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长歌(第1/2页)嗯那就每天苏遍全江湖[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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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辰不早了,陆白二人浅谈了一会儿,便各自躺在草铺子上睡了。玉狸奴团成一团,欲把白少央的肚子当枕头,白少央却嫌这坨毛肉团团太重,便拉着它在身边躺倒,然后又捡了几块木头叠在一起,假装它是个蜀锦织成的粟玉枕,然后心满意足地枕在上面。陆羡之与他背对背地靠着,除了半夜的时候打了一会儿呼噜,倒也安安稳稳地度过了一夜。

    第二日出庙之前,他们先是对着摇铃神医的泥像拜了一拜,然后对着庙外摆着的那几具尸体告了个罪,便找了火石,将尸身烧了个干净,之后便启程前往云州。

    白少央赶路一向都不等天亮,而是刚刚等到天上显出一抹鱼肚白便要走了,此刻这月亮还和枚铜钱似的挂在天上呢,路上也并不十分明晰。

    陆羡之问他为何走得这般急,白少央只道:“若是等着天还未全亮便走,这路上的风景便会越看越亮,连带人的心也会跟着亮堂起来。”

    陆羡之似乎很喜欢这个理由,所以连走路的脚步都轻盈了许多。

    那车马古道旁有一枫叶林,正遇着秋日便开得密密匝匝一片,原本天色暗暗的,看上去便是紫红色的,可他们的路越走越亮,枫叶片上的红便越正越浓,颇有秋爽飒然之风。白少央兴致一来,便唱起了家乡扇溪村的“五声赶灵调”。

    “月亮毛毛星子多,红菱子绿草子裹个白鹅出,姐儿妖妖汉子骚,白迷迷黑俏俏惹得阎王怒目小鬼臊,旁人皆道乡夫愚,莫不是假正经啊真白眼……”

    这些多是脚夫乡妇才熟知的山歌小调,格调不高,韵律全无,都是专说乡野轶事,儿女艳故的。白少央看举止看言行都似是个大家大户出来的公子哥,却将这点浓词艳曲毫无顾忌地清唱出来,倒也叫陆羡之十分惊讶。

    惊讶之余,他还不忘问道:“这山歌你是从何处听来的?“

    白少央思忖片刻后,忽开了口,将这山歌的由来事娓娓道来。

    原来他从前住的村里有一瘸汉,东不成西不的总干不成事,但却偏偏擅长编曲唱歌。白少央每次得空,都会去这汉子那里听会儿小曲,所以也记住了曲调和唱腔。

    后来白少央十三岁那年,瘸汉子着了风寒惊阙之症,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好生歇养便是了。偏生他的老母信什么偏方,拿草木灰兑着符水给他喝了下去,结果那瘸汉的嗓子便倒了。

    陆羡之立刻问道:“这嗓子倒了,可还能说话?”

    白少央道:“虽还能说话,却再也不能唱歌了,因为连他自己都厌恶自己的声音。后来这瘸汉没过几年又得了场大病,这次他却没挨过去。”

    陆羡之道:“可是你想起他的时候,好像并不怎么伤心。”

    白少央淡淡道:“他的人虽走了,歌却留在了村子里,不光是我,还有别人也经常唱他的小调。他一生都没出过山村,大字都不识得几个,却能在这世上留下点东西,叫人记着他想着他,我难道不该为他感到高兴?”

    陆羡之感慨道:“能在这世上留下点东西,算不枉一生了么?”

    白少央道:“你留下的东西若能叫后人时常想起你,那才叫不枉此生。”

    陆羡之目光一闪道:“白兄很怕死后被人遗忘么?”

    他实在是个很敏锐的人,但他的敏锐有时太过诛心。

    可面对这诛心的话,白少央却只是微微一笑。

    但是他的笑却仿佛很古怪,也很悲哀。

    他倒不怕被人遗忘,这是因为他已经被人遗忘了。

    十六年前的张朝宗声名显赫,如日中天。

    十六年后的张朝宗却根本没有人愿意提起,除了杀死他的韩绽。

    这世上最后记得你的人,居然是最恨你的人。

    而那些你的人,一想起你的音容便有伤心情怀,一提起你的名字便是愁容满面,久而久之也不愿想起,更不愿提起了。

    当然了,你不能怪这些人不够坚强,只能怪自己死得太过突然,太过轻率。

    陆羡之见白少央面上郁郁不快,似陷入了过往愁思之中,便有意开解便道:“我见过白兄的飞刀,领教过白兄的眼力,却不知白兄的轻功如何。”

    未等白少央发话,他便一把提起跟在后面的玉狸奴放在肩上,然后足尖一点,便如林间飞燕般向前飞去。白少央先是一愣,随即也紧紧跟上。

    这猫儿本是不紧不慢地跟在他和陆羡之身后,此刻被人骤然提起,登时四腿乱蹬,龇牙嘶叫,如被拔了爪儿的老鹰,失了牙的老虎一般六神无主。可没想到在陆羡之的肩上趴了一会儿,它竟渐渐冷静下来,还眯起一双琉璃目,竖起一根长毛尾,好似很享受这等乘奔御风的感受。

    陆羡之见白少央始终跟在自己身后,一副无力追赶的模样,面上渐含了分笑。

    他本有些率性而为,如今更是少年得意。

    可他后来却渐渐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发现无论自己如何发力,都没法甩开更远的距离。

    他若快了,白少央也快上那么几分,他若慢了,白少央便也慢上那么几分。不管他是快是慢,他们之间永远都是那样的距离,不增不减,不多不少。

    这个人简直像是一块甩不开的膏药一般,死死地贴在陆羡之身后。

    他们一起穿过了红枫林,越过了车马古道,眼看要到云州城的城门了,陆羡之也只得停了下来。

    他的脸上泛着一抹诡异的潮红,一刹那间如双颊蔓上了暮间的红霞。

    然而这股子潮红却不是因为他刚刚用过轻功。

    他师从“画堂侯”陆师泽,学的不过是退敌的脚法。可若论轻功本事,他却绝不输陆家的任何一位长老,而且只怕还要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可这让他引以为傲的轻功本事,却还不能胜过一个初入江湖的无名小卒。

    这本该是件令人感到无比挫败的事,可他却仿佛兴奋得恨不得翻上几个跟斗。

    白少央忍不住道:“你笑什么?”

    他这么问,是因为陆羡之面上的笑简直要溢出来了。

    陆羡之笑道:“我那堂哥陆延之总笑我乱交朋友,可我现在想飞回长流告诉他,我交朋友的眼光简直是天下第一。”

    白少央忍不住苦笑道:“我又没追上你,你这样夸我,不是叫我没脸摆么?”

    他原本的轻功底子不差,这些日子以来也是愈发苦练,可惜时日太短,身形倒是练得像模像样,但火候还差了几分。

    陆羡之笑道:“谁说我在夸你,我夸的是明明是我自己。”

    白少央挑眉道:“你若想继续自夸,可以等我们进了城再夸么?”

    陆羡之道:“我现在倒不想夸我了,只想同你说说话。”

    白少央笑道:“请。”

    面对朋友的时候,他一向是个很好的听众。

    陆羡之笑道:“从你刚才的轻功身法里,我看出了四个人的影子。”

    白少央扬一扬眉,缓缓道:“哦?”

    他的这声“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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