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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意义的纳尔逊海军统帅雕像、葬有众多伟人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具有文艺复兴风格的圣保罗大教堂、曾经见证过英国历史上黑暗时期的伦敦塔、桥面可以起降的伦敦塔桥,大本钟,白金汉宫……,每一幢建筑都称得上是艺术的杰作。这些建筑虽历经沧桑,乃至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的战争洗礼,仍旧固执的保持它的原貌。
街头随处可见的双层的红色巴士,红色的电话亭,像是老爷车一样的黑色出租车,这个城市有着它独特的历史文化。
因为c市正好是深夜何凌宵在车上给妈妈、千帆和温立涛分别发了一条报平安的短信。很快她的手机响起来。悠扬的铃声在静谧宽大的商务车厢里分外刺耳。
她赶紧接起电话。然后嘴角忍不住露出甜甜的笑容,碍于后座上坐的是boss,所以她说话格外小声。
何凌宵不知道的是她说小声一点会显得格外的温柔,那声音柔得像是抹了一层奶昔。
“好了……我知道了……嗯……你也是……哎……”这一声“哎”是不经意溢出嘴角的,有着淡淡的嗔怪。撒娇的意味十足。
紧接着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她的声音压得更低,“我晚点给你电话……嗯呢……”
何凌宵刚刚挂断电话,又进来一条短信,是何千帆的。
简短的几个字“姐,注意身体。”
可是她已经很开心了。困扰了自己几十个小时的阴霾终于散去。
他们一行人到达酒店后,何凌宵直接奔去浴室洗澡,然后准备美美的睡上一觉。
她实在是太困了。在飞机上没怎么睡觉,现在闭着眼睛想睡觉。
她准备睡个够,也不知道是多久迷迷糊糊的听到枕头边上的手机响起。随后是门铃声。
“何总监,何总监……”是樊迪隐隐不耐烦的声音。
何凌宵扯开被子,看了一下墙上的挂钟,她才睡下不到半个小时。烦躁的拨拨头发,忽地想到什么,又迅速的把头发稍稍弄整齐。
樊迪已经换了另外一身紫色的套裙站在她门口,用犀利的眼神看何凌宵,然后看清楚后露出挑剔的眼神来,“何总监,杨先生找你。”
她口气相当不客气。
樊迪那样子,让何凌宵感觉自己好像是什么地方做错了。难道是自己大白天睡觉?杨瑾维下飞机的时候说过允许大家放松。
她知道杨瑾维是个讲究时间的家伙,所以她迅速换好衣服,弄好头发出门找他。
她在杨瑾维套房的起居室见到一身衣冠楚楚的他,显然是刚刚洗了澡,头发还有微微的水汽。没有用发蜡的头发绒绒的散落下来,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没有那样凌厉。
很快何凌宵总算知道樊迪不客气的原因了。
当她拿着杨瑾维递过来的长长的清单不淡定了。
何凌宵盯着上面书写的流畅的英文看了不下三次,然后说,“杨先生,你是不是弄错了?”
他一定是在飞机上遇到的那场气流给颠坏了脑袋,所以才会分不清谁是秘书,谁是生活助理。才会叫上她,而且是陷入睡眠困顿的她。
“怎么了不愿意?”他头也不抬的在电脑上噼里啪啦打字,眼皮也不曾抬一下。
他大脑的回路果然不一样。她怎么会乐意呢!她可没有忘记刚刚樊迪那个像是被人抢了所有物的眼神,这种吃力不讨好,而且与自己毫无关联的事情,她怎么会乐意?
呵呵!
笑话!
凭什么?
像是知道她心里的想法,他抬起头来,手上动作停了,屋子里也陷入的安静。
“何总监,想知道为什么吗?凭着我是你上司。”
“呃,我没说我不愿意啊。”何凌宵很快调整好自己的脸色,为自己辩驳道。
“那好!去吧!”他说完赶人,好像她停留的时间已经达到他的忍受极限。
何凌宵从转身往外走开始问候他,艹,现在她终于可以肯定是在太平洋上空遇到的气流让他脑子开始不好使起来,所以他才会把她当做他的秘书……不对在之前,几天之前,那个周五接机开始,他随意使唤她。
那时她成了咖啡小妹和饮食向导,今天她又扮作秘书。
难道他这里没有“各司其职”这个词?
何凌宵拿着购物单,像是一只气息奄奄的球,不知道接下来她还会扮作什么角色……印象里没有比今天更惨的了,因为她咳嗽虫子在撕咬她的神经。以至于她一直都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
电梯里只有她一个人,然后她靠在电梯壁上眼睛看着那张购物单子,看都有哪些东西需要买。
硬质的a4纸张上面纤细的罗列:衬衫要giorgioarni,袜子要ralphlauren,手帕要yvessaintlaurent或者hers……通通都要黑白灰,尺寸和数量也有作清楚的说明。最后强调都要当季新款。
何凌宵再一次深刻的认识到,她什么时候买过这些了?
“lacey!”直到有人叫她,她才意识到电梯停在某个楼层又上来一个家伙。
这个家伙此刻正用他蓝汪汪的眼睛看着她,类似于惊叹,然后流利的伦敦腔,“lacey真是你!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天呐,上帝,我怎么这么幸运在这里遇见你。”
“jake!”她挤出笑容,如果说遇见过去的老友算幸运的话,她也只能说幸运了。
这个金发碧眼的家伙用他们民族独有肢体语言热情表示了自己的高兴,给了凌霄一个紧紧地拥抱,“好姑娘,有没有觉得很感动!”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jake放开何凌宵,“什么时候过来的?走我们喝酒去。”
“下午刚到,嘿,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何凌宵被他拉着手往外走。
jake的身形高大,高出何凌宵整整一个多头,她即使是穿着高跟鞋也只是到他的肩膀位置。
但是jake有很好的绅士风度,他能微微低头弯腰认真的看着你说话的习惯。
每当他认真倾听的时候蓝色的眼神最温暖,像是高原上夏日里最纯净的湖泊。
“差不多一年,你走的时候我也没去送你。”jake带着她径直走出酒店,来到一辆车前。
“戴姆勒,”何凌宵耸耸肩,“jake你真守旧得可。”
jake读书的时候是个穷学生,那个时候他是开的二手戴姆勒,她那次去诺丁山还驾驶过。jake比她先毕业两年,后来在bv工作混出点名堂,工作忙他们很少见面。没想到他换车还是还是这个牌子的。
jake有片刻的迟钝,然后才潇洒的笑了笑。
“凌霄你知道的……车呢是因为顺手,凌霄你过来是出差,没跟男朋友一起?”他绅士替凌霄打开车门,自己再绕到驾驶室。
一句“凌霄你知道的”,她刚刚从他脸上看到一闪而逝的伤感,是的,她都知道的。让凌霄不好再问下去。
她低头扣安全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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