的捕头,一名吃公家饭的公务员。
因着李家确实狭窄,再多住不下一个郑余,即便是李家上下一再挽留,郑余最终也并没有住在李家。原本想租住到梨花巷与李家相邻而住,但最后却因为梨花巷的方子都太过狭小,几乎都住满了人,怎么也租不到一间。
郑余最后便在梨花巷外面最近的那条杏花街,租了一间与李家差不多大的院子住下,但因一个人住,日常伙食不方便,便每日再李家搭伙。
至于伙食费自然是另给的,郑余当场塞了五两银子给李娘子,李家人自然都是不肯收的,但人家一句若是不收他便也不在李家吃饭。最后李木还是让李娘子收下了,总不可能真的让郑余单独自己吃饭吧!
而云想自从知道郑余接下了衙门捕头的差事时,心下便一沉。这不是当初陈适为自家老爹谋划的差事吗,想到当初李娘子拒绝时的诸多理由,当日曾预测过的种种危机,云想的脸便忽然的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