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近乡情怯(第1/2页)城外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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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县城到乡上,路开始变得差起来,成了双向两车道,水泥路,有些地方失修,冷不丁会冒出个坑来,方林对道路不熟悉,加上天色渐暗,不敢开快了,保持着50-60码的速度前行。

    黄昏,成群结队的鸡鸭鹅会大摇大摆的在公路上行走,唱着歌儿往家赶,偶尔会有贴着校车牌子的车辆鸣着喇叭超车而过,从窗口能看到孩子们阳光般的笑脸,路过村庄,隐约传来狗的浅吠声。

    “小莲,现在的孩子真幸福,不用走路上学了,哪像我们那时候,一走是几个小时。”

    家乡的气温低得多,两人都翻出了外套穿上,此时正是农忙季节。

    “二哥,现在应该是种小麦,挖红薯的季节了吧?”

    方林看到从旁边的山脚下走出来一个大爷,挑了一担满满的红薯下山,背已经被压弯了。

    “是啊,正是农忙的季节。”像是想起了什么,他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妈,给我们熬点红苕稀饭吧。”

    母亲乐滋滋的说:“早熬锅上啦,知道你想吃它。”

    “还是你了解我,老娘,我们还有半个小时左右能到家了。”

    三合乡处在老家县城的边缘地带,与另外两个县接壤,据说当时三合乡成立的时候,是这三个县一个县划分了一块地盘出来组成的,所以把它的名字叫“三合”。

    这里是典型的丘陵地带,地势平坦,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绿油油一片。车窗外一闪即逝的田地里,新种的油菜苗已经成活,欣欣向荣。

    不知道为什么,青莲感觉有点晕车了,把车窗摇下,夜风有些刺骨,两人都没说话,她的思绪飘到了很远很远……

    放学了,别的同学们在教室嬉戏打闹,迟迟不想离开,她飞快的收拾好书包往家里跑,农忙了,家里没有男人,所有的体力活都是母亲姐姐和她一起做。

    今天,母亲打算去挖大梁子那块地里的红薯,那是山顶上的一块地,从家走上去都要半个多小时,更别说挑着几十斤一担红薯了。

    周五,今天必须把红薯挖完,周末两天,青蓝和青莲放假,她们三人一起得把麦子种下去,不然错过了季节,来年的收成不好了。

    青莲飞速的放下书包往山上赶,母亲在地里挥汗如雨,11月的家乡早已转凉,因为劳作,外套毛衣已经脱了,搭在旁边的树枝上,只穿了件秋衣。

    “妈,你休息会,让我来挖吧。”

    刚挖出来的红薯上有很多泥,需要用手把多的泥土抹掉再放框里。母亲放下锄头去捡红薯,抹泥巴,然后装框,青莲用稚嫩的双手挥起锄头。

    那年,青莲14岁,在上初二。

    “小莲,小心点挖,别把红苕挖烂了,这样不好放窖里,只有喂猪了。”

    “嗯,娘,我知道了。”

    那个年代,红薯还是每家每户家里的主食,抓几把米,砍几根红薯,再从泡菜坛里捞个泡萝卜出来,能吃上一顿。

    地里挖出的红薯会放在屋子后面的窖眼里保存,窖是在山体里戳出来的一个山洞,铺上些稻草把红薯放里面,冬暖夏凉,能保存整整一年不坏。

    青蓝在镇上上高中了,来得晚一些,天已擦黑,很多乡亲都在往家赶,村子里陆续升起了炊烟。

    路过一个悬崖边,长着一颗红仔仔树,已经成熟了,满树挂满了红彤彤的红仔仔。

    这是一种灌木野果树,一般树木都不高,大的比人高一些,小一些的半个人高。每年到这个季节,果实成熟了,小小的,密密麻麻一串串,挂满枝头,非常好看,果实只豌豆大小,像缩小版的柿子模样,里面还有硬硬的籽,但是通常大家都是连着籽一起吃下去,粉嘟嘟的,酸酸甜甜很好吃。

    青蓝攀着旁边的青冈树折了好大一枝,拿手上继续往山上赶去。

    “妈,小莲,我来啦。”

    青莲看到她手上拿的红仔仔,放下锄头:“哇,姐,你在哪摘的,又大又红,我上山路上没看到呢。”

    母女三人暂时休息了会,那样坐在地里吃起来,一片天伦之乐。

    青莲想到这,眼眶都红了。有两三年没见过姐姐了吧?现在也不上班了,什么时候有空得去看看她。当年,在广州打工的姐姐跟着老公回了他的甘肃老家,这么多年了,也见过五六次,平时在节假日里联系下。

    从乡上到村里的路更窄了些,只有三四公里,好在错车的时候并不多。只遇到两三辆跑各村到乡上拉人的私人面包车,天黑了,他们也在收车,准备回家吃饭。摩托车倒是挺多,呼啸着而过。

    几年没回来,家乡的变化确实挺大,水泥公路已经通到了家门口。

    “小莲,我们到了。”青莲还没从回忆里走出来,有点晕。

    父母、大哥大嫂,还有舅舅都站在路边等他们。毛毛脆生生的叫:“二叔二婶好。”方勇的大女儿已经考上大学,在外地上学,所以不在家。

    青莲抱起毛毛,方林从后备箱把给大家带的礼物提出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久别重逢的喜悦。

    前几年,方勇和嫂子外出打工,赚了些钱,把老房子翻修了下,盖了座两层楼的小洋楼,楼下放粮食和杂物,厨房也在楼下,楼上住人。

    当年修房子方林还支助了七八万块,母亲一直说:“这房子啊,咱二娃也有份,怎么也得分两间屋。”

    每每这个时候,方林笑母亲迂腐:“妈,我哪可能回来住呀,这钱本来是拿来孝敬你们的。”大嫂眉开眼笑,站母亲旁边:

    “咱二弟现在有出息了,都住城里的大房子,哪能到这乡下来呆着。”说完回头看向方林:“你说是吧。”

    方林乐呵呵的笑:“大嫂说的是,等条件好了,我把爸妈接城里去住。”

    私下里,青莲向方林抱怨,说大嫂成天担心他们回去和她争房子,方林安慰她:“小莲,别和大嫂计较,她有那担心也正常,我们只要表明立场好,话说回来,我们怎么可能和她争嘛,你说是吧。”

    青莲点点头,默认。

    堂屋在楼上,亮堂一些,今天,母亲做了很丰盛的饭菜,把堂屋里的大方桌摆得满满的,大嫂看鸡汤有点凉了,端楼下厨房去热了热。

    舅舅是今天一大早从家里过来的,他在邻镇,相隔也不算远。从小他喜欢方林,说这孩子长大了肯定有出息。

    “二娃,听说你现在在单位干得不错,当领导了?这可真是给老方家争光啊。”

    方林有些不好意思:“舅舅过奖了,哪算什么领导,是在单位混口饭吃,压力大啊,有时候我倒是羡慕老家悠闲自在的生活。”

    青莲也附和:“是啊,现在老家可真好,农税不用交,种地还有补助。”

    方勇的话不多,其实他只比方林大四岁,可长期的体力劳动和太阳下劳作,使他看上去苍老得多,胡子拉碴的,皱纹深刻。

    “还是二弟那种好,有知识有文化,工作也体面。”说完端起酒对方林:“兄弟,喝酒,以后见面的机会更少了。”

    他们用碗喝酒,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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