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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林此时表面上依旧笑呵呵的,心中却对这个阿哲感觉一阵可笑,这个年纪的非主流,一向是从表面看问题,今天自己穿的的确是普通了些,看不出是什么富家公子哥,再加上蓝兰的穿着打扮一向朴实,自然被眼下这个身穿阿迪耐克的烟花烫非主流当做了普通家庭的穷孩子。
再反观在场其他的人,虽然看上去不像是什么富家大少爷和富家千金,但也应该都是小康家庭甚至是家中略有资本吧。每个人身上穿的都是什么里维斯,欧时力,脚下穿着阿迪耐克或者骆驼的品牌鞋靴,手上还带着欧米伽之类的高档大众手表。虽说不算什么响当当的大国际品牌,但在贫富差距较大的华夏国中,却已经有了足够傲气的资本。其实也不怪这烟花头阿哲看走眼,洛林身上的这件白色体恤衫,是母亲有次出差,从西欧带回来的当地品牌,价格不菲,还是限量款,足够买阿哲现在身上的十套上衣了,胸侧的品牌标志,在场没有人认识,恐怕是被当成了十块钱一件的地摊货。
在稍显尴尬的气氛里,洛林相当大度的一笑,上前举起一个没人用过的杯子,斟满酒水,谦逊地道:“今天我来的有点儿晚,的确让大家久等了,迟到的规矩我懂,这一杯,我自罚,另外,再次对你说声生日快乐,你叫李敏对吧?名字很好听,人如其名,一看就是大家闺秀,祝福的话我不会说,简简单单几个字,祝你心想事成,万事如意,干了。”说着,洛林扬起脖子一杯酒水一饮而尽。
洛林这番话和此等豪爽的行为博得了在座大部分人的好感,包括蓝兰的朋友李敏在内,皆是一脸友善的笑意,看着眼前这个虽然有些朴素,但却样貌英俊的大男生。待洛林一杯酒下肚,所有人都齐齐鼓掌,只有烟花烫阿哲冷哼了一声,满脸的傲慢,小声嘟囔了句:“哼,穷小子一个,充什么大茬,也不怕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