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反常必为妖(第2/2页)归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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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自己看吧。

    我接过手机一看,是一张警方发布的通缉令,上边有一张照片,是小区里的摄像头拍下的,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背着一个包。

    他正好转过头看了摄像头一眼,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这熟悉的身材,熟悉的面孔,这......这不是我自己吗?

    而视频上的日期,时间,正是十几分钟之前。

    照片下写着一行小字——

    姓名:李超一;性别:男;出生日期:14年7月14日;户籍住址:羊城蓝天路旅社;简要案情:016年8月6日、在羊城翡翠花园故意杀人,碎尸案件,对发现嫌疑人或协助警方抓住犯罪嫌疑人的将给予人民币100000元奖励。

    在最下边是公安厅的红色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